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社会管理是指政府和社会组织通过行政、法律等各种形式对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进行组织、指导、规划、服务、协调、控制、监督,以保证社会正常有序、安全地运行,实现社会和谐、全面进步。社会管理的目的是为了满足社会成员生存和发展的基本需求,解决社会问题,提高社会生活质量。
论文关键词 社会管理 政府 社会组织
根据我国现阶段的特点和部门分工,原则上可以把社会管理部门分为两大类, 免费论文检测软件http://www.jiancetianshi.com
第一类负责社会公平,主要手段是提供社会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包括教育、文化、卫生、民政、体育、劳动社保等;第二类负责社会安全和社会稳定,主要手段是行政和司法,包括公安、司法、安全、社团管理、安全生产等。 人民群众是社会管理的主体,是社会管理制度、管理体系和管理效果的参与者和检验者。人大代表,是群众利益的忠实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具有独特的政治优势,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一支重要力量。地方人大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选举任免权等各项职权,地方各级人大要从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的高度,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积极行使法定职权,推动人大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那么,如何充分发挥地方人大职能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值得认真研究。
一、提高地方人大代表的能力和素质
(一)塑造“专家型”的人大工作者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发挥地方人大的职能作用,首先要从提高地方人大代表的自身能力和素质出发。这里的所谓“专家型”人大工作者就是要求在人大工作的同志精通人大的历史,精通人大工作的程序,精通人大具有的法定职权,基本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熟悉相关对口部门的业务工作,熟悉本岗位工作的基本内容。要成为“专家型”的人大工作者必须从学习入手,在实践中提高自己的水平。常委会机关应创造条件,在每个人自学为主的基础上,组织统一的学习、培训活动,并制定塑造专家型人大工作者中长期规划,按步骤推进, 使其更好的具备执行代表职务的知识能力和代表意识,优化代表的个体素质和整体结构,使人大代表队伍充满生机和活力。
(二)重视调研工作,提高调查研究能力
人大要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中发挥好职能作用,首先必须开展好调查研究。通过调查研究,全面了解和准确掌握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切实措施加以解决。我国正处在经济高速发展时期,不同利益群体的博弈与各种社会矛盾不断涌现。比如文化教育、失业就业、食品卫生、医疗救助、社会治安、生态环境等社会民生问题,也是社会焦点问题,社会管理只有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核心,着力解决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民生问题,才能不断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通过深入社会调查研究,直面社会现实,要有针对性,求实性和灵活性地总结出调研报告,不仅能了解和掌握当前情况,及时准确地作出科学决策,而且还能对问题的趋势作出科学预测和判断,提出应对对策,不断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调查研究,可以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及专业人员参加,这对解决目前地方人大调查力量不足和调查程度不够深入的问题很有好处。调查方法要科学,应多进行专题性调查,针对改革开放的难点,群众关注的热点,社会矛盾的焦点,开展专题调查,问题集中,针对性强,深入具体;在调查对象和调查方式上,多一些典型解剖,少一些走马观花式的表面调查,多一些个别走访和面谈,少一些领导干部和群众一起参加的座谈会,因为这种做法比较容易打消群众的重重顾虑,便于听到真实情况。
刑法学近3年论文/d/file/p/2024/0425/fontbr />二、要深入群众为民谋利
(一)人大代表要融入群众,进一步提高群众工作能力
群众是社会建设的主体,加强社会管理,就必须为群众服务,做好群众工作。一是要扩大人民群众对人大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通过开门立法、人民群众参与人大监督工作、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人民群众旁听人大会议,以及加强基层民主建设等方式,扩大人民群众对人大工作有序政治参与的范围,使人大工作能够切实集中民智、反映民声、体现民愿、维护民利。二是要积极化解人民群众内部矛盾。善于利用人大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及时了解和掌握矛盾动态,了解和掌握人民群众真实想法、愿望和要求,并为他们提供表达利益诉求的平台和空间,比如网络平台、信访渠道、开展“民意开放日”、“代表议政日”等活动,及时做思想沟通和教育工作,在法治的框架内解决合理诉求,并最终化解矛盾。尤其是人大的信访工作,这是一项复杂的群众工作,除了在来访接待、登记、阅信、筛信、自查、交办、转班、催办、反馈、结案上报、立案归档等方面建立必要的制度外,接访也是极其重要的一环,这取决于接访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业务修养、工作责任感和工作态度方法等。对于来访的群众,要突出以人为本,把握接访技巧,热心接待、专心了解问题、公正督促处理问题,耐心做思想工作,并且也要讲究接访的语言艺术,语言要通俗,要有分寸。
(二)抓好基层的社会管理工作
社会管理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基层的人大代表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做好群众工作最基本、最直接、最有效的力量,也是我们党执政为民最为重要的组织基础。人大代表来自社会各行各业的精英,要充分发挥代表的职业优势。基层代表许多是来自生产一线,工业、农业生产的从事人员人数众多,问题繁杂,基层代表来自他们其中的一部分,能充分认识到问题的存在和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因此,基层的社会管理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基层代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维护基层的社会稳定和生产力的提高。各级的人大代表也应当积极发挥代表的职能作用,通过定期组织走访基层,交流民意,监督工作,联动基层各政府职能部门,为基层群众搭建民主、公开和高效的沟通平台。
