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资源能源安全的真正含义在于在世界资源能源经济体系中获得最大的经济自主权。在当前的世界并购浪潮中,资源能源型并购已经成为并购浪潮中的一支主流,成为世界各国获取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资源的重要手段。我国的资源供需状况和国际市场资源价格频繁波动的现状也要求我国必须加快资源能源类跨国投资步伐。
我国的资源能源类企业进行跨国并购的重要意义
我国的资源供需状况和国际市场资源价格频繁波动的现状要求我国必须加快资源能源类跨国投资步伐。
具体来说,我国资源能源类企业进行跨国并购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重要意义:一是,尽快实现以适当的价格,稳定地获取原材料供给。我国部分种类的矿产资源储量不足,制约了我国资源能源类企业规模的扩大与发展。因此,我国矿企通过跨国并购实现掌控海外矿产资源的目的,利用全球资源能源来源,弥补国内自然资源的不足。不仅能够迅速扩大企业规模、延长上游产业链,规避价格风险,直接获得一些价格公道、长期稳定的资源能源供应;同时可以增强与世界大型矿业公司谈判议价的筹码,通过分享资源能源的定价权,降低企业成本。二是,利用外国的先进技术。获取先进技术业是我国资源能源类企业跨国并购的重要原因之一。我国资源能源类企业的技术相对落后,要提高利润率,必须在技术上有所突破。而通过并购国外技术先进企业,通过控股方式控制发达国家某些掌握先进核心技术的企业,我国企业可以以比较少的投资获得先进的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企业的综合竞争力。三是,获取国际比较经济利益。资源能源具有分布不均衡的特性,国际上一些资源能源类企业占有较好的矿产资源,具有矿产区位优势,形成国际比较利益。我国企业通过跨国并购可以获得较好的矿产资源和国际比较经济利益。
我国的资源能源类企业跨国并购的现状及特点
一、我国对石油能源的跨国并购现状。
当前,从实践来看,我国的资源能源类企业已普遍把跨国并购作为获取战略性资源、参与世界资源能源产业分工协作、快速实现企业经营规模扩张的“捷径”。在石油领域,近几年来我国的跨国并购活动非常频繁,并购金额由几亿美元到数十亿美元不等,个别案例并购金额甚至已突破100亿美元。
在并购目标的地区分布上,我国企业的并购遍及世界四大产油带。目前,我国石油在哈萨克斯坦已有很强的优势;南美地区目前是中国石油、中国石化的工作重点,我国和委内瑞拉国家石油公司的合作如火如荼,在联合收购加拿大石油公司在厄瓜多尔的石油资产之后,玻利维亚政府也已明确表示希望中国能源公司去当地投资;在中东地区,中国石油已跟印度石油天然气公司联合收购了加拿大石油公司在叙利亚一处油气田的权益,下一步可能会在伊朗和伊拉克有所突破(2009年,我国石油公司已经联合BP公司在伊拉克首次石油竞标中胜出);在非洲地区,我国三大石油公司在当地都已经有项目开展。其中,我国企业并购投资成功签署协议的大多在发展中国家,而在发达国家或地区的石油能源并购活动,相当多数未能成功签署协议。但在金融危机造就的融资需求的巨大压力下,发达国家或地区的政府和油气企业也开始放下身段,积极主动地到中国来寻求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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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我国对有色金属及铁矿石矿产资源的跨国并购现状。
近年来,我国矿企在有色金属矿产领域具有代表性的并购交易主要有:2005年,五矿集团拟以60亿加元收购加拿大铜和锌生产商Noranda Inc.,这是当时加拿大销售额最大的一家矿业公司。但由于竞争对手的介入和遭到加拿大某些政客的反对,交易在同年搁浅。2006年11月,宝钢集团、金川集团以及国家开发银行斥资10亿美元全资收购菲律宾棉兰老岛的一家镍矿。2007年4月,厦门紫金铜冠投资发展有限公司9400万元英镑(约为14亿元人民币),现金收购英国蒙特瑞科公司50.17%的股份,英国蒙特瑞科公司是伦敦股票交易所AIM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矿产资源勘探、开发,目前正在秘鲁勘探一个大型铜矿项目。2007年12月,五矿集团联手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Jiagxi Copper Co.)以4.55亿加元成功收购加拿大上市的北秘鲁铜业公司(Northern Peru Copper Corp.)。
