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有所成,必是学有所成。一个人、一个政党、一个民族只有不断地通过学习进行精神、智力、能力武装,才能有所创造,有所发展,有所前进。只要不学习,知识就会老化,思想就会僵化,能力就会退化。黄宗羲说:“学则智,不学则愚;学则治,不学则乱。自古圣贤,圣德大业,未有不由学而成者也。”而且,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新理论、新技术、新知识不断涌现,知识的总量急剧增加,知识更新周期越来越短,知识结构变化速度明显加快,各种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新的法律法规不断制定出台,新类型案件和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日渐增多,这对人民法院和法官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期待。要成为一个称职的乃至优秀的法官,只有加强学习,增加知识储备,优化知识结构,才能以严密的司法思维、高超的司法智慧、熟练的司法技能、文明的司法行为守护好社会公平与正义这道防线;只有勤于学习、勇于实践,善于总结,才能适应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才能更好地履行好岗位职责,才能实现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党的十七大明确地把“建设学习型政党”作为重要战略目标,十七届四中全会再次强调“要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云南省、曲靖市贯彻落实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意见中均对建设学习型组织作出了明确要求。对此,会泽县人民法院进行了认真谋划,紧跟时代步伐,顺应群众期盼,自觉把建设学习型法院作为提升人民法官为人民、推动法院科学发展的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重要工作,创新理念,营造氛围,构筑平台,完善机制,以科学发展观引领和推进学习型法院建设。
创新学习理念,拓展学习型法院内涵。创新学习理念是建设学习型法院的前提。会泽县人民法院树立与建设学习型组织相适应的理念,主动适应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平正义、和谐稳定的新期待,践行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和司法为民的宗旨,依法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一是树立创新学习理念。正确把握和处理创新与继承、创新与求实的关系,改变传统的思维模式和学习方法,经常融入各方面的新知识新信息,与时俱进,触类旁通,对法院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勇于探索、勤于创新,为实践公正与效率谋出新思维,闯出新路子,创出新成果。二是树立常态学习理念。把学习引入工作,使学习与工作有机结合,以学习法学理论知识为根本,用法学理论指导工作实践,改进思维方式和习惯行为,学会分析问题和思考问题的科学方法,把学习当做工作,把工作看做学习,在学中做,在做中学,实现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保证学习常态化。三是树立终身学习理念。立足本职岗位,结合自身工作,坚持按需择学,即时笃学,永不嫌晚、永不嫌多、永不停步,活到老、学到老,不断更新知识,并转化为自身的内在素质运用到司法实践中。四是树立团队学习理念。把个人基础上的学习上升为法院团队的集中学习,推行知识共享、集思广益的学习模式,在全院营造崇尚学习、注重研究与探索的良好氛围,通过团队的学习与交流,形成1+1>2效应,提升群体能力,使法院成为维护人民群众权益的坚强后盾。
营造学习氛围,打造学习型法官队伍。营造学习氛围是建设学习型法院的基础。会泽县人民法院全面掀起学习热潮,营造人人争先、你追我赶的浓厚学习氛围,培养干警尊重学习、渴求发展的价值取向。一是领导带头作表率。院领导率先垂范,带头学习政治理论和审判业务知识,带头总结学习成果,带头开展调查研究,带头撰写理论文章,在中央、省、市报刊上发表文章30余篇,获国家级优秀论文奖2次,使领导班子成为建设学习型法院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倡导者。二是提供保障优环境。为各部门征订《人民法院报》、《法律汇编》等业务报刊45种,选购《国粹精华》、《执行重在到位》、《裁判的方法》等书籍200余本,制作明德、修身、励志等警言,定期组织外出考察学习,为干警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必要条件。三是全员参与重学习。修订完善学习培训工作计划,开设“法官讲坛”,邀请党校教授、上级法院资深法官、本院业务骨干进行授课传道。每年组织2次中层干部能力考试,排名后两位者购买不低于20元的书籍赠送给其他参考者。全院干警上行下效,全员参与,积极主动学习,争当学习型干警,投身学习型法院建设。
