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本文对农民工的社会融入状况及问题进行了分析,并从创新社会管理和服务角度,提出将农民工纳入城市社会保障体系,提高社会化管理程度是促进农民工社会融入的路径选择。
论文关键词 农民工 服务管理 城市融入
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报告中显示,2011年,全国农民工的数量已突破2.5亿人。农民工作为一个特殊的社会弱势群体,其城市融入问题引起了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十八报告中指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改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完善和创新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管理服务。”我国的农民工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层次结构更加复杂化,相应的出现了一定的分层,与 免费论文检测软件http://www.jiancetianshi.com
第一代农民工相比, “新生代的农民工”是城市建设的主力军,成为城市中的“新工人”,他们的文化素质相对较高,对城市的适应能力相对较强,对职业的期望值高,他们在城市中不仅仅为了赚钱,满足基本的生活需要,更加注重自由和有尊严的生活,打算长期留在城市。但是,城乡分割的二元户籍制度造成了他们亦工亦农、亦城亦乡的身份特征,使其身份融入逐渐边缘化;加上整个社会缺乏对农民工的认同,使他们很难得到社会的尊重。中国是一个强政府弱社会的国家,政府应创新社会管理与服务,促进农民工的城市融入,使社会改革与经济制度改革相协调,这也不仅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的重要内容,也是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方面。
一、将农民工纳入城市社会保障体系中,促进其经济融入
生存是一个人最基本的需求,个体存在于社会之中,首先要有生存权,之后才有资格谋求其它一系列权利。农民工流入城市,其首要目的就是赚钱以满足其基本的能力需要,但是在城市中激烈的竞争,特别在与城市居民的竞争中,农民工由于社会因素和自身因素的制约,普遍存在收入普遍较低,住房条件较差,看病难等困难,与城市市民相比差距较大,其经济融入状况并不乐观。据《北京日报》报道,在北京的农民工多从事脏、苦、累、险的行业和工种,绝大多数外来劳动者居住在城市的近郊区的简易房和出租房内,居住、生活和工作条件都比较差。因此,要使农民工在城市安心扎根,就必须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改善其经济生活,让农民工享受到社会发展的成果,将农民工纳入城市社会保障体系之中,使农民工享有医疗、住房、安全生产、失业和最低生活保障等方面的待遇,促进他们的经济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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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建立针对农民工的失业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失业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能够保障农民工在失业期间和获得稳定工作之前存在一个缓冲期,使他们不至于忍冻挨饿甚至于去铤而走险。李强2002年的调查显示,33.5%的农民工遇到过失业问题,是城市中失业比率最高的阶层;2002年调查时这一比例达到45.4%;2000年和2002年,有32.9%至36.3%的农民工出现过身无分文的现象。因此,建立针对农民工的失业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就显得尤为重要。具体措施如下:一是在农民工找到 免费论文检测软件http://www.jiancetianshi.com
第一份工作时,由用人单位帮助其参加失业保险的投保,保险金的缴纳由用人单位和本人按6:4的比例一起承担。投保人缴纳金额归入个人账户,当投保人失业并继续留在城市时,将按月发放失业保险金;当投保人决定离开本城市时,个人账户的金额可以一次领取。二是农民工进入城市,可以自愿的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最低生活保障金额不得低于该城市的城市居民的保障金额的80%.第二,切实维护农民工的职业安全和享受医疗卫生服务的权利。生命健康权是个人的一种资本,它是取得其他权利和物质利益的基础。强壮的体魄是绝大多数农民工赖以谋生的资本,而农民工的职业安全和健康又是最容易被忽视的一个问题。据统计,4000多万建筑工人中,农民工占到80%,全国我国每年各类工伤事故死亡接近14万人,在这些事故中农民工死亡人数占总数的80%以上。与此同时,职业病也在无声无息的侵蚀着农民工的健康,每年因为职业病而失去劳动能力的农民工数量也在急剧增加。因此,要切实维护农民工生命安全和享受医疗卫生服务权利,需要政府、公众、社会组织、大众传媒的共同努力。具体应做到以下几点:一是政府要加强对各行业企业生产安全的监督和管理。政府在这一过程中就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政府要把农民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放在心上,要把工作做到位。二是非政府组织为农民工提供服务帮助的同时,应加强对政府和企业行为的监督。各种民间机构和社会组织要从法律辅导和社会工作等角度向工伤者提供更多的帮助与服务,敢于为弱势群体说话,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引导他们走上维权之路。三是要认真开展有关法律知识、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培训工作。四是劳动行政部门和相关医疗机构在工伤治疗、工伤认定、和劳动争议仲裁的过程中要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切实为工伤者服务。五是社会保险机构要加强资金监管,督促企业缴纳工伤保险,杜绝企业骗保行为的发生。六是建立针对农民工的“农合城镇自由型”的合作医疗制度。可以办理一种针对农民工的 “医疗卡”,持此卡可以在城市和农村都能使用。
