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新中国成立60年来,我国女性受教育程度大幅提高,女性人才在各行各业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作出了卓有成效的贡献。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国女性人才特别是女性高层次人才的成长和发展状况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当今世界潮流还有相当大的差距。社会对女性的偏见是影响女性成长的不可忽视的障碍,因此我们要大力宣传先进的性别文化,抵制腐朽落后的思想观念,营造有利于女性人才成长的舆论环境。基层法院女法官作为我国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一支重要生力军,她们是社会的一个特殊群体,在实践科学发展观,推进民主法治建设,构建和谐社会这一伟大事业中具有特殊地位。本文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就女法官任职现状、身心健康、法官权益保障方面进行分析研究,以供讨论。
论文关键词:女法官 法院 案件 压力
一、我院女法官队伍基本情况、女性任职基本状况
(一)我院女法官队伍基本概况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位于南昌市中心城区,地处八一起义 免费论文检测软件http://www.jiancetianshi.com
第一声枪声响起的地方。辖区面积41.3平方公里,常住人口44万人。区属10个街道办事处、1个镇,132个社区委员会、13个行政村。正在崛起的西湖,地理位置优越,区位优势明显,交通顺畅发达,金融商贾云集,信息快捷便利,既是一个物华天宝、人杰地灵的文明古区,又是一个具有光荣传统的革命老区,更是一个充满生机、快速发展的新型城区。西湖区人民法院创建于1960年,截至2011年5月法院队伍有在编干警116人,其中女性工作人员45人,占法院干警比例38.8%,其中女法官30人,占法官总人数37.5%,在业务庭室工作的女法官仅为19人。从年龄层次上看,其中35岁以下女法官6人,36至50岁24人,年轻女法官仅占法官比率20%;从学历情况来看,女法官拥有硕士以上学历仅2人。从以上统计可以看出,目前,虽然女法官学历层次呈橄榄球状,学历层次较前有所提高,但是女法官在法官队伍中的比率还不是很高,尤其年轻女法官的比率则更少了,法官队伍出现断层状况。
(二)女性任职基本状况虽然女法官在法官队伍的比率比较低,直接从事审判工作的也不是很多,但据笔者统计,女法官在本院的任职比率有大幅提高。2008年我院女法官担任中层及以上女干警仅2人,而至2010年年底,中层正职以上5人,其中2人担任的是副院长职务,同比增长150%.可以说女性在法院担任领导职务的女法官比例越来越大,女性在法院文化建设中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刑法学近3年论文/d/file/p/2024/0425/fontbr />二、女法官在成长中的优势和劣势
作为女性,女法官拥有女性普遍所具有的优秀品质,她们勤奋谨慎、细心耐心、办事认真、待人热情、感情细腻,善于关心人、体贴人、理解人,富有亲和力,奉献精神强。这些品质使女法官在审判工作中,或者在从事辅助审判的工作中都易于与当事人沟通交流,与同事融洽相处。所以,她们往往更善于做群众工作,在信访接待、诉讼调解等工作中具有更为明显的优势,在处理同事关系,协调审判与组工等工作中起到更加重要的作用。另外政府在用人制度等各项政策上也对女干部有所倾斜。无论是《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还是党政领导干部选任工作办法,从国家政策到地方用人制度,无不突显了政府对女干部的提拔重用。
另一方面,女法官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其成才生命周期特点应值得特别关注。对女性来说,25岁-35岁期间正值风华正茂,是职业生涯黄金期,同时也是生育期和哺乳期,在此期间面临的矛盾和困难不容忽视,对工作的影响相当大,生育、哺乳期占掉几年,再加上男女退休年龄相差5岁,女性比男性的职业生涯少了近10年。而这10年中,女性还要和男性在同等条件下竞争,因此,女性的成才往往需要比男性克服更多的家庭、事业乃至特殊生理状况和身体健康等到诸多困难,才能创造出不平凡的业绩,女性要成功需要比男性多付出几倍的努力是不争的事实。
三、影响女法官成长的困难和问题女法官的职业素质需要不断加强。我省女法官虽然大多接受过高等教育,但面对日益繁重的审判工作和不断出现的法律新情况、新问题,女法官只有不断提高职业素质才能满足审判形势的需要。目前影响女法官执业素质提高的原因有三方面:
(一)部分女法官思想观念守旧,学习热情不高她们固守着“女人属于家庭,事业属于男人”的陈旧思想,过分地强调自己的家庭角色,把主要精力放在家庭、孩子身上,将大部分的精力都放到了家庭之中,让自己陷于繁重琐碎的家务,而忽略了职业角色,对工作则是应付差事,得过且过,从而使职业角色和家庭角色失去了平衡,最后在工作中越来越落后,越来越缺乏竞争力。
