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的中国化

时间:2024-04-26 09:48:06 5A范文网 浏览: 论文范文 我要投稿

  摘要 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的理论研究和社会实践一直在进行。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社会矛盾凸显,如何用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是现阶段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的最为现实、最为紧迫的任务。本文在分析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的原因、理论成果的基础上,重点提出继续推进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的有效措施: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必须要研究当前法治实践中产生的各种现实问题;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是否正确必须要用当前的法治实践来检验。

  关键词 马克思主义 法律思想 中国共产党

  作者简介:吴海苗,中共淮南市委党校讲师,法律硕士,研究方向:行政法。

  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是中国共产党建党90年来在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各个历史时期,把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和中国法制和法治建设的具体实际相结合,提出的一系列与时俱进的法学理论体系,是以毛泽东法律思想为基础,以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为核心的几代中国共产党中央领导集体的法律思想为主干的科学理论。研究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的原因、成果、对策措施,对于我国社会转型时期的法治建设与制度创新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一、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为什么要中国化

  (一)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不能完全反映中国社会实践

  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主要来自于西方国家的历史经验的总结和提升,只反映西方国家当时的社会现实。因此,单纯的马克思法律思想既然没有总结中国过去的法律实践经验,对中国当前的法律实践的指导也就缺乏针对性,所以不能当然地适用于中国。如果要确立马克思法律思想对中国当前的法治实践的指导地位,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必须要中国化。

  (二)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缺乏建构性

  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缺乏建构性表现在其创立目的是“革命”。资产阶级是被“革命”的对象,资本主义法律是资产阶级意志的体现,资产阶级所提倡的“自由”、“平等”的法律价值是欺骗无产阶级的,是“锁链”,都是无产阶级革命的对象。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对如何构建社会主义特别是构建社会主义法律鲜有涉及,而我国当前早已经完成革命的历史任务,走在建设社会主义的道路上,当前中国的基本任务,是稳定和发展,“稳定是 免费论文检测软件http://www.jiancetianshi.com
第一责任”、“发展是 免费论文检测软件http://www.jiancetianshi.com
第一要务”。实践需要正确理论的指导,我国当前正在进行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践需要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的指导,但已经变化的法律实践要求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必须与时俱进,即从原先的革命、批判性质走向建设、建构性质。只有这样,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才能对我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行有效地指导,促进中国法治更好的向前发展。

  (三)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不能完全反映当代的社会现实

  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的实践基础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生活的时代的社会实践及其以前的社会历史实践,随着时间的推移,许多新的社会实践渐次产生和发展,许多新的法律问题也应运而生,这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没有预料到的。如:当今我国在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经济社会飞速发展,体现了社会主义的优越性。但我国当前在进入社会转型的新时期后,社会矛盾凸显,人民内部矛盾在一定地区、一定领域还比较突出;而当今的资本主义国家在继续大力发展经济的同时采取了一些缓和阶级矛盾的措施,效果明显,这些措施是值得我们社会主义国家学习。因此,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要想对当代中国社会实践发挥积极地促进作用,则必须要反映当代中国的社会现实,必须要中国化。

  (四)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表现形式零散、缺乏系统性论述

  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法律针对性不强,因此需要完成一个从综合性的思想体系向专门的法律思想的转变。马克思主义作为一个综合性的理论体系,涉猎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法律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并且就这一小部分而言,也还是在解释和预测社会历史的发展中的附带论述,目的是说明资产阶级法律的腐朽性、资本主义社会的腐朽性,鼓励广大工人阶级奋起反抗,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因此,马克思主义具有综合性,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表现形式零散、缺乏系统地、专门地、详细地论述。当前,确立和保持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在中国法律实践中的指导地位,必须要对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的零散描述进行专项研究、系统论述,令其自成一体。这样,其对法律实践的指导作用才能更为切实有效。

  刑法学近3年论文/d/file/p/2024/0425/fontbr />二、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的理论成果

  建党90年来,中国共产党人在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过程中坚持不懈地进行探索和实践,终于取得丰硕的理论成果,即完成了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的四次伟大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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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创新:毛泽东法律思想

