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基层法院文化建设的调查与思考

时间:2024-04-26 09:14:11 5A范文网 浏览: 论文范文 我要投稿

  内容摘要:法院文化是法官在长期的审判实践和管理活动中,逐渐形成的凸现法院特点并得到共同遵循的价值观念、思维模式、行为准则以及与之相关联的物质载体的总和。建设好法院文化对于弘扬现代司法文明、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特别是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新的历史时期,将起着很大的示范和推动作用。本文笔者结合罗山县法院建设法院文化的初步实践,分析了当前基层法院在文化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就基层法院如何做好文化建设提出了自己的构想和看法。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激发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使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使社会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使人民精神风貌更加昂扬向上。”这也给新时期人民法院全面加强文化建设提供了行动指南。新形势下基层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和队伍素质能否再上一个新台阶,首先在于是否树立了“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说到底就是一种文化。人民法院建设先进的法院文化,就是要以法院文化来塑造法院形象,提高法院干警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全面推进法官队伍的职业化。

  一、罗山县法院文化建设的初步实践

  法院文化作为文化系统中一个分支,同样由物质文化、行为文化、精神文化三个不同层面的要素构成。物质文化属于最表层,行为文化次之,精神文化则是法院文化构成的核心,也是法院文化建设的最高境界。近年来,我院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大力推进法院和谐文化建设,努力营造和谐、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围,推动了我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近两年来,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984件,审理执行3880件,结案率97.4%;再次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并被省高院荣记集体一等功,先后被评为优秀基层法院、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先进单位和市级卫生先进单位;2009年,我院再次被省高院评为全省优秀基层法院;我院的队伍建设、刑事审判、司法政务管理、信息、宣传、调查研究、司法警察等多项工作被省、市法院评为先进单位;3人荣立个人二等功,51人次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全院上下学习气息浓厚,5人已取得研究生学历,17人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全院干警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人民群众的满意率进一步提高,树立了基层法院的良好形象。具体来讲,我院做好文化建设的主要措施就是全力做到“四个坚持”:

  1、坚持以优美的环境陶冶人。整洁院容院貌,在院办公楼前竖立象征公正司法的独角兽雕塑,营造浓厚的法文化氛围;建成图书阅览室、电子阅览室、荣誉室、文艺活动室,给干警创造舒适温馨的学习娱乐场所;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建成罗山法院网和内部局域网,在一楼大厅和审判法庭设置电子显示屏,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

  2、坚持以完善的制度约束人。先后修订和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案件质量评查办法》、《加强和规范信息宣传调研实施办法》、《财务后勤保障规定》等65项规章制度,涉及队伍建设、审判业务、机关管理、廉政建设等法院工作的方方面面,狠抓落实,以制度促规范,向管理要效率。

  3、坚持以崇高的精神教育人。将敬业进取、勤政廉政、公正司法等内容的规章制度、名言警句定期在本院电子显示屏上公示,并制作成匾额悬挂在办公区和审判区的醒目位置,使干警在潜移默化中得到熏陶;定期组织开展党组成员、党支部党员及全院干警参加的集中学习活动,不断提高干警的政治意识、宗旨意识、廉洁意识;充分利用附近红色文化资源,开展革命传统教育活动,定期组织干警参观鄂豫皖革命纪念馆、红二十五军长征出发地等红色景点,重温党的战斗历程; 进行廉政宣誓,学唱廉政歌曲,通过寓教于乐的形式培养干警坚定的党性原则和高尚的思想情操;开展廉政文化进家庭活动,组织召开干警家属座谈会,发放“廉洁家庭”倡议书,开展“争当廉内助”活动,表彰先进,宣传典型,形成家庭助廉氛围,发挥好家庭成员的监督作用;加强信息宣传调研工作,宣传优秀法官先进事迹,树立典型,弘扬正气。近两年,我院在市级以上媒体发表宣传稿件2900余篇。

  4、坚持以丰富的活动激励人。由政治处牵头,院工会、妇联、共青团参与,积极组织开展各种文化活动,做到每季度都有活动。近两年以来,我院先后组织了庆七一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演讲比赛、迎奥运乒乓球比赛、春季长跑比赛、老干部钓鱼比赛等20多项各类活动,很好地培养了全院干警健康向上的兴趣爱好和拼搏进取的争先精神。此外,从去年5月份开始,我院对离退休老干部还实行生日祝福制度,坚持为老干部送去关爱,带去祝福,以体现全院干警对老干部、老同志的尊敬和关爱。

  刑法学近3年论文/d/file/p/2024/0425/fontbr />二、当前基层法院文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司法改革和法官职业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基层法院的整体状况有了较大程度的改观,社会主义司法理念初步树立,法官群体素质和整体形象也有了明显的提升,但总体上说,基层法院在文化建设方面仍然还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在其他法院可能也存在,但受经费保障困难等因素的影响,基层法院表现更为突出,具体地讲就是 “四多四少”:

  1、被动应付多,主动开展少。表现在法院层面,就是一些法院开展文化建设,多是为了应付上级法院的检查或要求,或是为了领导要求而开展,在主观心理上未能足够重视,处于被动应付状态,缺少主动开展文化建设的积极性。表现在法官层面上,就是法官对法院文化建设的意义和作用没有真正理解,认为其可有可无,认为法院无非就是搞好审判而已,缺乏参与法院文化建设的热情和主动性。

