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权威渠道获悉,关于个人所得税的改革有近期和中长期两种方案,中长期方案为综合与分类结合的所得税改革。个税改革近期方案将在2011年选择适当时机推出,但由于各种技术、制度和客观原因,中长期方案并不能在短期内实施。
这一方案的重点并非提高起征点(费用扣除额),而是在目前个税税率级次和级距上。中国个人所得税是9级累进税率,这在世界上都属于比较繁杂的,而“减少级次,调整级距”成为这次改革的重点。减少级次可以理解为,如9级税率缩减为6级,级距调整主要是适当扩大级距,改革的意义在于提高最低应纳税额,使大部分工薪族适用最低的一级或两级税率。
如某人收入4000元,起征点2000元情况下,两者相减等于此人的应纳税所得额,目前应纳税所得额500元以内的适用5%的税率,500到2000元适用10%的税率,该人缴纳200元个税。
如果缩减到6个级次后,应纳税所得额2000元以下适用5%的税率,即在费用扣除额2000元不变情况下,工资收入4000元符合5%税率,即缴纳100元个税,比目前制度少了一半。以此类推,级距将比现在的进一步扩大,使过去符合20%税率的收入很可能调整为10%税率。这是针对工资薪金所得。
此外,劳动报酬所得和财产转让所得目前扣除标准仍为800元,那么改革还将以上两项收入的起征点提高到与工薪所得一样。“这部分收入一般是来自脑力劳动者,这样也可以减轻中等收入者负担”,学者分析。
对于本次改革方案,一位财税专家认为,“个税调整不能总盯在起征点上,其实减轻个税负担还是有很多文章可以做”。
此次个税改革中,中央还要求加大对高收入者的调节,但对此目前争议较大。中国个税最高边际税率45%,在世界也属高税率,如果继续提高税率,有可能造成富人恶意偷逃税款。据悉,目前对中低收入者的调整方案各方意见较为统一,而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整上分歧非常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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