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论文】学术理论与实践的脱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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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人口大国,高等院校的数量也居全球之首。但是,为什么各大院校学术研究成果在世界高校中挤不进前百强?论文抄袭、学术造假事件层出不穷?深层次的体制和机制原因我不想探究与评价。本文只叙述些普遍存在的、外在表现的内容,所举例子也仅仅为论证之用,对作者并无不敬或诋毁之意。本文也不是严谨的学术论文,用词偏激之处情有可原。笔者认为,当今学术研究中理论与实践的脱节甚至背离,主要有以下现象或原因:

  一是资料收集不全。论文起草时,并未完整收集课题研究所涉及到的文献资料,导致学术研究假想空谈。以胡志斌博士于2008年发表于《法治研究》第9期上的“关于法院审判管理机制的探讨”(以下简称法院管理)一文为例,该文所引用的文章最新的为2006年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建立科学统一的审判质量与效率评估体系的专题调研报告》。事实上,自2003年起,上海、江苏、四川等高院就已推行审判管理改革,出台了比较完善的“审判质量效率指标运行体系”,并成立了相应审判管理机构,专司案件管理,在此期间有许多关于审判管理改革的文章。2008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吸收部分省高院审判质效管理经验基础上,出台了审判质效指标运行体系,在全国范围推行。

  二是资料收集不新。收集调研资料的方式主要有问卷调查、访谈调查、头脑风暴法调查、现场调查、文献资料调查等,但是,现今比较普遍的收集调研资料的方式局限于文献资料调查。写论文前先在网上收集一些文献资料(当然这是必需的,笔者并不反对),轻松得很。然后,这篇文章一段、那篇文章一段地复制、下载,形成你抄、我抄、大家抄,天下文章都是抄的局面。近些年来,许多知名教授、名校博士的论文被发现大量抄袭、造假就是例证,笔者有位官场上同门师兄的博士论文据说就是另一位同门师兄代劳的。仅凭文献资料开展调研还存在一个问题,那就是别人的资料数据本来也是二手的,甚至于原始资料的数据也是虚假的,由此层层引用后的结果可想而知。

  三是资料收集不实。有些人写论文,似乎比较注重实地调查、掌握 免费论文检测软件http://www.jiancetianshi.com
第一手资料,实际上华而不实、浮于表面,只注重形式,不注重实质。笔者另有一位同学也在北京某高校读博士,为了写博士论文,亲自到监狱蹲点了几个月。起初,我对他的行为大加赞赏,后来得知实情后,让人大失所望。原来,他蹲点时,监狱里从上到下的看守都知道他的身份、目的,许多看守的监狱警察警衔都没他高,大家都笑脸相迎,礼貌有加;同监舍的人也知道他是老师、博士研究生,除了敬畏之心别无其他。这样的蹲点调研能掌握真实的资料吗?能体验到牢头狱霸的凶残吗?能感受到刑讯逼供、“躲猫猫”的气氛吗?能触摸到犯人的灵魂吗?我听了后跟他说,如果我去蹲点,除了监狱长,自己的身份对其他人都要保密,让狱警、让囚犯就认为你是一名强奸犯或者抢劫犯。又如笔者曾在最基层工作,上级机关有些人为了调研,经常以电传、名传的方式要求基层提供统计数据等调研资料。这些名传通知有两种类型,一是需要统计的数据根本无法统计,缺少可操作性;二是精确的统计数据需要花费大量的精力,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职责,对于这些额外的工作负担根本无法承受,也不愿意做这些份外之事。最后的结果是,为了应付上面,基层胡编乱造事例与数据就不可避免。当然,许多重大调研课题的研究经费就成了课题主持者的囊中之物。

