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选举制度
选举制度是人民代表制度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时间的推移,环境的变迁,选举制度也需要进一步的改革和完善。一票一价的实现,代表名额的商讨,竞争性选举的引入,差额选举的完善等一系列问题的探讨,对我国选举制度的改革和完善回顾我国选举制度的发展历史,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我国的选举制度经历了一个民主化程度不断提高的循序渐进的发展过程。但是,我们同时也应该看到,在我国政治生活的实际中,选举制度的一些环节和方面还不够健全,已经确立的选举制度,在实际执行中也还没有得到普遍而严格的遵守,从而使社会主义选举制度的优越性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因此,进一步完善我国选举制度,加强选举制度的民主化乃是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现政治体制改革目标的重要环节。
一、扩大直接选举的范围
1979年选举法将直接选举的范围由乡镇一级扩大到县一级,这在当时是一大进步。但是,时至今日,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中国公民文化素质的普遍提高,公民参政、议政愿望日趋强烈,因此,进一步扩大直接选举的范围,以推进选举的民主化进程已势在必行。那么,目前可将直接选举的范围扩大到哪一级呢?研究人大制度的专家认为:“其一,根据我国城市与农村经济文化发展很不平衡这一点,我们现在也完全可以在发达的城市扩大直接选举;其二,即使目前全国人大实行直接选举还有困难的话,而省以下地方各级人大代表直接选举则完全是可以办到的。专家的意见应该得到充分重视。扩大直接选举到省市一级人大,乃至全国人大,不是实践问题,而且观念的问题。因此,首先要解决的是:我们如何实现理论和认识上的突破。”。
刑法学近3年论文/d/file/p/2024/0425/fontbr />二、完善和健全候选人的提名办法
即在选举中,充分尊重选民和代表的意志;对各政党、各人民团体推荐代表候选人应规定一定的比例,适当限制各政党、各人民团体的提名数;切实保障选民或代表10人以上联名推荐的候选人同各政党、各人民团体提名推荐的候选人在法律地位上平等;坚持实行差额选举。通过改进和健全代表候选人的提名办法,既能保证选民或代表充分行使民主权利,增强其主人翁责任感;又能使选民或代表对代表候选人的选择成为一种广泛的社会选贤,让更多的能充分代表人民意志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从而有利于提高代表素质,有利于促使代表或公职人员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增强公仆观念。
三、完善代表候选人的介绍办法
即主持选举的机构和推荐者在介绍代表候选人情况时,一定要客观、全面、公正,让选民或代表对代表候选人的素质构成进行全面了解,以便对最佳素质代表人选作出准确选择;将竞争机制引入选举过程,逐步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竞选制度。
四、建立竞选机制
当前实践中,为了使选民充分了解和熟悉候选人,避免选民“盲目投票”,保证当选的代表有较高的素质,通常需要对候选人基本情况进行介绍。但是,目前对候选人的介绍办法尚不完善,有些地方介绍过于简单、抽象,套话连篇,或有意厚此薄彼,反映不出候选人的政治水平、议政能力及文化素养等等。为了避免上述不民主的做法,应当实行竞选,使选民通过充分比较、鉴别,择优“录取”。可以有效地激发选民或代表的选举热情,增添选举活力,拓宽选举范围,提高选举质量,为候选人创造公平竞争的舞台,选出高素质的人民代表和领导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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