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知识产权出版社出版的 《中国音乐著作权管理与诉讼》是中国大陆 免费论文检测软件http://www.jiancetianshi.com
第一本建立在音乐产业实践运作基础上的法律书籍,是词曲作者、歌手、唱片公司、新媒体公司了解音乐法律知识,处理法律纠纷不可多得的实战手册。
近年来,流行乐坛中被斥抄袭的歌曲不计其数,比如零点乐队新专辑的主打歌《没有什么不可以》涉嫌抄袭Areo Smith的《Don‘t what to miss a thing》;蒙牛酸酸乳的广告歌《酸酸甜甜就是我》涉嫌抄袭日本另一首乳品广告歌《Pretty Young Thing》;意大利歌手Vandido的热门舞曲《Vamos Amigos》涉嫌抄袭韩国歌手李贞贤的舞曲《WA(来)》等等。因此,如何判断歌曲是否构成抄袭和如何应对抄袭指控,已经成为唱片业发展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 抄袭纠纷的实证分析
(一) 相关数据列举
国外歌曲作者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判决的案件数量 国内作者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判决的案件数量法院判决的构成抄袭的歌曲数量 媒介指控的涉嫌抄袭的歌曲数量0起 5起 2首 573首
从上表可看出,虽然媒介指控的涉嫌抄袭的歌曲甚多,但是法院真正判决构成抄袭的歌曲少之又少。这一方面显示了娱乐产业的特点,即新闻意义远大于诉讼本身,另方面显示了法院在审判实践中很难认定某首歌曲构成了抄袭。
(二)相关判例列举
案例名称 诉讼期间 审级 终审法院 判决 歌曲类别《太阳神广告歌》与《雪碧广告歌》纠纷案 2000.04~2004.11 二审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抄袭成立,并赔偿44.5万 广告歌曲《滚滚长江东逝水》与《中华之声》纠纷案 2001.03~2003.02 二审 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抄袭不成立 一般歌曲《乌苏里船歌》与《想情郎》纠纷案 2002.04~2003.12 二审 北京市高级人民院 抄袭成立,标明歌曲出处,并支付1500元费用 一般歌曲《十送红军》与《送同志哥上北京》纠纷案 2003.11~2005.07 二审 北京市 免费论文检测软件http://www.jiancetianshi.com
第一中级人民院 抄袭不成立 一般歌曲《披着羊皮的狼》案 2005.01~2005.04 一审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抄袭不成立 一般歌曲从上述判例中,可以看出以下两点:歌曲抄袭的诉讼基本要经过二审程序且时间甚长;当抄袭者将歌曲用作广告用途时,法院才会判决其承担巨额赔偿。
刑法学近3年论文/d/file/p/2024/0425/fontbr />二、法院对歌曲抄袭的判断标准
法院在审判歌曲抄袭案时,通常会采用会“接触加实质性相似”的判断原则。该判断原则的具体内容是:如果是单纯的接触没有相似性,显然不能认定为侵权;如果没有接触,就算是作品相同也不能被认定侵权。只有在创作过程中被告接触了原告的作品,或有可能接触到原告的作品,并且被告的作品与原告的作品有实质性相似,才能认定存在侵权的可能。
(一)被告是否接触过原告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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