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公益法律服务体系

时间:2024-04-26 09:08:01 5A范文网 浏览: 论文范文 我要投稿

  摘要:本文通过对公益法律服务现状的分析,比较借鉴义工协会及慈善组织运作方式,肯定了义工活动与公益服务的共通性,建议学习借鉴义工活动的成功经验,构建公益法律服务总体框架;借鉴义工协会和李连杰“壹基金”资金运作经验,制定公益法律服务协会资产管理、使用制度,提倡打造公益服务品牌项目,以求精、求亮、求实的原则,发展公益服务事业。

  关键词:公益法律服务 义工协会 壹基金 品牌项目

  公益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已被广东省、广州市政府纳入新一轮的发展规划,成为推进新一轮解放思想和争当科学发展排头兵的重要举措。市委九届五次全会通过了《关于推动广州科学发展建设全省“首善之区”的决定》,其中提到要大力发展公益性法律服务体系。以笔者所在的广州市天河区为例,天河区司法局已在2008年就建起天河区调解中心、街道公益法律服务站等服务平台,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初见成效,得到了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由此可见,构建公益法律服务体系,是一项富有开拓性的系统工程,对法制事业的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意义非常深远。在探索如何构建公益法律服务体系过程中,笔者结合工作体会深入思考,并走访了多名参与广州市天河区公益法律服务工作的律师、华南农业大学义工协会会员,经过总结,笔者大胆认为,我国可以借鉴义工协会及慈善组织运作方式,构建富有特色的公益法律服务体系。

  一、义工活动与公益服务的共通性及可资借鉴的成功经验

  义工,全称为义务工作,是指人们基于良知、信念和责任,自愿贡献个人的时间及精力,在不为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为改善社会服务、促进社会进步而提供的服务。义工精神是指一种自愿的、不为报酬和收入而参与推动人类发展、促进社会进步和完善协会区工作的精神。这种工作性质和精神,与广州市司法局卢铁峰局长就公益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出的“政府主导、行业支持、社会参与、个人奉献”的指导思想不谋而合,可见两者具有一定的共通性,完全可以互相学习借鉴。

  近年来,广州市各类义工组织取得的成绩值得肯定,这对公益法律服务的发展有很大的鼓舞作用。以笔者接触了解较多的“华南农业大学义务工作者协会(简称华农义工协会)”为例,该协会成立于2003年3月14日,受共青团华南农业大学委员会领导和管理,是一个面向全校的志愿服务组织,在校会员1000多名;协会隶属于广州市义务工作者联合会,是广州市义务工作者联合会会员单位。协会现已逐步形成了“品牌项目”、“长期服务”及“义工培训”相协调发展的模式。品牌活动包括:“曙光计划”助学支教项目和“手语自学大赛”项目;长期服务包括:广州市火葬场清明义工服务、广州市图书馆义工服务、广州市康复实验学校义工服务、南方医院癌症儿童探访活动及欢乐岛自闭症儿童服务等【1】。

  该协会成绩斐然:2003-2004年,该协会荣获“广东省百名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集体”称号和“华南农业大学三星级协会”称号。2004-2005年,荣获“广州市天河区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集体”称号和“华南农业大学五星级协会”称号。2005-2006年,荣获“华南农业大学五星级协会”称号,协会手语队荣获“广州第四届手语歌曲大赛健听人组”二等奖,赖汉财同学荣获“广州市十大义工之星”称号、梁宇钊同学荣获“广州市优秀义工”称号。2006-2007年,荣获广州市癌症儿童家长会“最佳合作机构”奖、“华南农业大学四星级协会”称号。2007-2008年,荣获“广州市十大杰出志愿服务集体”、广州市癌症儿童家长会“最佳合作机构”奖、“华南农业大学五星级协会”称号,助学支教项目荣获“广州市优秀志愿服务项目”、“华南农业大学2008年暑期三下乡优秀实践团队”称号,沈忱同学荣获“广州志愿服务先进个人”称号。2009年,沈忱同学荣获“广州市优秀义工管理者”称号,何新威同学荣获“广州市十大义工之星”称号【2】。