  四是想当然地下结论。自己凭空假设,假设的情境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存在。比如上述“法院管理”一文中多处出现想当然的现象。如文章认为“审判者的实体裁判权受到了管理者的较大削弱和限制,审判者司法活动更多地是为管理者决策提供基本信息和一手材料。”事实上,早在1999年最高法院就推行审判方式改革,法官独立裁判权相当大,笔者长期从事审判工作和审判管理工作,曾有当事人投诉某法官案件裁判可能不公,分管院领导据此提醒承办人要将案件提交庭务会或院审判委员会讨论,但承办人不声不响地就将案件判决。笔者在管理实践中深深感到管理权难以对实体审判权进行管理和监督。如文章认为“最为明显的就是把审判质量效率评价片面地等同于岗位考核,诱使了许多人通过牺牲程序公正等基本价值去追求审判业绩,只重视审判数量,而不重视审判质量。”不知道作者的依据是什么?笔者身边的法官没有人不在乎案件的改判或发回重审,没有人不在乎别人对自己业务能力的评价。又如“目前审判长高位置、大座椅、大法袍的形象使得位居两边的审判员相形见绌。”事实上,审判长席除了靠背略高外,座椅既不比两侧的高,也不比两侧的大;法官袍也是按人定做、量体裁衣。文章中诸如此类的想当然之处还可以找出很多。

  五是忙于世俗事务。读书做学问是一件很辛苦的事,电脑普及化之前写文章又叫爬格子,稿纸上一个格子一个格子的写,要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即便电脑普及了,一篇严谨的、较大篇幅的学术论文,从构思、收集素材、调查到撰写初稿、修改,至少也得数月甚至半年以上,可是现在有些学者、博士写文章快得很,一个月甚至一个星期就有一篇文章出手,写文章简直和写日记差不多,实在令笔者佩服得五体投地。笔者有位朋友在北京某知名高校读博士,每日忙于应酬,不是请老师吃饭,就是请编辑喝酒,再加上一大帮同学、朋友、老乡,有时一个晚上要赶四、五个场次喝酒,觥筹交错,不亦乐乎。我真不知他又有何时间专心于学术研究?据说他发表的文章还着实不少,分身有术啊!

  六是手握放大镜审核资料。收集来的资料,芝麻大的事能被无限放大,导致原始资料的失真。目前,尤为严重的是各级机关内部编发的简报,缘于考核分值的权重之故(情况反映在各类信息中考核分值最大,尤其是上级领导有批示的,简直就是圣旨,可以几倍、几十倍地加分)。因而,一些人刻意地向上级机关编报情况反映类信息,将一件并不十分严重甚至根本无足轻重、无损大局的事例通过“放大镜”无限放大,以图引起高层领导重视。被无限放大的资料因为其基础资料来源的客观真实,很可能导致上级机关和领导层作出错误的决策。倘如此,信息编写者,罪莫大焉。平时,人们经常议论上面不了解下情、高层决策失误等等,孰不知,许多情况下,基层有些人就是罪魁祸首啊!

  前面,笔者分析了当前理论调研脱离实践的一些现象,既没有从体制上分析原因,也没有从机制上分析原因,因而,我也不想从体制上或机制上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这里,仅仅从伦理、道德层面谈一些自己的看法。也许,有人认为写文章对社会影响无足轻重,既不杀人,又不放火,“抄袭门”、“造假门”至多浪费些纸张而已。事实并非如此,有些文章,尤其是知名教授、名校博士的论文,很可能被国家、被地方、被他人付之于实践,与实践脱节甚至背离的理论文章对社会造成的损害并不亚于杀人放火。目前,对国家、对社会有着巨大危害的行为绝对数不上杀人放火这些普通的刑事犯罪,一个重大决策错误导致的损失可能是几千万甚至几千亿元的经济损失,可能导致成千上万人的生死存亡。

  我们认为,一个进步的民族,每一个成员都要积德、尚德,有德是为人之本,修德是洁身之源,尤其是身披社会精英的知识分子,更应当担负起码的伦理、道德责任,守住做人的底线,理论调研文章要么不写,既然写了,就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就要对得起可能的受众群体,就要实实在在的有自己独到的见解。

  【作者简介】陆开存,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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