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在处理日常涉及到法院干警的群众信访、举报和投诉时,在不同程度上反映了当前基层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难点问题,是法院工作与队伍建设的一面“反光镜”。不少当事人对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中还存在不满意之处。从法院纪检监察部门收到的信访举报、投诉信件看,数量仍然不少,如何减少群众信访举报投诉,笔者结合自己近几年来的工作实际,对基层法院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的现状和对策,谈点个人粗浅理解和看法以供参考。
一、基层法院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现状
2010年至2013年5月,我院共受理信访举报投诉34件。其中反映审判、执行作风不实、不作为占信访举报投诉32.1%;反映工作人员语言不文明生硬、态度粗暴占信访举报投诉27.3%;反映审判人员违纪占信访举报投诉36.8%;其它信访举报投诉占信访举报投诉3.8%.
1、重复举报相对较多。当事人在向法院投诉的同时还分别向其它上级部门投诉,多数信访群众认为,多向几个机关举报,总有一件能得到受理,因此许多信访群众盲目举报。有些信访人还试图通过“吵”、“闹”、“缠”等一些非正常的途径来实现其利益,严重影响了法院的正常工作秩序。
2、实名举报者居多。由于群众举报多与案件有关,因此举报均为实名举报,大多数是通过县市长热线电话、领导信箱、上级部门投诉的转办信件,且均为案件的当事人,从中可以看出当事人涉及自己的权益的维权心态,在其得不到满意的答复和处理时,希望通过四处反映来引起相关重视,达到解决问题目的。
3、唯上举报增多。从举报信件的来源来看,大多是从上级法院或者纪检监察部门转来,其原因:一方面举报人因为对信访举报的程序不了解,认为上级领导级别高,问题解决起来就快。另一方面是因为当事人反映的问题处理不到位,使群众有唯上心理。
4、解答问题缺乏文明意识。极少数审判、执行人员工作态度粗暴、盛气凌人、语言生硬、解答问题无耐心,从而伤害了群众感情使矛盾激化,导致本不应当投诉的造成投诉,反过来又要花更多的精力向当事人作出解释、说好话,纪检监察部门又要调查核实情况向当事人作出说明,还要向上级部门写出详细的书面文字汇报材料。
5、信访工作缺乏科学分工与规范化管理。 由于法院纪检监察、立案信访局、办公室等负责信访工作的部门之间缺乏统一分工,有些基层法院将县长热线投诉工作却放到纪检监察部门来回复信访举报,与其职责相悖,绝大多数法院是将县长热线投诉工作放到立案信访局处理回复。另信访问题都源于法官的审判和执行,承办案件的法官最熟悉案情,深知矛盾症结之所在,做工作化解矛盾的最佳时机和最有利条件正在审判、执行过程之中。所以,只有承办法官的扎实工作和积极配合才能将此项工作做好。
刑法学近3年论文/d/file/p/2024/0425/fontbr />二、如何减少信访举报工作的对策
1、进一步完善信访举报规定,提高信访实效。目前对信访举报人给予了充分的保护,而对其义务规定少,导致当事人不断申诉信访。建议中纪委、监察部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相关规定,尽快制定符合纪检监察信访的相关规定,对信访举报人行为规范、受理范围、案件处理原则、处理程序、违法制裁等进行规范,建立纪检信访举报终结制度,保证纪检监察信访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2、规范法院信访举报工作,将违法违纪责任追究落到实处。
基层法院应进一步规范信访举报工作,区别不同举报投诉,明确职责分工,建立不同的处理机制和程序。针对法官违法违纪的举报,建立从查人到纠案的模式,先将信访举报件转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审判、执行人员有无违纪,然后再转业务监督部门,决定是否纠案处理,真正把违法审判、执行责任追究工作落到实处。
3、强化基层法院纪检监察作用,坚决制裁违法投诉。一是针对干警队伍中出现的苗头性问题和信访发生的规律,及时的抓预防性教育,从源头上“堵”。二是在接待和处理纪检监察信访投诉时,坚持从投诉者的角度去理解思考,做到想其所想,急其所需,从感情上“联”,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三是加强判后释疑工作,分清是非、以理服人,让信访举报人心服口服,从道理上“引”。 四是强化纪检监察信访处理的能力。对信访问题查证属实的,要严肃处理。
4、强化法官的宗旨教育和职业技能水平的提高。首先是加强政治素质的提高,结合法院系统开展的各类主题教育活动,贯彻落实最高院“五个严禁”和湖南省纪委等5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改进机关作风的暂行规定“八条禁令”造就一支“忠诚、公正、廉洁、为民”的法官队伍。其次是提升法官适用法律的能力以及驾驭全局和复杂局面的能力。要加强法官的业务培训,强化判后耐心细致答疑、释明工作,用文明的语言、热情的态度、解答问题清晰、准确,来缓解、消除当事人的对立和不信任情绪;重视诉讼、执行调(和)解工作,提高调(和)解效率与质量,从而化解矛盾,减少因判决、执行而引起的新的矛盾,从而减少信访投诉的产生。
5、强化对信访工作科学规范化管理。要将经常性教育与专项教育相结合,正面启发引导与反面警示告诫相结合,建立健全廉政建设方面的规章制度,细化办案流程,实行分权制约。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制度的执行力,严格遵守禁令铁规,实现用制度约束人、用制度管人管事。充分发挥监督作用,重点对易发岗位、易发人员、关键办案节点进行监控,以监督和惩治促进不敢为机制的建成,有效的减少基层法院纪检监察的信访投诉量,实现基层法院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最终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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