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素质
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作为维护检察公平与正义的重要力量,是检察工作的 免费论文检测软件http://www.jiancetianshi.com
第一道防线,司法警察的品质与形象的好坏直接影响着检察院的整体形象。因此,司法警察具备什么样的职业素质才能适应新形势下检察警务保障工作的需要,这是摆在我们面前值得思考的一大课题。
一、当前司法警察素质存在的不足
(一) 思想政治素质方面的问题。一是理想信念动摇。不注重世界观的改造,思想水平低;价值观念扭曲,对金钱看得比较重,热衷于有利可图;对自己要求不严,没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二是政治意识有所淡化。司法警察由于不注意政治理论的学习,因而观察问题缺乏政治敏锐性和洞察力,分析问题不善于从政治的高度探索问题发生的根源,不能以高度的政治鉴别力对问题的性质作出准确判断,在大是大非面前和许多问题上分不清是非。[1]
(二) 职业道德素质的问题。当前司法警察职业道德状况,从总体上看是积极的、上升的;但也确实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公仆意识淡薄。在新形势下,有的司法警察为民服务意识渐渐淡化了: 脱离群众、高高在上、滥用权力、办事拖沓、不讲效率;一些警察不摆正主人与公仆的关系, 视群众为仆人。二是个人利益至上。片面强调个人的地位和作用,割裂个人与集体、个人与社会的关系,表现为唯利是图、损公肥私、损人利己。三是权钱交易倾向明显,利用手中的权力,大搞权钱交易。
(三)专业素质方面的问题
1、司法警察老龄化严重,缺少新鲜血液。
以2009年东营市检察系统为例,全市共有司法警察22人,50岁以上(包括50岁)的有1人,占总人数的4.55%;44—50岁(包括44、50岁)的有5人,占总人数的22.7%;34—43岁(包括34、43岁)的有9人,占总人数的40.9%,26—33(包括26、33岁)的有6人,占总人数的27.3%,26岁以下的1人,仅占总人数的4.55%。由于队伍人员的年龄结构不合理,正逐渐影响到司法警察队伍的素质建设和警务任务的完成。
2、体能低下。如前所诉,东营市全市22名在编干警中,44岁以上的占27.25%,从身体素质要求上无法保证反应敏捷、迅速,44岁以下的干警接受正规训练的不多,有二分之一以上的干警非警校毕业或部队转业退伍。所以这样的队伍很难做到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3、警力不足。由于司法警察的性质、地位、履行的职责、职权的模糊性,不能廓清司法警察与检察官的职能划分,难以做到保障有力,造成了司法警察岗位编制的空缺或是司法警察后备力量青黄不接,符合司法警察任命条件的干部短缺,严重影响了司法警察职能作用的发挥。
4、法律素质的欠缺。司法警察作为人民检察院的执法者,对外代表人民警察和人民检察院的双重形象,他们的执法水平一定程度反映了检察院的工作水平。但是由于司法警察体制的历史弊端,大都由司机、临时工转编而来,从而成为司法警察执法水平的桎梏。法律素质的欠缺,导致了司法警察进修的现实障碍,从而为检察院的工作水平带来被动的一面。
刑法学近3年论文/d/file/p/2024/0425/fontbr />二、提升司法警察素质的几点思考
由于司法警察法律地位的模糊、编制的历史弊端、人员“进出口”问题的体制缺陷,如何全面提高司法警察综合素质,全面推进法警队伍正规化、专业化、科学化建设,更好的服务于办案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因此非常有必要进行完善。
(一) 建立思想政治工作长效机制
《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第六条明确规定:“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必须以宪法和法律为活动准则,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忠于职守,清正廉洁,服从命令,严格执法。”因此,加强思想政治理论修养是提高司法警察素质的最基本的要求。强调思想政治素质,就是要求司法警察必须在政治上忠实可靠,做党和国家的忠实卫士。各级检察院法警部门要始终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司法警察队伍建设的重点工作之一,做到科学实施,既有长远规划,又有短期安排,将各项教育活动与司法警察工作实际有机结合,切实解决司法警察队伍思想领域里存在的问题。 [2]
(二) 建立职业道德教育约束机制
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是提高司法警察职业素质最基本的保障。首先,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解决好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增强司法警察对国家和人民的社会责任意识,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其次,健全司法警察职业道德的制约机制。在司法警察职业道德建设上,应加强一系列的制度建设,使职业道德建设融入各项制度当中。[3]此外,还要建立监督机制、激励机制、责任追究制度以及加强法制建设等。
