试论激励因素在改造罪犯工作中的运用

时间:2024-04-26 09:48:46 5A范文网 浏览: 论文范文 我要投稿

  内容摘要:在监管工作中,通过外力的作用,对罪犯个体的思想、情感、动机、行为的每个起伏点都要给予适当的激励,以激发罪犯的心理需要和内在潜力。激励是调动罪犯改造积极性的一种有效手段,科学运用激励的技巧和方法去调动罪犯改造的积极性,增加改造动力,激发罪犯的改造行为是监狱人民警察的一项重要任务。

  关键词:激励    改造罪犯   心理需要   方法

  Discuss the application of the factor of encouragementduring the change of criminal

  Abstract: In prison pipe work, through the role of outside force, for the feelings , motivation , every behavior and thought of criminal individual, rise and fall to give proper encourage , to arouse inner potential and the psychological needs of criminal. Encouraging is a kind of effective means of arousing criminal transform enthusiasm, go to arouse the enthusiasm of criminal transform scientifically with the method and skill that encourages , increase transform power , the transform behavior that arouses criminal is a important task of prison people's police.

  Key words : Invite Li reform criminal and psychology to need , method.

  所谓激励,即激发和鼓励之意。在心理学和行为学上是指持续缴发人的动机,引发人的行为的心理过程;在管理中就是调动人的积极性的问题。在监管工作中,就是要在严格管理的前提下,通过外力的作用,对罪犯个体的思想,情感、动机、行为的每个起伏点都要给予适当的激励,激发罪犯的心理需求和内在潜力,调动罪犯的改造积极性,使罪犯个体将外来刺激内化为自觉改造行为。

  激励是调动罪犯改造积极性的一种有效手段,要充分运用好这一手段,达到教育人挽救人,提高改造质量的目的,就必须学习,借鉴各种激励理论,科学运用激励的技巧和方法去调动罪犯改造的积极性,增加改造动力,激发罪犯的改造行为。对罪犯激励的方法归纳起来有:改造目标的激励、奖罚激励、干警行为激励、竞赛与评比激励、感化激励、榜样激励、亲人的激励等。

  一、改造目标的激励,人的需要总是指向某种对象。

  这种对象既可是物质的,也可能是精神的,它们是行动所要得到的预期结果。这一预期结果如果能获得,将带来需要的满足。我们把行动的预期结果叫做目标。对罪犯改造目标的激励,就是罪犯在改造过程中,监管干警设定一定的目标,作为罪犯的趋动力,以激发罪犯的改造积极性。罪犯自投入监狱改造失去人生自由以后,就认为前途暗谈,为社会所抛弃,此时监管干警对其生活的关心,改造前途的激励,就成为罪犯的一种需要,同时监管干警应在以后的工作中,反复向罪犯指明改造的方向和目标,即把自己改造成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的守法公民和对社会主义建设的有用之材,这是罪犯改造的总目标。它能激发罪犯改恶从善的动机。在临管工作实际中,为了不使罪犯,特别是刑期长的罪犯感到目标遥远,我们可以对其提出切实可行的分段性目标,即近期目标,如在奖励罪犯这一方面,一个月进行一次监狱表扬评比,两次监狱表扬可获一次记功,并同时评为劳改积极分子一次,两次被评为劳改积极分子就可获得提请减刑一次。这就把罪犯改造的远期目标和近期目标结合起来,使远期目标变为看得见的现实,也会增强罪犯的改造信心和改造动机,提高他们的改造积极性。

  刑法学近3年论文/d/file/p/2024/0425/fontbr />二、奖罚激励,这是一种倡导和儆戒并举的激励方法。

  (一)奖励激励

  奖励是对罪犯良好行为进行表彰和鼓励的形式,它能使罪犯产生被信任住的心理,引起心理上的愉快感以达到强化好的行为,养成好的习惯,这是一种容易被罪犯接受的教育手段,奖励的形式多种多样,可分为物质奖励,精神奖励,以及二者相结合的奖励,物质奖励满足罪犯生理需要,精神奖励满足罪犯心理需要。

