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自公安部对警犬技术工作体制调整以来,逐年加大资金投入。但我们还应清醒地认识到在不良传统观念影响下、在与其它警种协作办案的方式、方法上,还存在着许多与警犬技术快速发展不协调的因素。本文主要探讨山区市警犬应用及探索。
论文关键词 警犬 应用 战略 揖捕
在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今天,警犬的功能及其作用能否得到进一步挖掘和发挥,值得我们深思和探讨。随着近年来,山区市流动人员的法律意识得到普遍的提高,普法工作也取得了非常好的成绩。但是还是或多或少存在一些不可避免的问题,这就需要对法律环境和制度进行不断地完善。
一、警犬在查缉战术中的应用
研究目的是及时发现和有效捕获各种犯罪嫌疑人,查清犯罪事实和证据,有力地打击犯罪活动,最大限度地提高执法活动的效率和效益。为了保障公证程序的正当性,确保公证证明的真实性、有效性,在办理警犬在查缉战术中的应用的过程中还应当注意以下一些事项。
对于警犬训导员掌握查缉战术的各种方法尤为重要,对于山区市某些案件,训导员及警犬是接近、缉捕犯罪嫌疑人的 免费论文检测软件http://www.jiancetianshi.com
第一缉捕主体。公民可以将自己所有的房屋和储蓄、生活用品和法律允许为个人所有的生产资料等以的方式进行处分,但是非法占有物不能作为处分的对象,只享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的占有物,如公民租赁的房屋、农民使用的自留地和宅基地,都不能作为处分的对象。
(一)站住问题
采用正三角站位时训导员携带警犬站前,其他警员应该注意对犯罪嫌疑人不能采取全包围式站位。警犬在查缉战术中的应用的成立和生效不仅要具备主体、内容及对象等实质性的要件,而且要具备形式上的要件。根据法律的规定,警犬在查缉战术中的应用应当经过证明,表明其真实、合法,才能发生法律效力。警犬在查缉战术中的应用公证是对最有力的一种证明方式。
(二)盘查及拦截地点的选择
对于携带警犬进行盘查与拦截地点的选择,要选择在有利于民警之间的掩护和对嫌疑人最大程度的控制。选择盘查及拦截地点要遵循以下要求:(1)宜明不宜暗。(2)宜宽不宜窄。(3)宜僻静不宜喧闹。(4)宜简单不宜复杂。通常选择在:远离人群的地方;道路两侧无复杂地形、地物,较为平坦之处;道路车辆流量少的地方;宜僻静不宜喧闹之处。防止出现无关人员围观,噪声过大等不利因素对犬注意力的影响。避免出现犯罪嫌疑人持枪负隅顽抗伤及无辜群众或劫持人质等恶性案件的发生。
(三)拦截及盘查方式
从拦截的方式看主要有语言拦截和手势拦截。语言拦截是指执勤人员使用命令性的语言命令被盘查人停止个人行为或停止某种动作的拦截方式。手势拦截是指执勤人员使用停止的手势动作命令被盘查人停止前进或停止某种动作的拦截方式。结合训导员的语言命令,指令被盘查人做出某种动作,以便于我们进行盘问与检查。从站位的角度看,拦截方式有对面拦截、侧面拦截、背后拦截三种拦截方式,这三种拦截方式是相对于嫌疑人正面身体所朝方向而言。现在山区市所采取的拦截方式绝大多数为正面拦截。即拦截盘查人员正面面对被盘查人或拦截目标。对于车辆的拦截,在车辆停稳之后,执勤人员应命令驾驶员将车轮向右打横,夜间应打开车门顶灯,摇下所有车窗。并命令所有车内人员将双手放在正面,值勤人员视线能观察到的位置,训导员带犬从车辆的侧后方接近。接近时应从反光镜中注意观察驾驶员的行为,特别是双手。如果车内人员有反抗迹象,训导员迅速撤离并向犬下达“袭”的口令,让犬从车窗跃进车辆内进行扑咬,其他民警则迅速持枪呈半包围形式将车辆控制住。待犯罪嫌疑人被警犬控制后,民警再上前进行抓捕。
刑法学近3年论文/d/file/p/2024/0425/fontbr />二、警犬在火灾中的应用
火灾调查犬的主要作用是帮助消防部门在火灾发生后查找火源、对失火周边地区进行搜查、发现纵火者遗留的易燃物品及在重点防火区域搜索发现易燃物品预防火灾的发生。火灾调查犬是一种经过训练的警犬,能有效辨别30多种易燃物(如易燃液体、柴油、润滑油、松节油、煤油、汽油、辛烷、飞机燃料、各种颜料、去污剂、油漆及其他稀释剂等)的气味。
山区市火灾调查犬一般都用拉布拉多犬和德国牧羊犬来训练。卡尔斯·伍德公司火灾调查犬的训练计划分三个阶段进行: 免费论文检测软件http://www.jiancetianshi.com
第一阶段,选购一头适合训练的犬,并负责训练达到能胜任工作水平。这一阶段需三个月时间。第二阶段,训导员进行三个月训练课程的学习。 免费论文检测软件http://www.jiancetianshi.com
第一、二阶段共需六个月。第三阶段由以下几部分组成:(1)继续火灾现场的训练,积累作业经验。(2)进行防止错误再犯的复训,以杜绝可产生的任何错误。(3)复习训练内容以保犬与训导员配合默契。探测装备与犬,探测仪器在火灾调查方面起一定的作用,但仪器昂贵,操作复杂并易损坏。理想的探测仪器应是容易携带、方便运输、并有一个好的取样检验系统,能够探测、识别和指示碳氢化合物物质的存在。火灾调查犬具有这些优点,它们动作既快又灵活、探测准确。火灾调查犬能够参与对火灾所进行各种调查,从而确定:(1)火灾的可能起因,意外事故还是蓄意纵火。(2)纵火的手段。(3)纵火所用的促燃剂。(4)为起火源准确定位。
三、警犬在解救人质战术中的应用