丰富学习载体,构筑学习型法院平台。搭建学习平台是建设学习型法院的关键。会泽县人民法院不断创新学习载体,搭建丰富的学习平台,激发干警学习热情。一是搭建理论学习平台。完善理论中学组学习制度,落实学习计划,坚持不懈地抓好基本政治理论、时事政策、理想信念、职业道德、党风廉政教育,重点解决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问题,理论联系实际,践行“三个至上”重要思想,实践司法为民宗旨。二是搭建学历教育平台。提倡和鼓励干警参加在职高等学历教育、网络职业培训,通过函授、脱产学习、自学等丰富学历教育层次,提高自身学历档次,调整自己知识结构。目前,全院在读研究生1人,达本科学历的99人,具备审判资格的67人。三是搭建岗位培训平台。建立法官、执行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岗位分类培训体系,加大法官法律运用和审判技能培训,年均组织干警参与各类培训200余人次,确保全体人员通过岗位培训完成知识与技能的更新,适应审判形势发展的需要。四是搭建技能比武平台。每年开展庭审大练兵、案例评析、优秀法律文书评比、庭审技能竞赛等活动10余次,促进司法能力提升。近三年来,有33名干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其中1名获曲靖市司考状元桂冠。五是搭建研究交流平台。重视基础法学理论和应用法学理论研究,每年邀请上级法院领导和专家学者进行业务讲座20余人次,开展业务交流和疑难案件研讨活动,鼓励干警撰写案例、学术论文和调研文章,注重调研成果转化。编印《新星》、《足印》等专题书刊6册40余万字,1700余条(篇)稿件被国家、省、市媒体采用,8篇论文在国家、省、市征文活动中获奖,外宣工作位居全市基层法院 免费论文检测软件http://www.jiancetianshi.com
第一,被省高院表彰为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完善学习机制,推进学习型法院建设。完善学习机制是建设学习型法院的保障。会泽县人民法院实施“学习兴院、人才强院”战略,建立以知识育人、以制度管人、以竞争激人的学习机制,形成全员性、多层次、专业化的学习体系,有效推进学习型法院建设。一是健全高效运行机制。采取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审判委员会、全院干警大会、部门会等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全员化组织学习,自加压力,增强动力,保证法院工作科学高效运行,促进建设学习型法院各项目标任务有效落实。二是健全考核激励机制。出台读书学习方案,建立定期学习制度,将全院19个部门分为若干学习小组,对在建设学习型法院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个人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对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给予重奖,对获得在职高学历教育的人员给予学费补贴,并把学习情况作为年度考核、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激发广大干警讲学习、比能力、争先进。三是健全投入保障机制。每年安排经费30余万元,征订各种报刊杂志,建立学习奖励专项基金,用于建设学习型法院的活动、表彰先进和学习平台建设,提供充实的经费保障和物质保证。四是健全选人用人机制。培育选贤任能的用人环境,注重选拔任用学习型干警,年终考核层层评选“学习之星”, 使全院干警学有压力、学有动力、学有能力,做到人尽其才、才当其用,造就一批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司法公正的干警队伍,为建设学习型法院提供人才支持。
“对真理的最大尊重是运用,对真理的最大信仰是践行。”离开实践,学习将得不到消化,知识将得不到升华,就形不成工作智慧和人生智慧。会泽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学用结合,强调将所学的政治理论用于坚定法院的政治立场,将所学的专业知识用于指导法院的审判工作,将所学的审判业务技能用于化解百姓的各种纠纷。广大干警在实践中不断地总结提升,常对照常总结,在工作中边贯彻边学习,边总结边提升,把学习成果具体落实到审判工作、执行工作、司法行政管理等方面,全面推动了法院工作的科学发展、创新发展和率先发展。
司法调解渐成模式。法院高度重视调解工作,不断健全民事调解机制,拓宽调解范围,经过深入调研分析,丰富完善形成了具有会泽特色的“调解十法”,总结出提炼出“七点”链式调解心得,并编辑《司法调解工作手册》以规范调解工作,将案件调解率、当庭履行率、群众满意度等“软指标”纳入岗位目标考核。2009年,全院民商案件调解率达69.41%,娜姑等人民法庭调解率达85%以上,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达到81%。
巡回审判成效明显。法院认真落实省高院“深入基层、贴近民众”八字方针,细化措施,制定出台《巡回审判实施意见》,全面贯彻落实“马锡武”审判方式。广大法官跋山涉水、忍饥挨饿、就地立案、就地审判,田间、院落、竹林中、大树下都留下干警们调解、审判的永恒记忆。通过在全县21个乡镇设立便民诉讼点,定期挂牌办公,采用固定审判与流动审判相结合的方式,巡回审理结案938件,巡回率达60%,6个人民法庭的巡回审案率均达75%以上。
涉诉信访广受赞誉。法院优化涉诉信访机制,以内部有效的沟通协调保障案件的处理质量,全面实施“四包一定”工作制,通过院长接待日、院领导集体下乡大接访、带案下访、定期回访、预约接访、庭长信访接待周等举措畅通信访渠道,实现了涉诉信访总量“零增长”、“负增长”。2009年,共计接待群众来访1000余人次,处理来信112件次,做到件件有落实,事实有回音,其中党组成员集中下乡大接访2次,接访群众400余人次,60余件案件得以圆满解决。法院的涉诉信访经验先后被新华社《内参选编》、《人民法院报》、《云南通讯》、《云南日报》、人民网等10余家媒体刊登推介和宣传报道。
执行“清积”倍受肯定。全院上下群策群力,奋勇攻坚,执行干警不畏困难,不计得失,不顾小家,像军人一样去战斗,100%清理完毕858件2007年以前的“积案”,100%完成各级交办重点案件,执结标的额3429.32万元。提前2个月完成了“清积”任务,在全市“清积”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通报的排名中,法院始终位列前3名。同时,2009年度受理的1224件执行案件执结1147件,同比上升82.93%。此外,筹集30万元设立执行救助基金并分3批次对80余件108名涉诉特殊困难申请人进行总额为20万余元的救助,省、市“清积”检查小组先后四次到法院检查并高度赞誉“清积”成果。