三、提高探索创新的能力
(一)要有求真务实的创新思想
“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 面对新形势的地方各级人大应大胆探索,人大工作必须勇于创新,这是适应时代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人大工作自身发展的要求。2009年,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上提出全党要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人大工作创新必须在求真务实的基础上创新,不能搞形式主义,创新要立足于自身职权行使到位的基础上,探求新的工作方式、方法,正确行使地方人大职权,增强人大工作活力。
(二)要创新地方人大的工作方法
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有其自身的规律和特点,必须要适应这一规律和特点,在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代表工作等方面创新工作方法,要保持对公众社会的关注,扩大公民的社会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建立一个与群众交流的平台,切实反映群众呼声。 比如,今年的两会很多热点话题来自微博,“微博”成为今年两会亮点。有代表委员直接将议案、建议发上微博,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集体开设微博,众多鲜活的两会新闻受到追捧,多家报纸开设微博版面,搜集刊登源于微博的评论、跟帖记者、网民更是身兼创作者、阅读者、传播者于一身,一边看一边写。微博作为一种新媒体,让更多人享受到参与的乐趣。因此,“微博”也不失为在新时期下人大代表工作方法的网络工具。为此,政府要以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为中心,整合并利用网上各类相关资源,提供更多优质、高效的网上公共服务,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新的决策机制和法律法规,强化对政府、网民的制度约束,加强网络思想道德建设,努力解决网民反映强烈的焦点问题。以此实现广开言路,广纳良策,真正使网络成为连接政府和群众的纽带。 因此,地方人大应与时俱进,运用信息技术,通过网络这一现代化科技手段创新人大工作方式,着力建设好人大网站,在社会管理工作中与人民分享和互动,增强人大社会管理工作的渗透性和影响力。与政府网站建设情况相比,人大网站存在着较大的差距,这与人大的法律地位和工作需要都是极不相适应的,这种现代化的运行模式,成本低,方便快捷,阳光透明,覆盖面广,理应得到重视。因此,搞好人大的网络建设,健全人大网站的服务功能,如开设“批评建议、人民之声、法律咨询、民意测评”等各类栏目或电子邮箱,并及时整理、反馈、查办、全面提升网站的服务功能。同时也必须建立起学习型的人大干部队伍,不断升级信息知识,与时俱进,开创社会管理新局面。 其中,人大代表参与网络议政,应该善于把握全局,有敏锐的洞察力和分析能力,有主人翁的参政热情和议政能力,增强代表的意识,上传民情,下达政策,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为群众和政府的桥梁作用。又比如,积极发挥代表在经济建设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如有的地方组织代表开展“一二三”活动,即每个代表帮助一个贫困户,每年提出二条质量较高的建议,每年为选民办三件实事;有的地方组织在农村的人大代表开展带头致富奔小康,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双带”活动。通过这些途径发挥人大作用,人大代表也从中受到锻炼,自身素质和在群众中的威信得到了提高。
(三)创新宣传形式和群众监督,营造代表履职氛围
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作用,坚持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代表履行职责情况,并且进行述职评议,增强人民代表的国家意识、公仆意识和法治意识。代表履职如何,选民说了算。围绕代表的的权利义务,以“监督、参政、为民、自律”为主要内容,开展“代表向选民述职、选民评议代表”活动,搭建代表与选民直接沟通、交流平台,让选民当面评价自己选出的人大代表。代表向选民述职,是压力更是鞭策,能有力推动各级人大代表的履职积极性。对于优秀、先进的人大代表模范,国家应当给予表彰、奖励,对于评议不称职的人大代表,国家相关部门应当给予相关的警戒和督促,情况严重者则应在查证落实之后,通过合法的法律途径罢免人大代表之职。通过这种奖惩制度,为代表依法履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能极大地调动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积极性、主动性。
认真行使监督权开展监督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只有认真行使监督权,才能保障法制的统一和宪法、法律的贯彻、实施,才能使重大事项的决定权得到实现,才能坚持任人为贤,正确任免。地方人大要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法》,加大监督力度,改进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 充分运用审议、检查、视察、调查、等监督手段,对问题集中、评议等监督形式,又要根据监督事项适当选用质询、罢免、撤销、组织特定问题调查等强制性监督手段,通过对一些“热点”问题的监督所产生的轰动效应来增强监督力度。在坚持和完善现有的监督形式的基础上,地方人大应不断探索新的新的监督工具,比如代表评议、述职评议、个案监督,法律监督书等方式,通过多种途径,提高监督实效。 并且必须坚持跟踪监督促进整改,狠抓落实,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监督职能作用。近些年来,群众所关心的农民工问题、减轻农民负担、学校乱收费,环境保护、抗灾救灾、腐败整治、社会治安等问题,地方人大可以围绕这些问题大力开展监督活动,比如,组织人大代表对基层所站进行执法监督、民主测评、专题调研、联合执法,开展争当法律政策宣传员、公正执法监督员、社情民意信息员、民事纠纷调解员、为民办事服务员活动,组织代表结合所在选区的实际情况,尽其所能帮助选区群众办实事、好事。
总之,地方人大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探索创新人大代表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决策作用、监督协助作用、桥梁纽带作用和模范带头作用, 坚持“查民情、解民忧、促和谐,听民声、集民智、树形象”的工作路线,树立“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风范,广采民意,积极反馈,调解纠纷,协调沟通“一府两院”,助推社会管理工作顺利进行,及时、合理地化解社会矛盾,更好地履行代表的职责,促进经济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生活的和谐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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