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政与人性之恶

时间:2024-04-26 09:43:38 5A范文网 浏览: 论文范文 我要投稿

一旦人们忘记自己内心邪恶、卑劣的一面,便会向外追捕元凶。

——肯·威尔伯

假如将政治制度比作足球战术,宪政主打防守反击,防守如抑恶,反击如扬善。宪政主义始终把防守放在 免费论文检测软件http://www.jiancetianshi.com
第一位,有时甚至不愿投入太多兵力去进攻,对它来讲,能把防守做好,便可立于不败之地,恰如休谟所云:“一种体制之所以好仅仅在于它能提供反对弊政的补救办法。”观诸宪政格言,无论“把权力关进笼子”(这充分体现了宪政的防守意识:在宪政主义眼里,最大的恶是政府,所谓抑恶,就是事先把政府限制在禁区,不许其越法律的雷池半步——这不是人盯人的对位防守,而是意大利的链式防守),还是“权利优先于善”,都是对此战术的生动注脚。

宪政侧重于防守,取决于它的预设:人性之恶。

与其相对,立足于性善论的政治学,譬之足球战术,则为进攻型,以扬善自命。它崇奉至善论,对人性无比乐观,认为通过对人性的教化与雕琢,可使人趋向至善;通过对德行的过滤与升华,人人皆可成尧舜。这就决定了它的政治施为,当以德治为主,纵有法治,却不过作为佐餐,仅供开胃之用;它将道德与权力挂钩,德行越高,权力越大,作为执政者的圣人,常被赋予无限权力。

两者的区别,端在于对人性的态度。一者坚信人性可以改善,甚至可臻至善之境;一者坚信人性不可改善,只可规约,能限制人性之恶的肆虐,斯愿足矣。我常常引用约瑟夫·康拉德的话,他对乔治·威尔斯说:“我们俩的思想具有本质上的不同。你并不关心人性,但认为人性应该得到改善。我热爱人性,但知道人性不会得到改善!”——康拉德此言,切中了宪政主义的神髓。纵观历史,对人性的改造特别是大刀阔斧的革命,梦想的是天堂,最终却通往地狱,许诺的是理想国,最终却通往古拉格。

人性之恶或曰性恶论,构成了宪政的前提。任何政治制度及其理论,都有对宇宙与人类起点的预设,最著名的莫过于“自然状态”、“无知之幕”等。宪政的预设,若寻一个名目的话,我以为当属休谟的“无赖假定”为最佳——这里的无赖,换成“魔鬼”、“小人”、“拆烂污的瘪三”(亚里山大·汉密尔顿语),一样成立。

休谟说:“在设计任何政体和确定对该体制的一些制约、监督机构时,必须把每个政府成员设想成为无赖之徒,并假定他的一切作为都是为了谋求私利,别无其他目标。我们则利用这种利害关系来控制他,并使他与公益合作。尽管他本来贪得无厌,野心很大。做不到这一点,则夸耀任何政体的优越都会成为无益空谈,而且最终会发现,自由或财产除了依靠统治者的善心,别无保障,也就是说根本没有什么保障。”

休谟所预设的无赖之徒,可从政府成员扩大到所有人。联邦党人说过,如果人人都是天使,则无需政府;休谟说过,如果人人都坚持正义,他们就可永远处于绝对自由的状态——这两个“如果……”,显然都难以成立。正因人人都被预设为无赖,政府才成为必需品,需要它来管理这个国家的所有无赖。作为无赖之契约的产物,政府同样是无赖,而且是最大的无赖,所以更需要对其进行限制,以权力制约权力,以野心对抗野心。宪政主义对统治者的预期,形成了一句经典格言:宁要两个相互制衡的魔鬼,不要一个不受限制的天使。

一个不受限制的天使可能导致独裁,两个相互制衡的魔鬼必将走向分权,这就是宪政的法宝“以恶制恶”的妙用。

只是,宪政为什么要预设人性之恶呢,为什么要假定所有人都是无赖呢?

这当一分为二。从经验论上讲,宪政的源头之一,是基督教。基督教教义有“原罪说”,人天生便负罪,只有笃信上帝,才能完成救赎。宪政主义继承了此说。休谟、汉密尔顿、阿克顿等人都主张性恶论。如阿克顿认为,人性本具罪恶性,地位越高的人,罪恶性就越大,因此教皇或国王的堕落性不可与一般百姓同日而语。“大人物几乎都是坏人,当他们作为普通人的时候是如此,当他们掌握权力行使权威的时候就更是如此。”(这句话紧随其名言“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绝对导致腐败”之后)就此而论,性恶论深深嵌入了西方政治传统,从而构成了宪政主义的经验土壤。

再说逻辑推理。学过法律的朋友都知道,法律的制定,是假设所有人都是坏人,而非相反。他们也许记得德国法学家古斯塔夫·拉德布鲁赫的危言:“一项法律越是在它的接受者那里以恶行为前提,那么它本身就越好。”政治制度的设计何尝不是如此呢。政治更多与恶打交道,哪怕其终极目的是扬善,首要工作却是除恶。所以它必须洞悉并正视人性与宇宙之恶。只有从恶的假定出发,设计出来的制度才可能防恶;若从善的假定出发,其产品必将因一厢情愿而漏洞百出,而为作恶者喜闻乐见。

可参照经济人的预设。我们做生意、谈买卖,如何假定对方的善恶呢?这虽不可一概而论,不过大体来讲,正如古训所云: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当人人都生出防人之心,则相当于假定所有人为恶。

这防人之心,用在政治学里,便是“猜疑”。宪政主义认为,信任是专制之母,那么猜疑是否为宪政之父呢,且听托马斯·杰斐逊怎么说:“信赖在任何场所都是专制之父;自由的政府不是以信赖而是以猜疑为基础建立的。我们用制约性的宪法约束掌权者,这不是出自信赖,而是来自猜疑。……因此,在权力问题上,不要再侈谈对人的信赖,而是要用宪法的锁链来约束他们不做坏事。我们的制度设计,就是为了这样一个目的,即即使不幸碰到一个坏蛋作我们的领袖,我们一样会过得好。”

“猜疑”、“人性之恶”、“无赖假定”,这些说法也许过于幽暗——霍布斯的自然状态、罗尔斯的无知之幕,何尝不是着眼于人性深处的幽暗意识呢——然而它们实实在在构成了宪政的预设。没有这些预设,就没有宪政。预设的邪恶与前景的光明,有时恰成正比。须知,政治与人性交战,从来都是将对方往邪恶的深渊里推。在这场战争当中,我们可以轻视善,却不可轻视恶,任何对恶的轻视,终将导致善的毁灭。

  

相关文章: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04-26

香港宪政秩序变迁中的判例制度04-26

论人民与人口治理04-26

学术自由的组织保障04-26

历史视野下的礼法之治04-26

论生命权的限制标准04-26

以其昭昭,使人昭昭04-26

初探法律现代化进程中的困惑04-26

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的法学分析04-26

在艺术和巫术之间的宪法解释04-26

热搜文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