在国际铁矿石领域,一直由必和必拓等几家全球最大的矿业公司控制铁矿资源,在国际铁矿石价格年年上涨的背景下,我国钢厂用户始终处于被动地位(目前,中国钢铁企业手里拥有的海外铁矿石权益资源每年不过7,000~8,000万吨,仅占中国铁矿石总进口量的20%左右,而欧洲、日本的钢厂拥有的海外权益矿石占进口比例达到60%以上)。从2006年到2008年,中国进口铁矿石价格分别上涨约19%、9.5%、65%。白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以来,欧美(特别是澳洲)等发达国家资源能源类公司股价大幅下滑,货币同期也不断贬值,使得澳大利亚等国的矿业资产对外国投资者吸引力大增,我国一些企业抓住了这一历史机遇。
首先是2008年底澳大利亚同意我国首钢收购吉布森山铁矿公司,与2008年上半年首钢发起的收购价格相比,因铁矿石和矿业公司股票价格大跌。此次首钢的收购价格便宜了近75%。随后中铝联合美国铝业公司收购获得了力拓英国上市公司12%的现有股份,交易总价为140.5亿美元。本次交易是中国企业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一次海外投资,也是全球交易金额最大的股票交易项目。进入2009年,中国矿企的海外并购呈现出加速度发展的态势:继2月5日,中金岭南投资45007Y澳元(约合人民币2亿元)收购PEM公司获得圆满成功。2月24日,湖南华菱钢铁又斥资7.7亿美元收购了澳大利亚第三大铁矿业公司Forteseue Metals Group16.5%的股份(此收购于3月30日获澳政府批准)。
三、我国的资源能源类企业跨国并购的特征。
1、政府在政策和资金方面大力支持。政府积极推行资源能源外交战略。如,2009年以来,我国国家领导人和相关国家领导人频繁互访,大力推动我国的资源能源外交战略。从沙特、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再到委内瑞拉和巴西,中石油、中石化等能源企业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其并购海外能源的战略路线图,正从中东向中亚、南美延伸,遍及了世界四大产油带。在年初召开的全国能源工作会议上,我国政府相关部门对2009年至2011年的石油天然气行业发展做了规划,除了研究提取部分外汇储备设立专项基金,规划还提出对重大境外能源投资项目给予贷款贴息、优惠贷款和提高财政注资比例等支持政策。我国政府多元化的投资和贸易模式使得国家能源储备和开发战略更为完备,我国政府同时还运用手中强大的外汇储备影响和改变石油交易格局。
不断出台新政策,改善境外投资政策环境。如,2008年12月,我国银监会颁布了《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其中明确规定允许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开展并购贷款业务,开创了我国杠杆融资制度。再如,为应对当前的国际金融危机,进一步扩大对外投资,促进经济持续增长。我国商务部2009年出台了《境外投资管理办法》,进一步改革了境外投资管理体制,推进境外投资便利化,大力支持中国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经济合作与竞争。与现行规定相比,《境外投资管理办法》体现了便利化、管理和服务相结合以及权责一致的原则,促进了境外投资并购的便利化。商务部仅保留了对少数重大境外投资的核准权限,大部分审核权都下放到省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负责,而境外投资经济技术可行性则由企业自行负责;同时,对外投资的核准程序也大大简化。政府制定的系列政策中均将资源能源类境外投资划为重点支持项目。
[8]电大学习网.免费论文网[EB/OL]. /d/file/p/2024/0425/fontbr /> 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等政策性银行巨资助力。如,我国资源能源类企业在2009年头几个月发起的并购热潮中,无论是中石油,中石化与俄罗斯、委内瑞拉和巴西分别签署的总计超过410亿美元的“贷款换石油”协议;还是中国铝业拟向世界矿业巨头力拓集团(Rio Tinto Group)注资195亿美元(现已“失败”退出),以及湖南华菱钢铁斥资7.7亿美元收购澳大利亚第三大铁矿业公司Fortescue Metals Group16.5%的股份(此收购于2009年3月30日获澳政府批准),这些总额高达数百亿美元的并购计划,都是与我国国家开发银行等政策性银行以其巨额资金的鼎力支持分不开的。
2、并购主体以中央国有企业为主、民营企业为辅。
众所周知,企业涉足国际资源能源市场,必须要有雄厚的实力为基础以及承担风险的能力,而我国的中央国有企业多为规模超大的企业,基本上是行业内的龙头企业(2008年,我国有19家中央国有企业进入世界500强)。资源能源行业的特性决定了我国进行此类跨国并购要以中央国有企业为主体。实践中,近年来我国大型的跨国并购也正是以央企为主。同时,我国民营企业也开始积极参与跨国并购,并购也是主要集中在铁矿石资源和油气能源等矿产资源初级产品领域。如2007年,重庆民营企业收购圭亚那矾土矿项目和北京民企在老挝收购矾土矿等项目。再如大型民营企业沙钢、华菱钢铁等对国外铁矿的并购。