第三,积极推进城市的住房制度改革,改善农民工的住房条件。住房是一个人满足其生活需要最基本的物质条件。目前我国农民工的住房问题十分突出。农民工进入城市后,由于经济贫困,根本买不起或者租不起居住条件好的住房,很多农民工住在工作场所或工棚内,或者租住在条件很差的廉价出租屋。在住房市场化的浪潮中,城市政府在许多低收入居民住房都没有解决的情况下,很难顾及农民工的住房问题。因此政府在进行住房制度改革时,应该按照各方利益兼顾的原则,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大力推动城市的廉租房建设。政府的廉租房政策应该有倾斜的针对城市中有相对固定工作的农民工。这不仅能够解决农民工的住房问题,而且有利于农民工的管理。二是政府应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农民工相对集中的企业建设员工宿舍。三是在农民工集中地区建造社会性民工公寓和企业员工之家,以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的形式租给或卖给农民工。四是推进农民工住房公积金制度并将取得城市户籍的农民工尽快纳入经济适用房范围。
刑法学近3年论文/d/file/p/2024/0425/fontbr />二、提高社会化管理程度,促进农民工的身份融入
所谓社会化管理是指是指城市街道或社区对农民工进行的管理,使其在身份上实现转换,满足其尊严的需要。农民工流入城市,对城市的建设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农民工在城市居住时,应该享有城市居民的身份待遇,他们的人格理应得到尊重和维护。要维护农民工的尊严,促进农民工的身份融入,不仅需要政策法律的支持,更需要社会大众的广泛参与,社会大众尤其是市民应转变观念,对农民工采取包容的态度,平等地对待。只有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农民工才能真正的融入城市,为我国的城市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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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逐步取消城乡户籍差别,建立城乡统一的户籍管理制度。城乡分割的二元户籍身不仅增加农民工在城市生存和发展的成本, 同时也因其所内含的不平等因素使农民工融入城市的难度加大。在我国,由于长期实行城乡有别的户籍身份制度,直接后果是造成城市农民工身份与职业、角色的背离,使农民工享受不到城市的各种优惠和福利待遇,成为不公正待遇的根源。虽然农民工所从事的活动,都是在城市在社区中进行的,他们服务的对象是城市社区,他们的活动已经成为城市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但是,农民工却不被他们所服务的那个社区所接纳,甚至排斥,他们找不到自己的社会位置,在城市中享受不到市民待遇。由于生活方面会受到的各种限制和歧视,使他们很难融入到城市中,这些限制和歧视严重伤害了他们的尊严,农民工逐渐沦落为城市中的 “边缘人”,处于没有完全融入城市生活的半城市化状态,很难从身份上融入城市。因此,逐步取消城乡有别的户籍身份制度,建立城乡统一的户籍管理制度,不仅是农民工实现身份融入的基础条件,也是城市化发展的必然趋势。措施如下:一是采用累积居住年限制度,放宽入户条件。对特大、中等城市,如果在本地连续居住满一定年限的,或者就业者连续若干年参加社会保险到一定时间后,就自动取得落户的资格;对于小城镇,有相对稳定工作的,可以对其进行落户;二是对于迁出地实行全面开放制度。只要迁出者有意愿迁出户口,迁出地就应该积极配合迁出者的户口迁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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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 建立职业技能培训机制,实现农民工职业身份的转变。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提出划分社会阶层的依据有三种,即财富、声望和权力,从当前中国国情看,社会成员的经济、声望和权力状况往往与职业身份挂钩,职业身份直接构成了社会阶层的划分依据。城市农民工通过职业非农化的过程完成了从农民到工人的角色转换, 但从身份上看,他们依然是农民。农民工群体分类的特殊性在于它是一种一元分析法, 其划分阶层的标志不是行业、职业, 而是身份。因此,要打破这种局面的重要措施就是尽快实现农民工职业身份的转换,提高其人力资本,需要政府提供均等化的公共服务,提供公平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加快农民工身份由农民向产业工人转化换。但由于农民工的人力资本不高,文化水平偏低、技能水平不强,这严重限制了他们的职业身份流动。因此,增加农民工受教育和培训的机会,提高流动人口素质,促进农民工职业身份向产业工人转变,是实现其身份融入的重要举措。具体措施如下:一是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实现劳动资源配置的市场化,打破城乡分割的劳动力市场,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城乡一体的劳动力市场,向农村的劳动力提供与城市劳动力同等的就业参与机会。二是将农民工纳入地方成人教育规划,政府提供一定外来人口的教育经费;三是政府与企业协调合作,政府提供农民工学习和培训场地的帮助,由用人单位承担一定的培训费用;四是通过电视、网络、报刊等宣传媒介,提高农民工就业生存技能;五是政府应将城市中流动儿童和少年纳入公办学校义务教育之中;六是政府应该大力支持社会组织、团体和个人兴办民工子弟学校,并在资金上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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