  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的 免费论文检测软件http://www.jiancetianshi.com
第一次创新,形成了毛泽东法律思想。毛泽东法律思想可以概括为:重视人权保障,加强人权法制建设:“共产党员有犯法者从重治罪”;废除伪宪法与伪法统;对人民民主专政问题的初步阐明等等。

  (二)第二次创新:邓小平法制思想

  在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邓小平同志结合中国的社会实践实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第二次理论成果:邓小平理论。邓小平理论包括邓小平法制理论和法制思想,具体表现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十六字方针;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一国两制”构想的宪法化、法律化;法制建设不能不顾中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等等。

  (三)第三次创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党的十五大正式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后又将其载入宪法。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的法治思想可概括为:提出并科学阐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出“以德治国”并明确“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如“鸟之双翼、车之双轮”的并列关系;由“法制”到“法治”,揭示了依法治国的本质,政府依法行政、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等等。

  (四)第四次创新:人本法律观

  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国共产党第四代领导集体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全局出发,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为指导,提出人本法律观。人本法律观的理论来源主要是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本质和人与法的关系的理论,同时也借鉴了中国古代的民本主义和西方人文主义法律思想。人本法律观是科学发展观在法律思想上的具体体现,要求立法、执法、司法要以人为本、以民为本,尊重和保障人权,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人本法律观以及在其指导下形成了和谐法治观、依法执政观、法治理念观、民生法治观,是新世纪、新阶段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的最新成果”。

  三、如何继续推进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

  虽然我国在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不少问题,如我国的法学原理仍然是来自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基本论述,我国现阶段法学理论,有“脱离中国实际”、“对中国的法制建设实践缺乏指导作用”之嫌。为了解决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

  (一)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必须要研究当前法治实践中产生的各种现实问题

  理论来源于实践,服务于实践,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在资本主义国家产生,其实践来源是当时的资本主义社会生活。当前,在历史前进100多年后,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在社会主义中国适用,必须研究我国社会实践中产生的各种现实问题。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目前急需要解决的就是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必须从纯理论走向现实生活,从意识形态化的一般论述走向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产生的现实问题的研究。如,针对“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这一法律思想,首先是正确界定“阶级”这个概念。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阶级”在我国当前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是否存在?其实我国当前已经淡化“阶级”的概念,取而代之的“阶层”、“群体”的概念,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的阶级概念怎样才能与我国当前的社会群体类型对应?如何对应?阶级决定法律的意志属性,那么阶层对于法律的意志属性是否有影响?在我国当前,各种阶层和群体的利益诉求不同,如何在法律中协调不同的利益诉求?什么样的人大代表比例和什么样的立法程序有利于调和各群体的利益等等。所有这些问题的研究对于我国如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更具有现实意义。

  (二)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是否正确必须要用当前的法治实践来检验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是否正确,必须用当前中国法制实践中产生的具体问题进行检验。如:对于“不同社会阶层的利益在法律中的体现”这一问题,在当前情况下应当考虑:城市和农村、东部和西部、雇主和雇工、企业家和消费者等各种社会群体的利益是否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国现行法律制度哪些规定保障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又有哪些规定在实践中阻碍了不同利益群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阻碍不同社会阶层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因是什么?如何在法律中消除这些阻碍因素等等。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继续推进,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的整体及其各个组成部分,都只有经过以上研究和验证才能真正实现中国化。相信实现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将更加科学,更加符合社会“公平、正义”的理念,同时对我国当前的法治建设实践也将具有更强的指导作用。

  在中国法治实践中树立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的指导地位,必须要实现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只有这样,才能不断修正、丰富、发展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也才能不断推进我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历史进程。

  参考文献:

  [1]付子堂。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的基本历史轨迹。法制日报。2008年7月6日。

  [2]俞声敏主编。中国法制化的历史进程。合肥:安徽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

  [3]黎国智主编。马克思主义法学论着导读。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

  [4]付子堂。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研究。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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