  奖励具有推动罪犯积极改造的作用是可以肯定的。但如果用的过分或过多,则可能失去效力,甚至产生消极结果,奖励如果用得不当,则可能导致罪犯把主要的改造目标置于脑后而着重于伪装改造而图奖励,此现象在监管工作实践中不泛其倒,因此,对罪犯实施奖励应注意以下几个因素:

  1 、要创造良好的奖励心理气氛。良好的心理气氛是良好改造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能激发罪犯群体的改造意识和积极性,促进罪犯群体的改造,在监管工作实践中,要充分发挥奖励的作用,首先就应在罪犯群体中创造一种“抗改可耻、积极改造光荣”的心理气氛。一切物质和精神的奖励都应在这种心理气氛下进行,以提高奖励的作用和效果。这不仅可激励受奖罪犯本人的改造信心,而且可以影响其他,诱发他们争取受奖的心理欲望。如某监罪犯,因违犯监规被关禁闭,监狱召开奖惩大会后,该犯看到比他表现差的几名罪犯因积极改造都先后得到减刑,就有一种被改造潮流抛弃的感觉,于是主动写出认识和申请,要求到最艰苦的岗位参加劳动。由此可以看出创造良好的奖励心理气氛的重要性。

  2 、奖励要及时这不仅能发挥奖励的作用。而且能使罪犯增强对奖励的重视,过期的奖励不仅影响了奖励的激励作用,而且还会使罪犯产生无所谓甚至不满的心理。

  3 、奖励的程度与罪犯的改造成绩要相适应。应该说,罪犯的改造成绩越大,获得的奖励就越高,如果罪犯之间的成绩相差很大,但是奖励却相同,就会失去奖励的意义,因此,进行奖励时应注意拉开挡次,轻重有别。

  4 、奖励的方法要有变化。一般来说,一层不变的奖励内容易使罪犯产生厌倦感,甚至降低奖励的效果,因此,奖励的形式与方法应不具模式,要经常更新,但也要防止奖励过频,贬低奖励的作用和效果。

  5 、奖励要与教育相结合。对罪犯奖励的目的就是树立良好的典范,增强其他罪犯的是非观,以图从对个别罪犯的奖励引起罪犯群体的内心震动,在实际工作中,有一种不良的现象,即只注意惩罚罪犯时进行教育,而忘记了在奖励时加强对罪犯的教育,这就忽视了充分利用奖励对罪犯进行教育的机会,使奖励,激励失去了应有的共鸣作用。在对罪犯进行奖励的同时,应进行奖励的目的,动机和作用的教育,让罪犯正确对待奖励。

  (二)惩罚激励

  一些优秀的教育工作者在总结自己的教育经验时得出:适当地把鼓励和批评结合起来运用,在表扬时指出其应进一步努力的方向,在批评时又肯定其成绩和进步,会得到预期的教育效果。

  如果我们把这种方法运用到监管改造罪犯方面来,对罪犯进行适当的惩罚,也会起到良好的预期效果。监管实践已经征明,惩罚是一种有效的教育方式,它除有较大的激励用外,还能激发罪犯的自尊和信念,加速改造的步伐,但实践中应注意方式方法,并兼顾他方面的因素。

  1 、惩罚要与教育相结合

  惩罚是改造罪犯的前提,教育是使其改造为守法公民的必要措施,二者方式不一样,但目的一致,实践中,一旦罪犯违反监规纪律,不服改造,一方面要给其必要的惩罚,另一方面,在惩罚的同时,施以必要的教育,不能惩而不教或只教不罚,只有这样,才能达到惩前瑟后,治病救人的目的。

  2 、要掌握惩罚的时机和重点

  当罪犯的主要违规违纪行为已查明,经过严格的批评和教育,罪犯已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并有接受惩罚的心理准备后,再给其惩罚,这样的教育意义就更大些,在惩罚过程中,监管干警要分清惩罚的重点,坚持惩罚少数,教育多数,分清情况,分别对待,即对首恶分子坚持严惩,对初犯,偶犯要以教育为主。

