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是骗子 还是法律是骗子

时间:2024-04-26 09:31:49 5A范文网 浏览: 论文范文 我要投稿

  一个国家,法律强则律师强。法律受尊重的程度决定律师的作用和地位。刚才看到一个帖子,心理不是滋味,这个帖子称律师是趁火打劫的骗子,请律师不如请领导,此话虽有失偏颇,却也道出几分实情。在刑事和行政诉讼领域,律师的作用越来越弱,如果长期下去,律师成为摆设,有理有据还是赢不了官司,在当事人眼里,律师与骗子又有何异?

  律师业务有刚性需求,诉讼是律师生存的传统业务。特别是刑事诉讼,当事人依赖律师与公权力抗衡,律师是他们的救命稻草和伸冤青天。律师能与公权力抗衡的本钱就是法律,如果法律不被遵守,案件结果内定,就算再有能力的律师也无能为力,从结果来看,律师收钱办不成事,如果当初许诺过又兑不了现,事后,再大的律师,也只是一个骗子。

  律师不能对案件的结果负责,他尽心尽力了,就算尽到一个律师的职责,律师执行职务是把法律赋予当事人的权利向公检法阐述清楚,并据理力争,如果要律师左右案子,那就必须与法官勾兑,则法律更会成为掌中玩物。这是律师执业纪律所不容许的,也是对法律的亵渎。

  如果一个律师为你的案子尽力了,由于权力干预而不能维护你的权利,很遗憾,法律是个骗子,请不要责怪律师,因为在强大的权力面前,律师也是弱者,就算你完全有理,要想律师左右你的判决结果,我们还得祈祷法律管好权力的只猛兽。

  附:一个作者不明的帖子:

  自古以来,砸别人的饭碗都是不道德的事情。可是,经过反复的思想斗争,最后还是觉得有必要放下包袱,揭露律师们的诈骗伎俩。同时,也呼吁全国据说有二十万左右的律师——你们,不要再行骗了。

  谁都知道,摊上官司是个很让人恼火的事情。平平静静的过着日子,官司就找上门来。你说倒霉不倒霉?饶着这么不幸,这么倒霉,作为社会大众,你都该给予同情才对。然而,可恶的律师,竟然趁火打劫,非要提供所谓的法律帮助不可。当然,这帮助可是要付费的。

  谁都知道,官司的结果是领导定的。领导想怎么定,那就怎么定。你个律师,能做的了领导的主?把钱交给你,基本就是打了水漂。谁能保证你能把钱一分不少的送到领导手里?这太难了。连领导都管不住自己的手,看到钱也一样想贪污,何况你一个小小的律师。钱交到你手里,能有一半被你送给主审领导也算是十分难得了。其余,全进了你的腰包。既然如此,还不如让当事人自己送钱给有关领导更加经济。

  律师们千万不要说你们会站在法律的立场上为委托人据理力争。谢谢了。这话蒙老百姓可以,你能蒙住领导?老百姓怕你那法律,可哪个领导会拿你那法律当回事呢?就算李庄吧。他本人就是律师。法庭上慷慨激昂,引经据典,满嘴的都是法律,别提多神气了。他的那个辩护律师,叫高子程的,那叫一个义正词严,按法律真的找不出一点漏洞。可结果怎么样?(李庄)还不是照样抓进监牢?李庄家里,白花多少律师费哦。

  乐青被轧死的那个钱村长请的律师,听说是个上海人,也很牛。这个证据,那个证据,法庭上讲了不知道多少,问得法官支支吾吾,汗都下来了。可结果有用吗?照样判钱村长是普通交通事故致死。不但钱村长的案子无法伸冤,还害钱家白费了一笔律师费。太残忍了。

  重庆的案子,乐青的案子,百姓们看的明明白白——律师所谓法律,不过是一纸空文。所谓提供法律服务收费,其实就是诈骗。

  拜托,律师们,请你不要再继续行骗了。

  【作者简介】

  张绍明,武汉律师,法律硕士,代理过全国首例性骚扰胜诉案等多件有影响案件,对公司法、侵权法、劳动法有一定的研究,出版过首部系统研究性骚扰问题的法律专着《反击性骚扰》,现担任武汉十余家中外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相关文章:

略论近代“新法家思想”的特点04-26

公益性社会组织营利活动的法律规制04-26

公共秩序在美国的适用04-26

法学家的使命04-26

关于私权类型体系的思考04-26

以权利制约权力04-26

欲拒还迎:政治与法律关系的社会系统论分析04-26

数学与西方法律的形式化:以自然法为视角04-26

法律与情理:法治进程的情法矛盾与伦理选择04-26

经济全球化进程中的法律04-26

热搜文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