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设立11名廉政监察员以来,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坚持从加强廉政监督员的管理抓起,不断细化各项监察员工作制度,强化监察责任,形成了严密有效的内部监察体系,提高了对内监督约束的力度,收到明显成效。
但在工作中也发现,设立于法院内部的廉政监察员制度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监察员忙于本职日常工作,无暇专注于监察职责。都是在本部门内部产生,有些监察员工作十分繁重,尤其是业务庭室,很少能抽出专门的时间从事监察工作;二是对本部门的情况不熟,缺少整体把握。工作之初,监察员对人员组成、业务特点等情况心中没数,不能全面了解情况。二是工作进展缓慢,缺少制度引导。规范监察员工作的各项制度不完善,制约了工作开展;三是对监察员的学习培训明显不足,缺乏监察经验。监察员中多数人没有从事过监察工作,对各项廉政政策、方针了解得不多、不深入,对各项廉政制度及违法违纪的处理程序没有深入的把握;四是点面、点点结合不够紧密,缺少工作互动。监察员与本院纪检监察的工作汇报渠道不完善,与其他部门的横向联系渠道不够畅通,缺少沟通交流;
为此,建议加强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对本部门的检查分析。要求每位监察员上岗时的首要任务就是结合工作实际,对本部门廉政建设工作的人员组成、结构特点、工作特色、腐败风险、制度缺点等进行调查分析,做到心中有数,并找出相应对策,形成书面报告。
二是了解法官思想动向。利用人员关系熟的优势,通过谈心交流的形式,深入了解办案法官对工作压力、司法腐败及审判监督等方面的真实看法与变化趋向,及时全面掌握。
三是加强职业道德、纪律作风及警示教育的宣讲。在每周固定时间,协助部门负责人组织开展关于加强法官职业道德建设、改进纪律作风、深化廉洁警示教育等活动,做好宣讲人、带头人,树立表率,监督落实学习教育的成效。
四是提供廉政指导与咨询。组织廉政监察员深入学习廉政建设的各项方针政策精神,了解廉政制度的各项规定,尤其是全面掌握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罚依据及具体尺度,为本部门干警提供详细可靠的廉政服务,让干警知法守法。
五是及时发现反馈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在干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始终保持对部门廉政建设的敏锐洞察力,对于审判、执行工作中易产生腐败行为的薄弱环节、法官廉政办案的心理变化以及权力监督不到位的问题,认真梳理分析。
六是定期汇报本部门廉政工作的落实情况。建立月汇报制度,由廉政监察员于每月月底汇报本部门职业道德教育、廉洁教育开展情况,反映思想动向,分析苗头性问题与解决对策,学习交流工作方法,总结积累好的经验,以制度形式予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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