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困难众所周知,本文通过分析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及对美、日、韩三个国家的中小企业融资制度进行比较研究,找出我国和其他国家在中小企业融资的一些差距。从而通过借鉴国外中小企业融资的一些经验,来帮助我国中小企业的资金融入。
关键词:中小企业;金融支持;风险投资
一、引言
中小企业在各国经济中都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然而,困扰中小企业发展的一个老大难问题是融资问题。出于各方面的原因,中小型企业不容易获得来自外部的资金,如何采取措施改善中小企业的融资环境是各国面临的急迫问题,对中国而言,这更是一个挑战本文从融资制度方面着手,通过分析国外一些国家的融资制度,找出中国中小企业在融资制度方面的差距,并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提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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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成因分析
1.中小企业概念企业规模是一个相对的、比较模糊的概念.由于时间、地区、行业的不同,界定标准也不同。目前,国际上对中小企业的界定尚无统一标准。综观世界各国,界定标准中最重要的三项指标是:从业人数、实收资本数额、一定时期内的销售额。我国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经济发展阶段,对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也有很大不同。我国最近的是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本法自2003年1月1日起旅行。本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有利于满足社会需要,增加就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产经营规模属于中小型的各种所有制和各种形式的企业本文所指的中小企业包括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个体、私营中外合资、外商独资等多种所有制形式,也包括股份制、有限责任制等企业形式;职工人数在500人内。
2.我过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原因分析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困难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因: 论文检测天使-免费论文检测软件http://www.jiancetianshi.com
第一,政府宏观政策欠缺。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1、定位不足。对中小企业的作用定位在“补充”上,没有把它作为一支重要力量来看待,因此,各级政府没有制定明确的,可操作的政策、制度给予相应的支持。2、支持不足。中小企业是一个特殊的企业阶层.而在众多的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中笼统中的称“企业”.因而没有专门为这个特殊的群体定做的法规,对这个特殊企业阶层缺乏专门法规支持、保护。3、重视欠佳。国家在对商业银行的管理、考核中,没有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制度规范,没有把企业客户根据不同现实条件,在信贷支持上分类对待,而是一味青睐大型企业,冷淡中小企业。第二,企业自身困扰。具体表现在:1、规范管理欠缺。尤其是财务制度规范不健全,财务报告真实性差、透明度底,信息披露不能满足真实、完整、全面、及时、充分的基本要求,政府、银行等部门也难以全面了解中小企业财务状况。2、诚信缺失多。部分中小企业由于大量同类中小企业存在竞争压价行为,只求获取定单数量,不求产品质量,最终无法保证质量,虽生意做成,但货款收回无保证,企业间相互拖欠货款时有发生同时,还存在合同欺诈、价格缺陷,拖欠债务、躲避债务等导致企业诚信构成严重损害。3、改制效果慢,运行不规范。虽然多数企业进行了公司化改造,按公司制成立,但离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相差甚远,运行不规范,管理不科学,既影响企业发展,又影响企业形象。4、抵御财务风险能力弱。中小企业产业进入时间短,规模小、效益差、积累少、科技含量底,甚至有时有经营行为短,因此,其信用度底,财务风险大。第三,商业银行管理体制限制。首先,安全性宗旨限制。国有商业银行改制之后,银行信贷的安全性放在首位,特别国金融危机和国内金融资产质量不高的现象使得国有商业银行注重市场化的资产负债险管理,把清理金融资产、化解不良贷款作为工作重点。其次,效益宗旨限制。国有商业银行作为我国信贷业务的主体,以服务大企业,追求经效益为目的,集中精力在规模大、信誉高、产质量高的大企业。相反,规模小、信誉差资产质量底的中小企业就难以受到青睐。最后,责任追究制限制。
