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委员会工作须规范创新

时间:2024-04-26 09:16:30 5A范文网 浏览: 论文范文 我要投稿

  检察委员会是讨论决定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和重大事项的法律决策机构。检察委员会审议决定的案件和事项或是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或是事关法律政策的执行,对社会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抓好检察委员会工作的改革和创新,是完善中国特色检察制度的重要内容。

  首先,要发挥检察委员会的特殊功能,搞好检委会的制度建设。法律规定须经检察委员会审议决定的案件和事项,都要报检察委员会审议,不能以检察长办公会、党组会等形式替代。鉴于检察委员会对一些案件的决定具有终局性,要绝对保证议案的廉洁性,决不能受不良因素的干扰,对利用检察委员会议案职权操纵案件、跑风漏气、亵渎法律的要执行法纪,严肃处理。

  其次,检察委员会的工作要创新发展,把检察委员会的功能发挥到最大化。近远期检察工作规划、重要检察工作报告、专项检察业务调研和执行法律政策决议都要经检察委员会审议,形成科学性的评估和完善,保证工作的准确性。鉴于执行法律政策的复杂性,要试行“专题调研小组”,由1至3名检委会委员组成工作组,专门对一个时期、一定区域内执行法律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实行针对性指导。对在全市有重大影响的疑难复杂案件和可能造成群众事件的重大争议案件,检察长可以指派1至3名检委会委员实行“独立审查制度”,直接向检察长报告。要对公诉案件进行旁听评议,听取审判员、辩护人和群众的意见,提出整改意见,保证窗口单位的办案质量和公诉水平。

  再次,检察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要进一步加强,议事服务要周到细致,文本印制、会议记录要精细准确,法律政策文件的准备要详尽完整,前期研究要理据充足,决定决议督办要快捷严格,检委会办公室的各项规章制度也要完善健全,把议事服务搞得更好。 (河北省唐山市人民检察院·梁文平)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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