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近年来,伴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我国在国际市场上的地位不断提升,我国出口产品凭借自身物美价廉的优势在国际市场上赢得了一定的份额。金融危机的浪潮使得整个国际市场萎缩,有些国家为了争夺有限的市场,利用我国属于“非市场经济国家”,展开对我国的反倾销调查,严重影响了我国的出口贸易。由此,我国应在各个方面加强规范管理,努力做到世贸组织规定的“市场经济国家”所具备的条件,以此避免反倾销诉讼对我国的不利影响。
关键词:市场经济地位;反倾销;规范管理
2010年2月欧盟开始展开对我国铜版纸反倾销调查,随后又在同年4月发起了反补贴调查。历经一年的调查,于 2011年5月14日,欧盟会终于做出裁决,最终对我国出口的铜版纸征收4%-12%的反补贴税率和8%-35.1%的反倾销税率,这是欧盟首次对我国发起的反倾销反补贴案件。
总结这次反倾销调查失败的原因,主要还是西方发达国家不承认我国的市场经济地位,在反倾销案件中,调查组织就会随意选择一个替代国来计算涉案产品的正常价格,然后用所谓的“正常价格”来衡量我国产品是否在欧盟市场上低价倾销,并计算出倾销幅度,用于确定反倾销税率。
1 我国遭遇反倾销案件现状
随着我国出口贸易的快速增长,国外对我国的出口产品展开的反倾销调查也在逐日增加,我国已经成为了国际反倾销的最大受害国。据不完全统计,国外对我国发起的反倾销调查已有600余起,从20世纪80年代的年均被提起反倾销案件不到10起,而21世纪则上升到50多起,可见国外对我国展开的反倾销诉讼案件的增长速度之快。不仅被提起反倾销次数呈上升趋势,而且涉诉产品的范围越来越广,反倾销税征收幅度也在逐渐提高,我国已成为国际反倾销浪潮中受害最多最深的国家。这不仅直接影响了我国出口企业的直接经济利益,还影响了相关产业的经济效益,严重阻碍了我国经济的正常发展。
2 我国成为反倾销矛头的原因
我国之所以会成为世界上遭受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最主要的原因是外国并不承认我国的市场经济地位。由于被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在反倾销调查时,就被迫需要寻找“替代国”来计算我国出口产品的正常价格,用“替代国”同类产品的生产成本和售价作为衡量我国产品构成倾销的依据,而不是用我国企业的生产成本和售价作为判定是否倾销的条件。而替代国的选择有很大的随意性,调查国经常会选择那些经济发展水平大大高于我国的第三国家来确定正常价格,最终确定的正常价格大大高于我国出口产品的销售价格,这也无形之中夸大了反倾销的幅度。因此,我们必须认真分析国外对我国反倾销指控的原因,找出对策,积极应对,避免反倾销对我国造成的巨大损失。
3 非市场经济地位对我国反倾销的影响
3.1 非市场经济地位是我国反倾销应诉失败的主要原因
由于我国被认定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国外就具有了实施对我国歧视性反倾销的条件,在核算我国企业的生产成本时采用“替代国”的方法,由于各个国家核算成本的方法不一致,使得本来没有倾销,经过一系列的替代之后,产生的倾销幅度可能会很高。在我国市场经济地位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的条件下,这种情况将会长期持续存在。例如,欧盟曾对我国彩电发起的反倾销,以新加坡作为“替代国”,当时新加坡国内的劳动力成本是我国劳动力成本的20多倍,从而核算出来的生产成本要高的多,这就必然造成对我国反倾销指控成立,致使我国彩电被欧洲市场拒之门外15年之久,严重阻碍了我国彩电产业国际化进程。
3.2 高额的反倾销税严重削弱我国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我国出口产品一旦在反倾销诉讼中败诉,往往会被征较高的反倾销税率,对于一个以出口为主的企业来说,高额的反倾销税在正常的关税之外增加了出口商品的巨额成本,严重降低了他们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有的企业承受不了这样压力不得不退出国际市场。就像这次欧盟对我国铜版纸征8%-35.1%的反倾销税率和4%-12%的反补贴税率,欧盟的这一举措,意味着对我国关上了铜版纸的大门,我国铜版纸企业很难在征收如此高的税率下存活。
3.3 高昂的反倾销应诉费用加大了出口企业的负担
我国企业在应诉反倾销中的费用主要包括律师费、应诉资料搜集费用、企业联合应诉费用等。
(1)律师费。欧盟规定在欧盟进行的反倾销诉讼,必须聘请该国的律师,由其代为诉讼。而这些国家的律师费都是很高的,并且一般诉讼过程也比较漫长,律师费会占用我国企业一大部分的资金。
(2)应诉资料搜集费用。由于我国企业制度不健全,各种资料保管的不够完善,在搜集资料的过程中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才力和物力。
(3)企业联合诉讼费用。虽然事实证明成立联合诉讼小组的做法在反倾销应诉中取得较好的结果,但是成立诉讼小组需要配备各方面的专家及相关的工作人员,耗资巨大。对我国一部分企业来说,他们无力承担这些高昂的费用而被迫放弃应诉,这也是我国出口企业在反倾销调查时应诉率低的主要原因。
3.4 损害了我国的国际形象
我国自1992年就已经建立了市场经济体制,随着经济的发展,市场经济体制也在不断完善和发展,受政府干预的现象也在逐渐降低,大多数产品和产业属于市场导向性。但是由于非市场经济地位带来的不公正的待遇,国外无视我国建设市场经济的成果,否认我国的市场经济实质,影响了我国在世界贸易中权利的实现和义务的履行,这种不公正的待遇也给我国与其他世界贸易成员都带来了负面影响,我国改革开放的成果不能在国际市场充分体现,进而影响了我国的国际形象,抑制和束缚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产生的积极作用。从“非市场经济国家”下手,利用反倾销之名保护本国企业成为反倾销浪潮的关键点,这样也不利于起诉国自身的发展,更不利于整个国际市场经济的发展。
4 应对非市场经济地位所采取的措施
随着我国对外贸易规模的扩大,与其他国家之间的摩擦也在增多,如何调整我国的经济政策,以促进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及我国在国际上的地位,已成为当前我国需要重新审视的一个重要话题。同时,采取怎样的办法能够让国外认可我国的市场经济地位也是需要引起社会各界重视的问题。
