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志辉:对异议者的异议仍有意义

时间:2024-04-26 09:08:25 5A范文网 浏览: 论文范文 我要投稿

  相信大家心照不宣的事实之一,是我们今天的表达自由远未真正成为自由。对主流意识形态(即官方言行)所作的种种“异议”,也因之屡屡遭遇公权力的打击报复。如果“异议者”的命运越来越像“殉道者”,这将意味着通往公民社会的道路是越来越崎岖。因此,我们这个时代尤其需要对“异议者”更多一点宽容、理解或支持。但是,对“异议者”的异议——而非代表主流意识形态所作的压制——也同样是有意义的。

  事实上,迄今所见的主流意识形态对异议者所作的种种遏制,绝大多数都不是我这里所主张的“对异议者的异议”。它们即使是“以法之名”而施加压制,也越出了我所认为的表达自由的伦理底线。这是必须要首先澄清态度和说明立场的。

  对异议者的异议,绝非以遏制或扼杀“异议者”为己任。毋宁说,它是对异议者的声音作出的一种纠偏和矫正。异议的出现和存在,本身就证明了它对一种“多元皆可并存”之理想状态的渴望。沿着同样的逻辑推己及人,异议者在异议主流意识形态作出的一切时,是不至于也不应该变得像它批判的对象那样“不容异见”。能否坦然接受对他们自身的异议,也就成为检验其能否实践他们所标榜和遵从的价值体系的试金石。

  本来,在捍卫表达自由的立场上,我作为一个对异议者有所异议的“反异议者”(这个标签仅仅是基于行文简便),跟这些异议者有着共同的对手,即所有试图扼杀表达自由的理据和力量。但是,我经常会意外地体察到一种敌意——这些异议者开始把这样的“反异议者”也列入他们的敌人行列,“被五毛”则是新近颇为流行的这种敌意的明证之一。

  “反异议者”并不是“五毛党”。新近盛行的“五毛党”,在我看来是表达自由被主流意识形态掌控的“异形”。它跟我主张的对异议者的异议,完全是貌合神离的两码事。我之所以反对“五毛党”,是因为表达自由被他们玷污之后,沦为压制异议者的强势力量的帮凶。反对之余兼有几分痛惜和同情——在强悍的公权力胁迫之下,你如何期待他们可以自由表达?

  不过,“五毛党”的出现,给“反异议者”的主张带来新的挑战。必须承认,“五毛党”对异议者的讨伐,和我所谓对异议者的异议,由于部分程度的“貌合”,容易导致一部分异议者的猜忌。事实的确如此,应验及于己身。虽然我一再反躬自省,免落“五毛党”之列,免蹈“五毛党”之辙,但还是屡屡于不经意间“被五毛”。每看到自己的一些原本善意的批评言论被人曲意篡改而加以挞伐,我不由得不倒吸一口凉气:将反对“五毛党”的斗争扩大化,是一件多么耐人寻味而具有反讽意味的事情啊!

  对异议者的异议一旦“被五毛”,异议者自身其实只会陷入因更孤立而更险恶的环境。一个真正坚持表达自由的“反异议者”,跟秉持表达自由而对主流意识形态予以批判的异议者,在思想战场上虽然不是你呼我应的肝胆之交,但也从来不是你死我活的生死仇敌。因为异议的多元化排斥了“非此即彼”,异议者也自然不可轻率定为“非友即敌”。谁抱持“非此即彼”、“非友即敌”的心态,谁注定最终把自己推向失道寡助的深渊。这一并非恶意警告的善意忠告,当然不仅仅是针对所谓主流意识形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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