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满意的法官才是合格的人民法官

时间:2024-04-26 09:14:39 5A范文网 浏览: 论文范文 我要投稿

  全国模范法官陈燕萍是我们这个时代人民法官队伍中涌现出的又一名优秀代表,她再一次诠释了作为一名人民法官的真正内涵和永远不变的标准。

  从人民司法初期的马锡五再到新时期一大批优秀法官代表像宋鱼水、金桂兰和今天的陈燕萍等。虽然时代在不断地前进,形势在不断地变化,不同时期人民群众的诉求也不一样,对做一名法官的素质要求也不相同,但人民法官的内涵却始终未变,那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人民法官的标准也始终未变,那就是让人民群众满意。

  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与其他任何司法制度的根本区别就是他的人民性,什么时候我们坚持了司法为民的宗旨,我们就能得到人民群众的真心拥护,司法就有了公信力,法官就有了地位;什么时候我们偏离了司法为民的宗旨,人民群众就会有意见,司法就威信不高,法官就要受到指责。

  作为当今人类社会文明发展的优秀成果,不同社会的法治要求既有他共同的地方也有他本质的不同。所以我们既要借鉴、继承和吸收一切社会优秀的法治成果,同时也必须坚持并结合我们自己的社会实际、国情习惯和群众要求来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党的十七大提出了要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陈燕萍法官的司法实践就很好地体现了这一要求。

  在她所处理的3100多件案件中,做到了“无一错案、无一投诉、无一上访”。在她的这些案件中,公正既体现了法律的尊严,同时也得到老百姓的认可,也就是做到了辨法析理,胜败皆服,同时又让老百姓感受到了法律的温暖;高效不仅仅体现在这些案件审限的要求上,更体现在了矛盾纠纷的及时和彻底的化解上,也就是真正做到案结事了;权威既体现在老百姓对她所办理的案件信服和服从上,更体现在对她的尊重上。对孤苦少女,陈燕萍是慈祥的母亲,对委屈的老人,陈燕萍是孝顺的女儿,对烦恼的当事人,陈燕萍是真诚的姐妹,试想,还有什么权力能比做慈祥母亲、孝顺女儿、真诚姐妹更能对群众有权威和公信力?又有哪个司法制度能让法官做到这一点?这也不正是人民法官所追求和应该拥有的权威吗?

  那些所谓的通过与群众保持距离、保持神秘感,通过一些形式主义的东西让人感觉到法官有威严和权威的做法,是舍本逐末之举。这样的权威就是建立在沙滩之上的,因为没有牢固的群众基础,被群众抛弃只是时间的问题。试想,通过这一套东西保持权威有谁能比过封建的帝王?又有哪个封建帝王没有被人民群众推翻?只有通过人民群众真心拥护和尊重所树立起的权威,才具有真正的、持久的生命力。

  陈燕萍之所以无愧于人民法官的称号,无愧于人民法官的职责,无愧于人民法官的宗旨,就在于她始终拥有着人民法官为人民的情怀,在她的心里,老百姓最亲,人民利益最重,这也是做一名合格的人民法官永远不变的要求和追求。(左文明)

  来源:中国法院网

  

相关文章:

检察业务工作尝试分模块进行04-26

加强执法办案内部监督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04-26

德国大选背后的西方民主政治04-26

山东东营: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有良方04-26

社会建设的宪法学意义04-26

限定性杠杆原理:人肉搜索撬起执行难04-26

预算公开之后怎么办?04-26

新中国司法建设六十年04-26

回归本位 经国济世04-26

对我国廉租住房立法的建议04-26

热搜文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