  2、热衷模仿多,开拓创新少。一是热衷模仿国外的法院文化建设。虽然法院文化有一定的共性,但每个国家的法院文化都是针对各自自身的实际,包括历史的、现实的因素以及环境的影响,所以国外的先进法院文化也不一定完全适合我们。二是各法院之间相互模仿,缺少开拓创新的精神,没有完全体现个性。法院文化与其他文化一样,都会受到地理、历史、人文、社会环境的影响而各有不同。但只要这种文化建设是符合自身实际的,能够发挥出法院文化应有的功能,那么就是成功的。反之,盲目地照搬别的法院文化建设成果,而不考虑自身所处的具体外部环境,自然是难以达到应有的效果。

  3、流于形式多,深入实施少。法院文化建设本身尚处于一个不断摸索前进的过程,也需要我们在实践过程中不断地总结经验和教训。部分法院的文化建设没有深入实施,流于形式,也使得法院文化建设的效果大打折扣。

  4、物质建设多,精神内涵少。法院之所以为法院,不在于法院的办公大楼等基础设施,而在于高品质的法官和法院工作者群体,在于赋予法院设施、制度规范等外在事物以内涵和精神,使法院形神兼备、从而堪称堪当为法院的文化积淀。而实践中,一些法院普遍存在重视更新办公设施、改善办案条件等物质文化建设,忽视精神文化和行为文化建设,导致文化建设出现单一化的倾向。

  三、基层法院文化建设应当遵循的发展思路和原则

  法院文化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必须着眼未来、长远规划。因此,在探讨如何完善基层法院文化建设时,首先必须思考法院文化建设应当遵循的发展思路与原则。笔者认为,要使基层法院的法院文化建设沿着正确方向发展,必须坚持以下几项原则:

  1、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相结合原则。法院文化建设的重要任务就是要重视法官精神素质的培养,而树立公正、高效、清正、廉洁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正是对法官精神素质的基本要求。法院文化建设要配合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倡导积极、健康向上的法院文化,使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成为法院的自觉行动,把法院队伍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层次。

  2、服务审判中心原则。法院文化建设的最终目标是为了更好地实现公正与效率。因此,法院文化建设应当通过形成法院群体的价值观,培育具有人文特色的法院精神,树立法律至上的司法理念,创造公平、正义的良好氛围,以最大限度地促进审判工作的全面发展。

  3、以人为本原则。这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法院文化是以法官为主的特定群体的文化,因此,以法官为主的人是法院文化建设的决定因素。基层法院建设法院文化,既要重视法院整体价值目标的实现,又要注重法官这一特定群体的物质与精神需求,理解、尊重、关心基层法官群体,充分调动其积极性与创造性,真正使基层法院的文化建设充满生机和活力。

  4、共性与个性相结合原则。既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又要蓄容包纳,丰富内涵。主要体现两个层次,一是法院文化与整个社会文化的共性与个性;二是各法院文化之间的个性和法院系统文化的共性。只有做到共性与个性的有机结合,承认和接纳社会文化的优良部分,吸收和借鉴其他法院文化建设的先进成果,不断丰富、充实和创新法院文化的内涵,才能使法院文化与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保持一致,才能真正构建起先进的基层法院文化。

  四、基层法院进一步做好文化建设的几点意见和建议

  1、要充分发挥基层法院领导的倡导和示范作用。基层法院的领导干部,要真正把法院文化建设摆上重要位置,用领导者的高度重视、积极倡导和亲身实践来推动基层法院文化不断丰富和发展。

  2、要充分发挥政工部门组织参与法院文化建设的独特作用。基层法院的政工部门作为联系干警的桥梁和纽带,具有很强的沟通效能,因而在参与法院文化建设中有其独特的优势和作用。基层法院的政工部门要积极主动地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参与到法院文化建设之中,有目标、有步骤、有秩序地推进法院文化建设。

  3、要以倡导法院精神为契机,营造团结进取、敬业奉献、昂扬向上的工作氛围。法院精神是法院群体共同价值观念、发展目标、司法理念的集中体现,也是法院文化的灵魂,应力求把实现法院的共同价值和实现法官的个人的价值统一起来。实践中,可以采取诸如“院训”、“院歌”、“宣传标语”、“法官讲坛”等多种形式加以表现,并注重对法官的道德素质培养、政治业务知识培训和典型先进事迹的学习等。

  4、要以正面的先进典型来引领法院文化。基层法院应不断挖掘、培养、树立体现时代精神的先进典型,进一步加强宣传、信息和调研工作,用先进的理论、优秀的成果来深化干警对法院文化建设的认识,用榜样的力量来不断昭示法院精神文化的丰富内涵和巨大动力,用先进典型的人格魅力来推动基层法院群体共同意识的形成和发展。

  5、要以法院物质建设为载体,彰显法院文化底蕴,塑造司法权威。法院的精神文化通过物质环境等载体体现出来,因此,基层法院在建设审判法庭、办公场所以及配置司法装备时,都应紧紧围绕法院的精神文化内涵来进行。同时,在改善司法环境和条件中,要充分考虑到文化因素和法院的自身特点,始终用改革的精神,结合发展的形势不断丰富、充实法院文化的内涵,使基层法院的文化建设保持旺盛的生命力。

  总之,基层法院的文化建设是一项需要长期努力、长远规划的系统工程,它不仅仅是法院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过程,更是法治社会发展与完善的过程。我们希望基层法院的文化建设能够更好地融入当地的先进文化中,在实践过程中不断加以完善,最终为法治的完善奠定坚实的基础。

中国法院网罗山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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