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政工干部作为法院中从事政治工作的中坚力量在法院的日常工作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其承担着如何加强法院的队伍建设,开展党建工作并为法院培养优秀的管理干部、做好人员的培训工作等,这在当前的新形势之下,作为一名法院的政工干部如何更好的开展工作,把职责之内的事情做好就需要不断的加强自我建设,因而如何做好一名法院政工干部值得反思。
论文关键词 政工干部 思想政治 综合素质
政工部门作为党组的政治机构,在法院的机构建设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其主要承担着加强法院整体队伍建设的重任、如何开展党建工作、为法院培养一批批优秀人才并加好本院的教育培训等重要工作。政工部门工作绩效的问题影响着法院的整体队伍建设的水平及法院的未来发展,因而正是基于政工部门在法院机构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这也导致了政工干部的责任是非常之大,同时也要求作为一名法院的政工干部从各个方面都要严格的要求自己,通过不断的学习和实践使得自己在法治社会、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之下让自己得到提升。
当前我国在不断的致力于法治社会的构建,依法治国的观念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通过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等理念已经深入人心,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脚步逐步在加快;以此同时,在取得一定优异成绩的同时,在法治社会的构建中还是存在一些问题和矛盾的,比如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较低,执法工作没有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更为严重的是一些违法乱纪的事情依旧还存在。在这正面和负面因素的影响之下,法院的正常工作也时时刻刻面临着新的情况和新的挑战。笔者认为在新形势之下做好一名法院的政工干部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不断加强自身的学习
作为一名法院的政工干部所承担的责任是重大的,因而从自身来讲就需要不断加强学习,通过不断的学习来提升自己的知识储备,提高自己的修养,不断的强化自己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培养自己坚定的政治立场。
(一)不断加强理论知识的学习
理论知识的学习是一个人不断提升自己能力及综合水平的最基本的途径。同时不断的学习新的理论知识还可以不断的充实自己,不断的用先进的理论知识来武装自己。在学习理论知识的同时还需要不断的加强对政治理论知识的学习,不断深化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毛指导思想、三个代表及科学发展观,牢固自己的政治观念和政治立场,培养自己优良的政治素养;广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提高自己辨别是非的水平。总之,不断的加强理论知识的学习最终的目的就是为了更好的做好本职工作,更好的为法院培养出一批批优秀的管理人才,更好的为人民服务,更好的把工作做好,把法院的整体建设搞上去,搞出成绩来。
(二)注重提升自己的实践能力水平
一个人的学习一方面来源于理论知识的学习,从一些书籍、期刊、报纸、参加学习和培训等途径来丰富自己的阅历和知识储备;另一方面就是来源于实践。实践中是最直接和形象的获得知识的途径,任何一个具备丰富的理论知识,而在实践方面一塌糊涂的人永远只能纸上谈兵,不能正确有效的将运用到实践中去,实现理论和实践的结合,在认识上实现一种飞跃。从法院的政工干部所承担的责任可以看出,缺乏实践能力的政工干部是做不好工作的,所能产生的作用只能是负面性的。因而,做好一名法院的政工干部要不断的勇于创新,要重视自己的实践能力水平的提高,将自己的理论运用到实践中去,实现两者的结合。通过不断的实践工作,自己亲身经历的永远是最有权威和说服力的,这样在进行组织培训和加强法院队伍建设中才能更好的有针对性的运用合适的策略和理论进行加强管理和选拔工作。此外,只有不断的经历了实践的考验,才能使自己在工作中不断的取得进步,降低成本,创造更高的效益。
(三)不断注重自己的道德品德建设
政工干部是最能体现法院人员综合素质水平的,之所以这样讲就是因为他们所从事的工作主要是把握政治方向,与政治教育有着密切的联系。做一名合格的法院政工干部务必要不断的注重自己的道德品德建设,做到重品行,行为有序,要有高尚的人格和人品,在工作中要执法公正,具有无私奉献的精神。具体而言就是需要注意为人正派,这是人在社会上发展的最基本的标准和要求,如果为人不正直,那处于较为重要岗位的人员就最容易犯错误了。因而作为法院的政工干部就应该把做人和做官等视之,把握好这一最为重要的品质,不为金钱所诱惑,抵挡住糖衣炮弹的袭击,展现出自己高尚的人格,培养自己浩然之气,做好人民的公仆。除此之外,还需要做到做人要表里如一,工作中要敢于讲真话,坚持正确的观点,敢于承担责任;清正廉洁,不搞特权,保持好自己的党性和坚持自己的原则。
刑法学近3年论文/d/file/p/2024/0425/fontbr />二、做好培训工作
政工干部所从事的工作主要是负责法院人员的培训、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建设等重要的工作,而做好这些工作就需要做好一定的培训工作。队伍法官、政法干警等人员都需要定期的进行培训,自己的职责是在满足自己学习的同时,还要让广大的法院人员做好时刻学习的准备,通过强化对他们的训练来提高他们的整体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的水平。做好培训工作要与时创新,运用科学的、先进的理论和方法对需要培训的人员进行一定的指导和训练。政法干部在进行组织培训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一些技巧和方法,通过互动的方式加强人与人之间的合作和团结,通过定期的培训可以使整体队伍保持高昂的战斗力,提高整体队伍的业务能力水平。