3、我国企业的资源能源类并购遍及全球,并购方式多样。
我国企业的跨国并购遍布全球。首先澳大利亚成为中资企业光顾最多的国家,占中国整个海外并购30%以上。另外,我国企业在欧美、拉丁美洲、俄罗斯等地区不断进行跨国并购,在中东、非洲、加拿大也都可以看到我国企业并购资源能源资产或股份的身影。
在境外并购方式上,我国企业并不拘泥于单一方式,而是根据不同的情况灵活对待。
我国一些企业在循序渐进开展境外投资的基础上,不时依靠自身实力敢于果断出手,单独并购境外企业。如,我国中铝公司在前期准备充分的情况下,2007年以约8.6亿美元单独并购秘鲁铜业公司9I%的股份大获成功;再如,我国最大的民营钢铁企业沙钢集团,2007年斥资约1.08亿美元,成功单独并购英国斯坦科(Sterneor)公司旗下的澳大利亚萨维奇河铁矿(Savage River)90%的股份。除了单独并购之外,我国企业还采取联合并购的方式以降低风险。不仅国内企业强强联合,如中石油、中石化联手海外收购,也有我国企业采取与国外企业联合收购的方式,如中国与印度两国石油公司的合作收购不能简单地看作“1+1=2”的关系,更应将它看作“1+1>2”的战略合作关系。由于两国石油公司的合作,变竞争对手为合作伙伴,提高了要价能力和减少收购的溢价,两国公司还因此降低了经营风险(再如,2008年,我国中铝公司联合美国铝业公司,以149亿美元成功并购力拓12%股份)。而这一模式将会为中国企业与其他国家企业在更多领域的合作提供了良好的模板,使双方达到合作共赢的目的。另外,善意并购和敌意并购方式也各有我国企业的成功实践,如,2005年中石油以41.8亿美元善意并购哈萨克斯坦PK石油公司100%股份案、2008年中钢敌意并购澳大利亚中西部公司案等。
4、跨国并购的支付方式多为以现金支付收购少量股权。
尽管在个别跨国并购案例中我国企业取得了控股权,但大多数企业只是购并部分股权,目的仅是谋求参与资源能源的定价权,而非控股权。一方面,可能是由于有东道国方方面面的阻力;另一方面,也是企业财力难以支持更多股权的收购或因缺乏整合的经验和能力而先行“试水”。因此,获取部分少量股权等权益成为大多数我国企业跨国并购的选择。现金支付仍是我国企业跨国并购的主要方式(也是我国企业竞购的主要优势),资金来源主要是购汇、自有外汇资金、国内外银团贷款、股权融资等。
5、全球金融危机带来“百年一遇”的并购良机。
2008年发生的金融危机导致欧美以及亚非等地区的资源能源类企业都有迫切融资需求。为缓解这些企业的资金压力,以美国为代表的欧美等国家不得不降低对外国企业的投资门槛要求,为筹集资金的需要也不断放松对中国企业的监管和审查,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我国企业跨国并购的政治障碍和隐性成本。美国能源部高官最近就公开对媒体表示,美国欢迎中国对其石油和天然气领域进行投资,这种环境现状将大大减轻我国企业对外并购的阻力,为我国的资源能源类企业提供了一个百年难得的境外并购机遇,也使我国的高达约2万余美元的巨额外汇有了更好的分流选择。从以上情况可以看出,在欧美跨国公司已经掌握了世界上大部分资源能源的情况下,由于其国内并没有增量需求,因此一旦国际价格发生变化、企业遇到资金困难或跨国公司与有关东道国产生激烈矛盾冲突,跨国公司必然要市场化地尽快套现,这就为我国企业实施资源能源类跨国并购提供了历史机遇。据汤森路透测算,受金融危机影响,2009年以来全球跨境并购规模约730亿美元,同比下降35%。相比之下,我国公司海外并购表现活跃,并购总额同比增加40%至218亿美元,仅次于德国。但需要指出的是,上述并购并非人们现在谈论的“抄底”,而是把中国的要素资源配置到更能获得长久的、战略性利益的国家和产业中,让中国的资源分布在整个产业链的各个部分。在机遇面前,我国企业应保持清醒的头脑,从战略基点出发以专业的方式开展跨国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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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我国企业境外并购的成功实践表明,依托我国不断向好的国家综合实力背景、不断完善的支持企业境外投资的鼓励性政策,随着我国企业境外并购经验的不断成熟丰富,只要我国企业坚持以开放的全球视野、市场化和商业化的精神、互利共赢的心态,做好充分准备,同时沿循国际规则、尊重东道国相关法律,我国企业的境外并购必将获得不断取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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