(三)建立健全司法警察准入制度
要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司法警察队伍,就必须把好司法警察的考录工作。在警力保障上,建立起科学的准入机制,提高进入门槛,树立“精英化”的人才观,引进特色人才,优先录用警校毕业生和军转干部,招录大学毕业生担任正式司法警察,着力培养一批政治合格、机智灵敏、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优秀的骨干力量,以适应新时期司法警察工作的需要。
(四)优化人员年龄结构,完善警力配置比例
检察机关应制定统一的《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条例》,通过条例以规范的形式明确从事司法警察的最高年龄,一旦法警到了最高任职年龄,组织上应及时解决更换岗位。笔者认为在检察院当任法警的年龄最高不易超过45岁(除当任法警队领导外),对于年龄偏大需要转岗的老法警,在级别待遇上给以相应安排和照顾。
针对编制规定滞后于现实要求的问题,各级人民检察院可通过调研报告的形式向上级反应情况,争取扩大编制。具体比例,应在8%-12%为益,在执行过程中,根据各级检察院具体情况,其比例可适当调整。同时,在现有条件下,努力做好协调工作,把现有8%的编制配齐,并争取一定数量的招聘法警,以应付当前警力不足的现象。
(五)强化警务技能力度,提升警务技能水平
设立专门的司法警察训练基地,加强司法警察警务训练基础设施建设。结合自身的实际状况,针对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的业务技能技能水平和素质标准不高的现状,通过制定详细的岗位目标实施方案形式,加大警务技能训练力度,强化体能训练和警械具的训练,以求达到建设一支“忠诚可靠,业务精通,装备精良,威武雄壮”的司法警察队伍的终极目标。
(六)加强法律素养,提高专业技能水平
司法警察的执法观念以及通过执法活动所表现出的执法水平源自其自身所具有的专业素养,没有良好专业素养的司法警察绝不是一个值得称道的执法者。司法警察的职能性质决定了不可能要求其具备检察官一样相当高的法律专业知识,但作为一名执法人员,如果不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是不可能胜任检察院工作的。[4]这就要求检察部门要通过切实有效的办法提高全体司法警察的法律知识水平,制定操作性强、实践性好的法律知识培训计划;同时应鼓励司法警察参加各种形式的进修,更要鼓励司法警察参加司法考试,并在人力、物力给予支持,从而达到依法执法、文明执法的职业素养的要求。
司法警察是人民检察院的一支重要司法力量,对各项检察工作的顺利开展起着重要的保障作用。随着检察形势的发展,各项检察工作对司法警察工作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因此,司法警察只有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才能适应新形势下警务工作的需要,才能为检察工作提供高质量的警务保障。
论文免费检测可以搜“论文检测天使”http://www.jiancetianshi.com
【注释】
[1]电大学习网.刑法学论文参考[EB/OL]. /d/file/p/2024/0425/pp style="text-indent: 2em">[1]聂品。 青年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 ] . 组织人事学研究,2002 , (3) :15 - 16.
[2]聂品。 青年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 ] . 组织人事学研究,2002 , (3) :15 - 16.
[3]徐红梅。 新形势下国家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性、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途径[J ] . 科技创新导报,2008 ,
(22) :165.
[4]参见:罗松林 :《提升我院司法警察警务技能之浅思》,第3页。
[5]参见:潘玉胜:《完善检察机关司法警察警务技能训练的司考》,中国社会稳定研究网,第3页。
相关文章:
论“知道规则”之“应知”04-26
不当得利的“正当”审查标准辨析04-26
表见代理构成中的本人归责性要件04-26
购房定金的认定与适用04-26
关于宪法和社会公平04-26
“母亲”之法律再构建04-26
浅析我国巡回审判法律制度04-26
浅析法官的法律思维04-26
唐律的共盗犯罪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