商业银行在管理中实行信贷责任追究制后,业务人员、业务门、审贷委员会成员在考察、审核、审批发贷款时更加慎重,而这一行业与生俱来的风险使得银行及相关人员宁愿放弃大量贷款业务以求平稳,造成“拒贷防险”的简单工作思路。对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以上几个原因,本文重点从政府融资制度方面着手来研究下国外的一些经验,从而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的难题。
三、美、日、韩中小企业融资制度比较
1.美、日、韩中小企业融资政策的共同点(1)在政府意图上.以立法的形式明确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制定各种支持政策,旨在改善中小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的弱势地位,提高中小企业的竞争能力。
美国国会在1953年通过的《小企业法案》中明确规定:“小企业是维持自由竞争的重要因素,扶持小企业可消除不完全竞争”。日本1973—1974年修改后的《中小企业基本法》,旨在“推动独立的中小企业富有多样性和充满活力的成长与发展”。韩国政府近年对中小企业的扶持政策目标是改进中小企业的结构,提高其国际竞争力,减少失业.克服亚洲金融危机以来的国内困难
(2)在金融支持上,普遍建立中小企业政策性银行或信用担保机构,通过政府直接贷款或给中小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来保障中小企业顺利融资。
(3)在税收政策上,对中小企业实行税收优惠,制定各种中小企业税收的减免与宽限政策,给予财政援助,提高中小企业的竞争力。美国国会1981年通过的《经济复兴税法》规定:涉及中小企业的个人所得税下调25%,雇员在25人以下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按个人所得税率缴纳;国家税务总局还为中小企业提供6个月的纳税宽限期。日本税法规定,资本在1亿日元以下的中小企业,法人税税率低于大企业的25%;对新购机器设备在 论文检测天使-免费论文检测软件http://www.jiancetianshi.com
第一年里可作30%的特别折旧,或免交7%的税金;对进行贷款事业、企业论断与指导事业的地方公共团体与中小企业团体支付补助金。韩国对中小企业的财税支持基本仁与日本相同,但比日本还要细致。
(4)在法律制度上,制定一系列有关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中小企业有很强的创新能力,美国有一半以上的创新发明是在小企业实现的,小企业人均发明创造是大企业的两倍:中小企业对科技进步有很大的贡献,美国的高技术公司在起步阶段通常是中小企业。另外风险资本在中小企业的发展过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2.美、日、韩中小企业融资政策的差异
(1)政府干预程度不同这是由各国市场经济发达程度不同决定的。美国信奉“市场万能论”,对中小企业采取以市场调节为主的管理办法,政府的“不干预”方针是为企业发展提供平等、自由的市场竞争环境。日本强调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用“看得见的手”直接干预中小企业的经营管理。韩国介于二者之间,一方面崇尚美国的“自由化经济”,一方面因市场经济体制的不完善又不得不借助政府干预对中小企业进行管理。
[8]电大学习网.免费论文网[EB/OL]. /d/file/p/2024/0425/fontbr /> (2)具体融资措施不同美国政府通过SBA制定宏观调控政策.引导民间资本向中小企业投资。美国的中小企业融资方式主要有: 1)中小企业业主自身的储蓄,占中小企业投资的45%左右;2)中小业主从亲朋中借款,占中小企业投资总额的13%左右;3)从商业银行贷款;4)金融投资公司:指由SBA主导的中小企业投资公司和风险投资公司,其贷款利率比商业银行贷款利率更高。3)和4)共构成中小企业筹资的29%;5)政府资助占1%以下;6)证券融资占4%左右。日本著名经济学家铃木淑夫把日本企业的融资特点概括为三点:
一是间接金融优势,即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间接供给资金的比重较大;二是超借,即企业法人部门在融资中对银行的依赖度较高:三是超贷,即民间银行经常处于“超信用”(贷款和有价证券投资超过了存款和资本金)。
韩国政府特别重视对风险企业的扶持,采取大量措施着力解决风险企业的资本不足:首先.利用世界银行的400亿韩元贷款成立中小企业投资创业基金会,对创办高新技术的风险企业提供启动资金;其次,由政府发起,组织国内各财团和企业多方筹资,成立数额高达1万多亿韩元的风险企业投资基金,为风险企业提供低息或无息贷款;再次.建立有利于风险资本自由进出的风险资本市场一高斯达克证券市场。