三、重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加强和重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是政工干部门的重点工作内容,作为法院的政工干部重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是正确履行职责的表现。近年来法院在社会上的公信度有所提升,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处理社会矛盾等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是在经济迅速发展的今天,一些西方的思想拥入国内,如功利主义、拜金主义盛行,严重影响了社会公共的思想和行为,而人民的公仆——法院的一些公务人员也没有避免其影响,甚至还出现了一系列的严重违法违纪的事情的发生,对法院整体队伍的建设造成了不小的影响。而这些负面问题的出现,政工部门也是难辞其咎的,也是有一定的过错的。这也说明了政工干部在对法院人员进行思想政治建设方面做的不到位,没有产生一定的效果。法院中尤其是部分法官、政法干警等执法人员出现违法违纪的事情,从一定程度上我们可以发现,这些人员在抵御糖衣炮弹的袭击或者深受腐化思想侵入面前被它们给战败了,他们的政治信念不够牢固、政治立场不够坚定,在进行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没有产生效果或者加强教育不够深入。而在面对或者处理该类事件上政工干部不能逃避,要勇于面对、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透过现象把握其本质。只有这样才能做好本职工作,而这些工作的前提就应该重视法院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确保法院整体队伍在政治上的坚定立场,要真正的做到为人民服务,一切为了人民。
四、注重对人员的考核和管理
政工部门承担着一定的职责就是培养人员和管理人员,自然政工部门也有一定的职权对法院的工作人员进行一定的考核和管理,尤其是加强对干部的管理和领导。政工干部在协助法院加强领导班子的建设的过程中,要加强公平、公正的选拔法院干部,认真落实党中央的精神。同时在加强认识制度管理的过程中要注重对人员的考核和管理,重视整治一些工作不积极及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不规范的问题。当前法院工作中,作为公务人员,他们是人民的公仆,是专门无私奉献为人民服务的,但是依旧存在一些官位主义,不为人民利益办事的人员;同时法院很多人员还存在一些晚到早退的现象,部分人员上班不积极,下班很积极,在工作中不积极,出来工作以外的事情很积极。这些都不是法院所真正需要的人才,而真正的人才或者优秀的干部应该是在工作时间内积极的为人民办事,做好本职工作,努力为法院、国家、人民奉献的人员。因而,作为一名政工干部就应该加强对人事方面的管理和考核,不怕得罪人,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对得起人民交给自己的这份信任。也只有通过加强管理和考核,才能杜绝一些负面的现象,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选拔出更优秀的干部来,提升法院的整体队伍建设的水平。
五、注重法院的文化建设
一个企业有一个企业的文化,企业文化队伍一个企业的作用是无形的,同时也是非常巨大的。法院也是有自己的法院文化的,法院文化的建设对于法院建设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部分。而文化建设工作也是政工部门的职责。这也注定了作为一名政工干部也需要加强法院的文化建设。法院文化与企业文化一样,都是一种无形的资产,一种价值观念,对人们具有极强的指引作用。政工干部注重法院文化建设应该结合具体实际情况,制定本院具体的实施方案,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实践活动;充分发挥法院文化在法院工作中的规范作用。同时还需要加大文化建设的投入工作,认真贯彻党中央的精神,深入开展实践与理论相结合的调研工作,加强对法院工作人员的人文关怀。这些工作在政工干部工作中是不能忽视的,要引起重视的。只有不断的重视法院的文化建设,才能从更高的角度做好法院的整体建设。
总之,法院的政工部门在众多机构中的地位及其所发挥的作用是不可忽视和轻视的。而作为政工干部更是体现出来其责任的重大,如何做好或者做一名合格的法院政工干部并不是一件轻易的事情。面对新的形势、新的挑战,法院在工作中也会出现一系列未曾遇到过的事情,对于人的管理从古自今就需要灵活的管理,而这也无疑是增加了做一名政工干部的难度,本文笔者就如何做(好)一名法院政工干部提出了自己的一些观点,之所以从这些方面进行阐述也是基于自己多年来的工作经验和对工作的一些反思所得出的,因而有其一定的说服力。文章从政工干部自身的建设及在工作中需要注重的几个方面进行展开,认为做(好)一名法院政工干部从不断加强理论知识的学习、注重提升自己的实践能力水平、不断注重自己的道德品德建设、做好培训工作、重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注重对人员的考核和管理及注重法院的文化建设几个方面进行开展学习和工作是非常必要的。
相关文章:
关于从答辩状谈平等原则在民诉法中的强化04-26
浅谈我国事实劳动关系的法律保护04-26
试析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04-26
试论我国民事证据交换制度的完善04-26
浅议教育督导的法律行为04-26
浅析民法与经济法的经济安全理念04-26
论冲突规范理论存在的困惑04-26
试述经济法与民法的区别04-26
浅论合同解释的原则和方法04-26
浅论旅游合同格式条款的消除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