(二)部分女法官身患疾病,长期存在身体、心理压力,且欠缺心理调适能力近年来,案件大量增加,审判任务繁重,工作频率加快,不少女法官长年累月的工作,颈椎、肩椎、腰椎不同程度的患病,在身体机能遭受鲸蚀的同时,常常还有“案未结、心难安、情难稳”的心理压力,时有疲惫感和厌倦感,而其自身又无暇或无法进行心理疏导及调试,时间一长极易产生心理疾患。究其因,其压力主要来自三个方面:
1.来自法院内部的压力。随着我国司法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不断加强,对法官的考核不仅涉及党风廉政纪律方面,办案的多少,办案的质量,案件调解率、上诉率、发回重审率、改判率、审理时限,以及对案件的把握、审理等各环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是否兼顾等,都成为法官的考核范畴,而女法官具有谨慎、细致的性格特征,无形中也增加了女法官的心理负担; 2.来自法院外部的压力。法官在现实中要承受来自各方面、各层次的压力,包括外部党政机关、监督机关、社会等的监督力度日益增大。而法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可能面临名誉受损、身体受伤害、甚至被免职等风险,并且容易成为社会公众的议论焦点等,这些都需要一定的心理承受力,而法官一旦遭受公众误解和非议,却很少有机会辩解,这些都势必增加女性的心理压力;
3.来自案件本身的压力。法院“案多人少”已成普遍的突出问题,因单纯案件数量引起的压力已自不待言,各种新类型案件及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社会矛盾聚集法院,社会公众对法官执业要求的日益增高,导致案件审理难度增大,从一定程度上加大了法官的心理压力;
4.来自当事人的压力。基层法官面对的很大一部分当事人来自乡土社会,文化水平普遍不高,对一整套高度专业化的诉讼程序和术语难以理解,更难用正确的方法维护自身权益,一旦审判结果与自身预期不一致,则迁怒于法官。法官轻则被投诉、辱骂、人身攻击或遭受威胁,重则受处分等。由于缺乏相应的保障机制,法官正常的司法行为变成其与当事人个人利益的直接冲突,引发的心理压力甚为普遍,对女法官尤更甚。
(三)法官缺乏必要的保障机制、法官的待遇提不高,很多优秀人才流出法院相对于其他政府部门而言,法官的政治待遇、经济待遇都有较大的差距,法官的职级待遇远远差于警察,法官的政治地位低于警察是目前不争的现实,因此面临巨大的生活压力,法官的经济待遇得不到提高,反而有下降的趋势,巨大的生活压力下迫使高素质法官人才外流,向经济发达地区流动。造成女法官、工作人员人才缺失,客观上影响了中层干部的选用。
四、进一步加强女法官队伍建设、为法院储备更多女性人才的建议
(一)不断完善女性人才发现选拔机制,形成协同开发女性人才格局建立健全人才引入机制、扩大女干部招录比例,拓展女性人才发展空间,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人才评价指标体系,克服性别歧视,将符合条件的女性人才录用或选拔到适合的岗位上去。
(二)加大培训力度,不断健全专业化培训系统,强化女法官队伍培训,提高队伍素质部分女法官缺乏系统的法律教育,法律素养不高,虽然有半数的女法官具有大学本科以上的学历,但高学历的女法官少,专家型的女法官更为匮乏。因此为适应发展要求和干部成长规律,有必要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加强干部自学,拓展干部政治素质培养模式,提高女干部整体队伍素质。
(三)提高法院法官、工作人员政治、经济待遇,建立职业地位保障机制政府应保障法院经费、物资,提高法官各项待遇,根据审判工作的性质、特点和法院法官、法警、执行人员及司法行政人员的不同情况,制定并实行具有法官职业化特色的法院工作人员工资制度,略高于同等职级的行政机关干部工资,让法院工作人员在司法为民的同时,能够兼顾家庭。
(四)不断完善女法官激励保障机制,优化女性人才发展环境,调动女干部活力近年来,法官的人身保障越来越受到挑战,不断出现当事人暴力抗法情况,湖南永州“6.1”枪击事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由于生理条件的限制,女法官在执业过程中可能较男法官存在更大的执业风险,尤其是承办大量直接面对当事人的案件,因此,建议为女法官设立职业风险保障,以解其后顾之忧,积极表彰在法院审判队伍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女干部,从而调动女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增强法院队伍的整体活力。同时,在立案、信访等地方可设立“三八”文明窗口,建立一支由女干部组成的巾帼队伍,充分发挥女性在立案、接访中的细致及耐心调解的特长,以实现庭前调解、有效息访的功效。
(五)建立女法官关爱制度1.充分发挥女法官协会的作用。由女法官协会组织开展有益于女性身心健康的文艺、体育、保健、美化生活、益智游戏等活动,举办有关礼仪、人际关系处理技艺等讲座,加强女法官文化建设,舒缓女法官的压力;
2.建议开设心理咨询。定期邀请心理专家做心理健康知识讲座,进行心理咨询,传授心理调适方法,减轻心理负荷,培养健康心态,增强女法官自我心理调适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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