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论文从分析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后续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解决这一问题的积极意义入手,提出了吸毒人员回归社会后续管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论文关键词 戒毒人员 回归社会 后续管理
衡量吸毒人员回归社会的出发点和必经途径是戒毒。接受的吸毒者在戒毒康复场所的戒断率可以达到100%,可是,离开戒毒所后复发率却平均在90%以上。究其原因,最重要的还是吸毒者回归社会后不能有效地得到社会的认可和支持,体验不到归属感和基本的安全感,以及生存和生活条件差。长期以来,我们的禁毒工作只注重生理脱毒和心理康复,忽视了对吸毒人员回归社会后续管理的调查研究与监管。因此,研究吸毒者回归社会的后续管理问题,成为当务之急。
一、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后续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对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后续管理工作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不少人认为吸毒者回归社会后后续管理工作是公安,司法行政和街道(镇)和其他职能部门的事,这种认识的存在导致了有些单位认为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后续管理是政府的事,一些部门认为后续管理教育机构设在司法行政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应该去管,而没有履行自己的职责。大多数吸毒者重返社会后,生活处在十字路口,后续管理一旦放松,他们很容易朝着犯罪的道路上走。加强后续管理,真正解决他们所面临的问题,可能使他们走正路,做新人。
(二)戒毒场所心理康复手段单一,培训不力强戒机构心理康复的方法很简单,几乎都是军事化管理,现有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康复劳动。有效的矫正和心理治疗的并不多。收戒治疗一般只能解决生理成瘾问题,而心理成瘾问题无法解决。一方面吸毒者往往有一些心理障碍,回归社会后难以正常生活。另一方面,强制戒毒隔离所在技术教育,技术门类方面覆盖率低,许多戒毒者对职业技术教育不给予足够的重视,回归社会后,缺乏就业技能。加上吸毒者本身条件差,社会歧视和其他因素的影响,如果没有政府,社会支持,依靠自己自谋出路,这是非常困难的。
(三)社区康复、帮教显得苍白无力社区建设无毒的目标,缺乏有效的措施。在实践中,社区资源不能充分发挥优势,也没有把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后续管理工作作为社区建设和社会管理的一部分。即便是已经进行的帮教工作,也是重形式,轻内容,追求轰动效应。吸毒人员中回归社会后的康复工作本是一个社会系统工程,但由于缺乏有效的机制,康复工作已成为一句空话。公安机关的职责履行也流于形式,吸毒者出所后往往处在放任自流的状态。
刑法学近3年论文/d/file/p/2024/0425/fontbr />二、戒毒人员康复和回归后续管理的现实意义
(一)是党的执政理念和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体现进一步加强对吸毒者返回后续管理,是我们党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的重要体现和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表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我们党的执政理念。戒毒人员虽然在戒毒所经过心理康复,但因为他们接受康复教育时,在一段时间内和社会生活隔离,回归社会后,在工作和生活中往往面临着比一般社会成员更多的困难,所以他们需要更多的关心帮助。如果社会给予他们的关心和支持,有利于帮助他们树立生活的信心和勇气,彻底摆脱不良的生活习惯,融入社会。
(二)是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需要目前,我国正处于改革和发展的关键阶段,没有稳定的社会环境,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就无法顺利进行。保持社会和政治稳定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戒毒者回归社会后,有脆弱的心理。虽然他们大多是真正的戒毒,具有重新做人的愿望,但回归后生活问题,如果不能得到妥善解决,就业无门,那么,他们再次复吸的可能就会很大。帮助戒毒回归人员解决他们的后续问题,不只是为了巩固戒毒治疗的效果,促进康复的个体的需求,而且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中国梦”的政治需要,是预防犯罪,减少犯罪,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的需要。
三、吸毒人员回归社会后续管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戒毒者回归社会问题的研究随着社会转型,社会稳定的要求的不断提高,这已经显得日益迫切和重要。
(一)整合社会资源,恢复并增强社会功能应该由当地市禁毒委牵头,会同公安,司法,卫生,金融,社会保障等部门建立和完善强制隔离戒毒所为主,社区与家庭三结合的社会管理控制系统,实现家庭监督,社区矫正和教育,强制隔离场所的动态管理和检查豍.后续管理机构应在强制隔离戒毒所内独立设置,后续的管理人员应该是强制隔离戒毒所警察(去街道司法所工作或兼职的警察)。因为所内管教干警对戒毒者有更全面的了解,并有专业的戒毒矫治经验,戒毒人员对他们也信任。他们的主要工作包括对戒毒人员的后续管理建立档案,配合当地管理部门对戒毒回归人员实行有效的监督。对戒毒的回归人员通过定期预约,检测,调查了解,并形成后续的评估分析报告。后续管理强制措施主要包括警告管理对象;对那些复发和复吸毒品的管理对象,临时限制其活动范围和接触对象;对严重违犯后续管理协议或复发,注射毒品的,可以强制收回隔离戒毒所内,继续执行原来没有完成的强制隔离戒毒期限。
