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中国政府透明度年度报告(2010)》(以下简称《报告》)发布。调研发现,公民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难度与阻力依然很大,而且申请信息公开的成本增加问题很突出。
及时回复不到三分之一
对信息公开申请拖延回复的现象,在各级政府部门当中都相当普遍。《报告》调研数据显示,在对全国43个地方政府和59个国务院部门的申请信息公开调查中,及时回复申请的不到三分之一。在法定的答复期限内,有18家国务院部门回复了申请,占被调查的国务院部门的30.5%;有10家地方政府回复了申请,占被调查地方政府的23.3%。部委机关的及时回复情况好于地方政府。
回复内容空洞答非所问
有的国务院部门虽然提供了正式的答复文件,但内容简单、空洞、避实就虚。比如,调研组向某部委提出“因公出国公务员人数、经费”信息公开申请中,得到的回复是“因公出国、境考察团组人数和经费,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按要求向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汇报”。
牵强附加各种条件限制
2010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号文件),对政府信息界定为“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于是很多政府部门据此限定,应当公开的信息仅限于以正式发文的形式制作的信息,其他信息不属于信息公开的范围。
设置技术障碍增加难度
有的网站要求公众必须实名注册该网站用户后方可提交申请。有的网站相关填写栏目所允许填写的字符长度较短,无法填写正常的电子邮件地址等。有的网站设计的联系电话栏目只允许填写固定电话号码,不允许填写手机号码,而且,还只能按照固定的格式填写,比如只允许“010-××××××××”的格式,不允许“010××××××××”的格式,而网站不对此作出任何说明。有的网站对于相关栏目存在填写错误的情况,不给予明确的提示,令申请者无所适从。
申请成本加大问题突出
国务院部门有的网站要求申请人必须下载、打印申请表,亲笔签名后,再扫描为图片格式作为电子邮件附件提交申请。要达到这些要求,申请人必须拥有打印机、扫描仪、数码相机等设备,并熟悉相应的信息处理技术,其成本与难度不亚于甚至远远高于当面申请。
在对兰州、西安两市食品安全信息公开的申请中,对方明知调研组远在北京,仍以食品安全信息数量巨大、不便传递为由,请申请人到该机关所在地查阅。
说明申请用途几成常态
与2009年有所不同,2010年度调研中,政府机关要求说明申请用途几乎成为常态。有的政府部门要求申请人在线上传证明用途的文件,有的部门要求申请人以传真等形式补正有关部门出具的、盖有公章的证明文件,以说明申请用途。更有甚者,有的政府部门要求申请人声明保证不滥用所获取的信息。
调研组在与有关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沟通的过程中了解到,国办发〔2008〕36号文件是其主张申请人必须说明申请用途的主要依据,不少工作人员据此认为,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必须与申请人自身关系直接、密切,否则不受理申请,也不予公开相关信息。
《报告》执笔人、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副研究员吕艳滨认为,上述所有障碍和不便都造成了公民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难度与阻力,增加了申请的时间乃至经济成本,与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构建服务型政府的目标相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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