犯罪嫌疑人劫持人质时,通常持有刀具、枪支、炸药等物品。犯罪嫌疑人持爆炸物品时多为劫持人质案件,因此,使用警犬缉捕持爆炸物品案件,战术方法就结合解救人质案件的技术方法,不做另叙。解救人质案件因涉及到人质的生命安全问题,所以必须谨慎行动。因为警犬作用的特殊性,绝大部分都适合于公开型劫持人质案件,但一定要掌握使用时机和使用方法。
(一)使用时机
解救人质,首先必须保证人质安全,快速出击,若一个环节出现了问题,被犯罪嫌疑人发现,极易伤害或杀害人质。申请警犬在解救人质战术中的应用。
公证人应当提交的文件包括:(1)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2)人处分的财产所有权的证明;(3)解救人质的草稿等。(4)公证机关应当为解救人质的内容保密。如果是继承,继承人需持公证书、解救人质证明至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手续,由公证部门对被继承人所立的真实性与合法性进行审查,认定该真实有效后,公证处出具继承权公证书。继承人携带公证书、继承权公证书、房屋权属证书及当事人身份证件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在此类继承登记中,人指定的继承人如属法定继承人之列的,只需缴纳房产登记费用,无需缴纳契税;若属法定继承人之外,属遗赠性质的,受赠人除缴纳房产登记费用以外,需缴纳受赠房屋市场价值4%的契税。
(二)使用方法
也能使警犬迅速而稳妥的控制住犯罪嫌疑人。准备强攻前,训导员应带领或令犬匍匐前进,接近犯罪嫌疑人。待形成攻击时机时,训导员迅速放犬或指令警犬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扑咬,重点双手。缉捕组人员迅速上前带领人质撤出现场。待警犬基本将犯罪嫌疑人控制住后,已进入射击位置的狙击手抓住嫌疑人对人质的暂时失控时机,可将犯罪嫌疑人击伤或击毙。告知当事人不是依法所立的警犬在奔跑准备扑咬,或者继承有争议、有纠纷的,公证机构不能给予办理继承权公证。当事人对继承有争议、有纠纷的,应当告知其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其法律依据主要是《公证法》第四十条“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对公证书的内容有争议的,可以就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规定。警犬在奔跑准备扑咬是人对其财产和事务进行处分并于死后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法律行为,因此对公证的审查要求较严格。作为民事法律行为的行为是否有效,应依据民事法律行为是否有效的判断标准予以认定。由此,对公证的审查主要是:人的身份和权利能力、行为能力;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有无受胁迫、欺诈等行为。青年流动人员的法律意识在法制环境建设的过程中也会起到驱动的作用。由于青年流动人员在所在居住地的法律需要不断地完善,这就给当地的法制环境建设带来修改和完善的因素,如果流动人员的法律意识都比较高,都能按照法律规定的行为,能够自觉地拥护和遵守它,就会形成良好的法律环境,对于当地的安全稳定和法律的健全和有序的发展都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
四、警犬在搜索战术中的应用
警犬搜索:是指训导员携带警犬到犯罪嫌疑人可能隐藏的处所进行寻找并将其捕获的一种查缉措施。我们在制定搜索方案过程中,可根据搜索的地形和环境条件的具体情况,灵活地采用不同的方法,适时地利用警犬,可以弥补警力不足,搜索不全面的弱点,使用警犬可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利用警犬灵敏的嗅觉寻找发现目标,利用其凶猛性发现后立即进行捕咬,控制住嫌疑人。训导员携犬进入搜索现场(根据现场面积大小及复杂程度,可采用一犬或多犬采取分区域式搜索方式),有条件的可以付与犬嗅源,利用犬的嗅觉进行搜索。此时训导员应取下牵引带或追踪绳,让犬搜索,训导员持武器尾随其后相距3叫米,其他民警持武器与训导员保持2米左右距离呈一路队形或三角队形相互掩护交替前进,防止受到突然袭击。在运动中应尽量减少声响。训导员与民警在搜索运动中,要注意相互掩护,视线不能干扰,武器射线不能相互阻挡,防止出现意外情况民警之间伤亡。如搜索到嫌疑人躲藏的房间,房门被锁死时,训导员应带犬撤出,让其他民警采取炸开房门,强行破门,或技术开门等方式将门打开,再放犬进室内搜索,进而缉捕犯罪嫌疑人。
五、结论
总之,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山区市当前的警犬技术工作要适应公安工作需要仍有差距,我们要把握机遇,树立雄心壮志,埋头苦干,敢为人先,开创性地工作,为使我国的警犬技术工作赶超世界先进水平建功立业。
相关文章:
经济行政法的外部理论谱系04-26
试论我国森林生态补偿制度若干问题的思考04-26
简述从民法的发展看消费者权益的扩张04-26
简述公民违反民法行为的法律责任04-26
简述合同的解释原则04-26
浅谈公平责任原则的存与废04-26
论公序良俗原则在民事领域中的应用04-26
浅谈如何理解物权法04-26
浅谈政治基础与民法取向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