4.1 深化经济体制改革
根据《入世协定书》的规定,如果我国政府能够证明我们国家是市场经济主体,则替代国制度不再对我国适用;如果我国政府能够证明某一特定产业或部门符合市场经济条件,则替代国制度不再对该企业适用。因此,要想获得其他国家的公平对待,我们就必须要加强自身的体制改革,健全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用事实证明我国是市场经济国家。
而对于企业自身来讲,也需要加大改革的步伐。首先要加快我国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国有企业产权改革不仅仅是所有权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公司治理结构的问题。建立清晰明确的公司治理结构,可以明确各自的岗位职责,避免出现问题时大家互相推诿。而建立符合时代发展的公司治理结构,不仅是顺应时代的需要,还能促使我国经济体制与国际竞争规则相容,使我国企业与国外的企业在同样规则的约束下竞争,达到了公平竞争的目的。同时构建自主经营的企业发展模式,公司自负盈亏,避免跟政府扯不清关系。其次,还要进一步减少政府对企业的干预,特别是在产品的定价和给予企业的政府补贴。企业要避免政府采取任何指令性计划,让市场导向生产,让企业决定产量,同时还要防止政府采取限制定价的措施来干预市场,产品的定价完全由市场上的供需关系来决定,各个环节都要严格根据市场经济规则进行。
[8]电大学习网.免费论文网[EB/OL]. /d/file/p/2024/0425/fontbr /> 4.2 利用自有贸易协定,争取早日获得其他国家认可我国的市场经济地位
加入WTO使我国获得了参与国际竞争的机会,我们要充分利用我国加入WTO对外市场开放的机会,并借助我国的进口市场的吸引力,利用建立区域合作关系或举行双边多边自由贸易协定以及中国作为世界第三大进口市场的讨价还价能力,促使尽可能多的国家和地区承认我国的完全市场经济地位。目前,已经有30多个国家相继承认我国的完全市场经济地位。我国政府应该继续和有关贸易伙伴加强谈判,争取让更多的国家承认我国的市场经济地位,以尽早摆脱“非市场经济地位”这一歧视待遇对我国经济发展造成的不利影响。
4.3 建立反倾销诉讼预警机制,完善我国反倾销立法
从最近几年的反倾销案件都可以看出,在每次反倾销案件有任何迹象时,并没有立即引起相关部门和行业组织的高度重视,每次都是在各个国家立案之后才开始准备慌忙应对没有建立一个完善的反倾销诉讼的预警机制。有效的预防不仅可以帮助我们减少反倾销诉讼案件的数量,更重要的是会减少等待判决期间由于出口限制导致的大额损失。
因此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建立反倾销预警机制:
(1)在出口商品配额和许可证管理上,政府应通过一定手段去调控一部分敏感性商品的出口数量,根据国际市场供求情况及市场导向,灵活调整出口数量,以减少对华反倾销指控。
(2)从对外贸易法规上严禁出口企业之间盲目降价竞争,维护我国正常出口量,以减少对我国反倾销调查案件的发生。
(3)从法律上明确企业的产权关系,避免企业产权不清,影响我国的市场经济地位的认定。
(4)建立重要商品价格监控体系,及时发出预警信息,提供指导性建议,对出口产品进行有效的监控并及时预警。
但在遭遇反倾销诉讼的同时,由于我国缺乏严格的管理,使得许多外国产品进入我国市场后,基于我国是消费大国,每个国家都想在我国占领一定的市场,于是这些产品到了我们国家为了获得一定的市场份额,纷纷低价倾销,但是我国却很少对其他国家发起反倾销诉讼。加入WTO后,我国应充分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针对那些进行低价倾销的外国产品依法进行反倾销调查,而我国商务部在2011年5月19日对从欧盟进口的马铃薯淀粉征7.7%-11.9%的临时反补贴税保证金就是很好的例子。虽然我国已经出台了反倾销条例,但是其法律层次较低,具体操作性不强,实施起来较难。因此,我国还应出台相应的实施细则和操作规则,以对等原则回应那些对我国采取歧视性措施的国家的出口产品。
4.4 加强宣传,让世界更好地认识中国
近年来,对我国提起反倾销诉讼的国家和地区越来越多。虽然大多数国家都将我国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在分析其原因时,我们也不能排除有些国家并不真正了解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设成就。因为我们国家曾属于计划经济国家,很多国家对我国的认识还停留在以前计划经济时代。经过30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的经济体制、经济运行方式企业状况等都已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因此我们需要耐心、客观地向国外介绍我国体制快速转轨的进展情况,为他们提供我国经济发展的背景资料,让他们真实地意识到我国已经成为一个“发展中的市场经济国家”,中国的企业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运行的企业。通过加强对外公关、利用外方宣传、邀请来华实地考察、加强谈判力度等等,从而推动其调整反倾销政策。
非市场经济地位使我国成了世界各国反倾销的最大受害国,也是我国入世后面临的新的难题。但是我相信,在政府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下,我国会早日摆脱因非市场经济地位给我国对外贸易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并且伴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入以及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我国市场经济建设所取得的成果终有一天会被世界各国所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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