(3)支持对象侧重不同美国SBA向有较强技术创新能力、发展前景较好的中小企业发放直接贷款.贷款利率低于同期市场利率.但贷款最高限额为巧万美元。这是美国唯一的政府直接资助且利率低于市场利率的优惠贷款。另外.sBA向受自然灾害的中小企业提供自然灾害贷款。这种特殊的帮助.目的在于使那些经营状况良好的受灾企业得以重建。据统计,自1953年设立该项贷款以来,SBA已提供了114万笔总额为164亿美元的自然灾害贷款。如前所述,韩国侧重于对高科技风险企业。13本侧重于技术型中小企业,这是因为13本的国策就是“技术立国”。
四、美、日、韩中小企业融资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目前.我国的中小企业创造产值、实现税收和外贸出口分别约占全国总值的60%.40%和60%。随着全球经济的一体化,中小企业面临着国内大型企业与跨国公司的双重挑战,原本融资渠道窄、获资金援助困难的中小企业就更加显得力不从心。因此,结合我国中小企业实际发展状况,借鉴美、13、韩等国支持中小企业的成功经验,促进我国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成为当前一项十分迫切的任务。
1.加快建立和完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建设,以立法的形式确立中小企业的地位,设立中小企业专门管理机构。2002年6月2913,我国 论文检测天使-免费论文检测软件http://www.jiancetianshi.com
第一部关于中小企业的专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正式获得通过.但仍存在关于中小企业的范围界定不清、政策指导性强、法律强制性不足等缺陷。另外,我国目前还没有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门金融机构。鉴于这种情况,我国应尽快健全中小企业法律体系,以《促进法》为指导,制定《中小企业担保法》、《中小企业融资法》等来提高中小企业的经济地位,为其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在金融服务方面,各商业银行应设立中小企业信贷部,确定专门人员办理此项业务;建立中小企业发展银行,其组织模式既可按股份制原则组建,也可以采取地方合作形式设立,如地方政府可在城市信用社的基础上组建区域性商业银行,使其承担起为中小企业融资的职能。
2.尽快构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由政府出资或支持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是国际通行的做法,中小企业担保机构的资本来自政府补贴和金融机构分担的资金。韩国在1976年建立了韩国信贷担保基金会。基金会的目的是通过担保.使具有竞争潜力、善于管理而又无足够有形担保物的中小企业得到融资。基金会的资金来自政府的补贴和金融机构分担的资金。基金会的职能是向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担保服务、信贷信息服务和管理及技术援助.其中最重要的是提供综合性服务。
我国组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可启动资金由政府注人.采用实行会员制,吸引中小企业加人并缴纳会费。另外还要建立风险补偿金提取制度,确保中小企业信用机制正常运作。担保对象必须符合我国产业结构调整方向,应是产品畅销,有发展前景尤其是具有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成长性的朝阳行业中的中小企业。如涉及生物工程、新能源、新材料的企业。
3.尽早建立风险投资体系风险投资是促进高新科技产业化、促进高新技术中小企业成长最有效的制度安排。风险投资的运作模式必须是市场组建、市场运作.完全摆脱政府干预。政府部门应通过相应法律法规来规范风险投资基金的运作,创造适合风险投资发展的良好外部环境。此外,要积极创造条件,早日开辟国内二板市场,为风险投资的退出提供通道,从而完善我国风险投资运作体系。在我国目前二板市场尚未建立的情况下.建立产权交易中心.引导推动并规范中小企业通过合资、合作、产权出让、利用外资等方式进行改组改造。建立中小企业风险投资公司.但各级政府不得直接从事中小企业风险投资业务。
4建立和完善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目前我国信用制度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为此,我们应尽快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建立信用信息征集与评价体系.实现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查询、交流和共享的社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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