人事改革与时俱进。紧紧抓住人才培养这个关键不断线,强化竞争意识和危机意识,创造性的开展了科级后备干部公开竞职选拔工作,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原则,经过组织动员、理论考试、竞职演讲、民主测评、考评量化等一系列工作,选拔出来的13名后备干部中已有2名正科级及7名副科级后备干部即将走上领导岗位,这对基层法院来说是一个颇具超前性的创举。同时,对部分工作岗位进行轮岗调整,实现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形成了“以作为求地位,以地位谋发展”的良好氛围。
文化建设亮点纷呈。充分发挥文化建设的柔性支撑作用,为增强审判工作的发展后劲。重视审判实践与理论研究相结合,积极干警参加学术征文、演讲和辩论等活动,打造调研精品,完成多项上级法院重点调研课题,充分发挥调研宣传服务审判、服务改革、服务发展的辅助作用,为展示法官司法水平提供了平台。会泽法院网开通运行,与云南法院网联合举办首次“会泽杯”有奖征文活动,该活动入选2009年云南法院网事大事记,极大地提高了法院知名度。此外,编印专题书籍10余册,走廊文化、电梯文化、制度文化等缤纷多彩,省高院副院长田成有到会泽调研时充分肯定了法院文化建设,并指出值得在全省推广;省高院、市中院、县人大、政协等有关领导均对法院《十.十盘点》一书给予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认为突破常规,思路新颖,内容翔实,更值得赞誉的是敢于直面问题,敢于自我“揭丑”和“挑刺”。
夯实“软件”有序推进。有针对性、实效性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测试和观摩评比活动,以测试促学习,以竞赛促提高。组织和鼓励学识较高、干有所成的优秀法官总结经验,传授技能,选树了一批岗位技能过硬的标兵能手,对年轻干警“传、帮、带、促”,推动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修订完善《学习培训工作计划》,形成多层面、多渠道、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教育培训新格局。通过请进来,教育培训“输血”;走出去,学习调研“造血”;沉下去,轮岗交流“换血”,广大干警让学习成为常态,使思考成为习惯,把业余的精力凝聚到学习、钻研业务上来,活力得到激发、热情得到释放,不满足于岗位目标的法官们,更积极主动、深挖潜力、展示才能,创造性的开展工作,真正能够“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
畅通民意频出新招。深化司法民主,树立司法公信、维护司法权。开展“假如我是法院院长”等系列主题演讲,广开言路,集思广益;开展院长与干警一对一“交心谈心”活动,推心置腹,集中民智;召开首次“法官与律师沟通交流座谈会”,共同探寻“和谐诉讼”的新路径;举办公众开放日,邀请人大、政协、政法委、律师、部分乡镇党委书记及镇长、人民陪审员代表、离退休老同志代表、干警代表等召开座谈会等,开门纳谏,征求良策;扩大审务公开范围,尊重和维护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让司法更加透明和阳光。
精神文明迈上新阶。法院把精神文明建设、法院文化建设与审判执行工作同部署、同落实,通过开展深入扎实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进审判执行工作,注重用审判执行工作取得的新进展检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具体成效。通过报刊、杂志、网络媒介,及时迅速地公布法院工作动态、展示工作成效,全方位接受社会大众的监督,营造良好的司法舆论氛围,树立法院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法院先后被评为县、市级文明单位,6个人民法庭均被评为县、市级文明单位。09年5月,法院申报的“省级精神文明单位”经过省、市精神文明考核组的检查考核,顺利通过验收和公示,县文明办组织56家单位组成的观摩团参观了法院的文明单位建设。德宏、昭通、安宁等10余家市、县法院也先后到会泽参观交流,均对法院的队伍建设、制度建设、文化建设等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党风廉政抓紧抓实。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生命线”工程,法院以约束激励为主导,制定和完善了62项全方位覆盖的制度体系,汇编成册印发干警对照执行,并由纪检组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定期不定期的抽查、通报,使制度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至今已有20余名干警和5个部门因违反纪律规定被处罚。出台庭审“八必须、八不准”等规范,在法官与诉讼代理人、当事人之间设立廉政“隔离带”,防止和杜绝出现关系案、人情案和办案不公现象发生;采取双休日车辆封闭、车辆修理及油料费公示等行之有效的措施,提高有限司法经费使用效率,每年节约经费10余万元;严格落实“五个严禁”等规定,并在业务、财务等部门聘请13名廉政监察员,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营造廉洁争创的浓厚氛围;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增强责任制落实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性,通过班子引廉、教育倡廉、文化育廉、典型导廉、制度保廉、家庭助廉、档案记廉、检查督廉、创新促廉等九项措施,干警的精神面貌也发生可喜变化,思想上有了触动、态度上有了转变、作风上有了改进、行动上有了效果。
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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