  3 、惩罚要考虑被惩罚者行为的原因和动机。有的罪犯虽有违犯监规律纪的事实,但确因一些客观原因所致。如某罪犯因揭发他犯的违规纪违或犯罪情况,而被他犯有意刁难或因此发生打架事件等。这就应区别情况,宜从轻惩罚,而对一贯坚持反改造立场,屡教不改的,虽违规违纪现象不严重,但仍要依法从重惩罚。

  三、竞赛与评比激励

  竞赛与评比是激发罪犯改造积极性的一种手段。在监管工作中,有奖励便有竞争,竞赛与评比自然被当作激发罪犯意志,争取优良改造成绩的手段之一。一个中队(车间)及至一个分队、班组,一张记载罪犯劳动,学习等成绩的表格,干警办公室墙壁上的一些色彩鲜艳的星星点缀图,往往格外引起罪犯的注意。因此,监管干警应针对现押青少年多,自尊心强的特点,根据条件,努力组织罪犯开展学习,劳动等方面的竞赛和评比活动,这对激励罪犯改造积极性有着重要作用,使改造活运处于活跃状态。

  竞赛与评比虽有激励罪犯改造动机的效果,但结果一般是少数获胜,多数失败。获胜的自然感到兴奋,继而更加努力改造,可失败的则可能因此灰心丧气。因此,竞赛与评比活动不宜频繁举行,这不仅会失去它们应有的激励作用,反而会加重罪犯的思想负担,实行工作中,力求分组进行竞赛和评比,使多数罪犯都有获胜的机会,并对每次竞赛和评比进行总结,对罪犯讲明开展竞赛和评比的意义。以避免忌妒或其他引响改造秩序事件的产生。

  四、干警行为的激励

  监管干警的表率行为,对罪犯有特殊的激励作用。孔子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欲正人者先其身。”监管干警与罪犯可以说是朝夕相处,因此,干警的一举一动无不影响着罪犯。而要达到干警行为对罪犯产生激励作用,干警就不应工作不负责任,作风轻浮,不应去违反党的方针政策,公私不分,偏听偏信。否则,就会使罪犯不服,挫伤其积极性,甚至造成一些不良后果。因此,监管干警必须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自觉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素质,知识素质做到大公无私,言行一致,正确执行党的方针政策,以自己的言行激励罪犯。

  五、感化和榜样的激励

  当一个人深处逆境而遇援助之手时,无不从内心表示深深的谢意。罪犯触犯了刑律,人生前程阴云密布,心理上承受着强大的压力,在这种情况下,干警一句温暖的话,一个体贴入微的关心,都会引起罪犯心灵的震动,从而激发罪犯的情感,使之相信监管干警,自觉提高改造积极性。

  榜样的激励,即是在罪犯群体中,树立表现好的典型示范,所选择和培养出的典型应是集体公认的,真实的,这才使罪犯群体产生敬佩心理。

  六、亲人的激励

  罪犯的亲人最了解,熟悉罪犯的心理活劝。因此,有目的。有组织地邀请其亲人来监对罪犯进行规劝,效果很好,有极大的激励作用。亲人对罪犯的激励因素,包括对改造成绩的认可、赞赏,并寄予较多的期待等。它能激发罪犯作出超常的改造表现。一般来说,得到亲人从改造方面关心帮助而未被家庭歧视、抛弃的罪犯,在改造中普遍表现较好,他们都有积极改造,争取减刑,报答亲人的心理。据此看出亲人的激励是所有激励因素中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方面。充分利用这一激励因素,有利于罪犯认识罪错,增强社会、家庭责任感,加速自己的改造。

  总之,运且好对罪犯的激励,能诱发和促进罪犯的改造积极性,提高改造质量。每一种激励可单独运用,但更多的是综合使用。在实际工作中应灵活操作,讲究方法,切忌生搬硬套。但无论哪一种激励,都离不开干警高度的责任心和耐心细致的工作态度。只有在干警充分掌握罪犯情况的基础上,严格依照党的监狱工作方针和政策,把激励这一方法与狱政管理、教育改造、劳动生产等措施有机地结合起来,正确运用到改造罪犯的实际中去,才能收到预期的效果,达到改造人、造就人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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