戒毒者回归社会后,找工作不成就没有固定的生活来源,受他的家庭和社会的各种不利因素的影响,容易导致复发和犯罪。设立专项基金,提供过渡性生活保障和就业安置,对戒毒者回归社会,预防和减少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将具有重要的意义。筹集后续管理基金可以通过争取财政保障,争取社会捐助,将劳动报酬转为后续管理基金,有条件的办理低保,争取一年的公益岗位等方面来实现。
禁毒工作作为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大事,需要把戒毒人员回归社会的后续管理当做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统一考虑,统一规划,统一部署。在戒毒人员回归社会的后续管理当中,让更多的部门和机构参与这项工作,从而减少政府的投资,减少政府参与风险,也可以使政府工作不足得到补充。例如,允许企业参与戒毒康复场所建设,提供设备,技术,戒毒康复场所提供空间和劳动力,这一方面有助于减少国家大额投资,另一方面,戒毒者经过一段时间的训练后,成为熟练的工人,回到社会后可以直接到这些企业工作,这不仅解决了企业的用人问题,而且还解决了戒毒人员回归社会的就业问题。
(二)完善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就业援助系统戒毒者回归社会,是否能够及时获得最基本的物质生活,以维持生存的底线,这是确定其能否在社会立足,顺利融入社会的稳定剂。如果长期失业,缺乏基本的生活保障,在生存焦虑,为自己未来的命运担忧,缺乏心理支持下,就非常容易引起破罐子破摔的念头。
应当对戒毒人员开展广泛的职业技术教育,提高技能素质。戒毒场所的戒毒人员的教育,需要在加强法治的基础上狠抓思想教育,重点应放在引导回归人员接受新的信息上。首先,介绍社会生活的最新信息,学习市场经济的观念,开展就业观念的教育。其次,在选择职业技能教育项目时,戒毒康复场所应当与社会保障部门加强沟通联系,了解社会就业信息的需求,职业技能培训的重点应当面向社会实际,符合回归人员的生活和就业的需求,如电脑操作,服装剪裁和制造,电工,钳工,汽车驾驶和维修,医疗,护理,家电连锁营销管理等。农业单位可以学习种植,养殖业的专业技术,农机维修,泥木工技术等。戒毒回归者至少学习一到两个实用技术,将大大提高回归社会后的就业谋生的能力。然而,受人力,物力和财力、师资限制,戒毒康复场所的这方面培训总是弱。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医疗机构,高等院校,社会团体,企业和社会,社区,家庭成员或定期邀请志愿者开展教育活动。建立戒毒所职业技术培训的社会支持系统,实行联合教育,势在必行。劳动和教育部门职业技术教育培训的规划中应当列入戒毒人员的职业培训内容,由劳动部门指导,投入资金,师资;教育部门设计课程内容,司法部门制定评估和验收办法,并在此基础上,颁发社会统一认证的等级证书。与此同时,也要加快生产习艺化进程,实现戒毒人员参与生产持证上岗制度竖.在过去,我国一直在以法律的形式将吸毒人员定性为轻微违法罪犯,使人们习惯的觉得吸毒者是危害社会的罪人,被剥夺的权利是理所当然的,所以很长一段时间,吸毒者社会上形成标签类型,引起其应有的权利被人们所忽视,也让普通人难以接受吸毒者应享受相同的和其他人的救济权。2008年6月1日实施的《禁毒法》以法律条文的形式明确了戒毒人员,在依照法律,法规,享受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社会保障上与其他人员的同等权利豏.因此,要加强戒毒回归人员的社会保障和救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主要包括:建立和完善戒毒回归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和完善回归人员医疗救助系统,建立和完善戒毒人员社会服务制度。
通过开发社区公益性岗位安排戒毒回归人员;利用社区就业服务网络,加强独立的劳动组织的开发,引导戒毒回归人员到社区服务业中,对公益性岗位实行财政支持;非公益岗位实行戒毒回归人员岗位补贴或社会保险补贴等措施,促进社会就业,帮助戒毒回归人员解决就业问题。此外,还要成立街道,社区就业基地,吸纳戒毒回归人员就业。依托街道,社区,并积极吸纳街道,社区单位参加,采取政策优势,发挥街道,社区门面房,固定资产和较小的第三产业优势,建立街道,社区就业基地,吸纳戒毒回归人员就业。
(三)加强动态管控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后,对其进行有效的动态管理、动态监测,是进行回归社会后续管理的前提和基础。
建立戒毒人员帮教联系卡。需要将公安专管的警察,司法助理,街道办事处人员,社区工作者,单位管理人员的地址,联系方式进行沟通;将吸毒者和他们的家庭地址,联系信息提交给地级市,县(市),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等回归的管理机制,建立个人信息卡,包括姓名,照片,性别,出生日期,血型,指纹,教育,体貌特性,身份证号码(包括驾驶执照号码,地址,户口),违法的经历,惩罚,主要亲属,联系信息等,并可以采集DNA的头发标本和身份证对应,并输入统一的司法管理网和公安网络,终身监测和跟踪改进,以有效控制丰.
四、结语
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后续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经济、社会、生活各个领域和诸多管理部门,需要公安、司法、民政、街道(乡镇)、社区(村居)等多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需要发动全社会的力量,需要戒毒人员及家庭的共同努力。为此,要确立起“戒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的意识,确立以“回归社会”为导向的戒毒矫治工作基本价值取向,充分调动各行各业的力量参与到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后续管理工作中来,为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创造更好的回归环境,提高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的实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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