  在笔者与该协会工作者接触的过程中,亲身感受到了该协会成员积极向上、乐于奉献的工作态度。在赞叹义工组织蕴涵巨大社会能量的同时,笔者也萌发了将义工组织的一些成功经验引进公益法律服务建设的想法。

  刑法学近3年论文/d/file/p/2024/0425/fontbr />二、借鉴义工组织的社会定位,构建公益法律服务总体框架

  (一)明确公益法律服务性质

  通过对比义工组织的详细考察,结合开展公益法律服务工作实践,笔者认为公益法律服务可以采用类似的协会方式开展工作。笔者将协会名称设计为“广州市公益法律服务义务工作者协会”,以下简称公益法律服务协会。

  协会性质:由志愿从事社会公益法律服务与社会保障事业的居民组成的群众自治性组织,在广州市司法局、广州律师协会的关心和支持下成立。

  协会宗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服务社会,通过组织和指导全市的公益法律服务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倡导团结友爱、积极进取、服务群众的新风,促进社会服务保障体系的完善,为社会公益事业、社会协调发展和全面进步做出贡献。

  行动主题:真诚奉献社会、法律维护和谐。

  行动口号:法律服务、投入社会、用我真情、帮助大众。

  协会精神:奉献、团结、互助、共进。

  组织指导:协会受广州市司法局直接指导,设秘书部负责协会日常事务工作。

  联系地址:广州市司法局专门设立的地点

  (二)划定公益法律服务对象范围及内容

  公益法律服务的服务对象范围设计为:

  1.无人照料的老人、儿童、残疾人、病人;

  2.需要法律专业性服务的非营利性机构,如政府机构、福利机构等;

  3.涉及法律事务,并且心理或精神上需辅导或帮助的人士;

  4.其他涉及法律事务,并且需要帮助或辅导的人士,如学生、劳教人员、戒毒人员等。

  服务内容:咨询、代书、探访、结伴为友、调查统计、法律援助、联络接待、活动策划、救灾扶贫、社会公益、帮教辅导等。

  三、与义工相似的公益法律服务会员制度

  申请加入公益法律服务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承认和自觉执行公益法律服务协会章程;

  2.自愿申请加入;

  3.自愿为社会奉献个人的精神、才能和时间,在不为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为改进社会法制状况提供服务;

  4.会员必须年满16周岁或以上,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向义务工作者协会提出申请,经协会同意,登记成为义务工作者。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参加本会的各项活动;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要求本会帮助解决在义工服务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向本会推荐理事;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执行本会的决议;参加本会活动;宣传本会的宗旨,维护本会的声誉,以实际行动扩大本会的社会影响;向本会汇报本团体的会务;主动向本会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按规定交纳会费。

  会员退会须提前两个月提出书面申请,本会秘书部于一个月内予以回复。会员退会需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一年内不参加本会活动,视为自动退会。拒交会员费,经两次催要仍不交纳的;严重损毁协会声誉,经协会执行机构讨论决定除名的,强制退会。

  会员如有以下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不遵守本协会章程和决议,扰乱本协会日常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破坏本协会团结,影响协会安定的;损毁协会声誉,造成恶劣影响的。

  四、改进义工管理制度,构建公益法律服务组织机构设置

  章程确定:公益法律服务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协会常设机构:会长、副会长、秘书部长、宣传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外联部等。

  关于各项会议制度、权限等,完全可以借鉴成熟的义工协会的制度规定,在此因为篇幅所限,笔者不再赘言。在此需特别强调的是,大多数义工活动组织上比较松散,因此负责人的责任心、能力是协会生存发展的重要内容。很多义工协会因为领导选任制度的缺陷,导致了一系列不良后果,而公益法律服务协会怎么克服这一点,成了笔者思索的问题。笔者认为可以在对协会负责人选任、任期时限、可否连任、因特殊情况是否可以延长任期等相关内容上,加上“需2/3以上会员或会员代表表决通过,并报经司法局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以克服公益性组织松散的缺点。

  另外,公益法律服务协会结合司法行政部门、基层政府部门开展工作,也是自己的特色,可在章程中体现。

  五、借鉴义工协会和李连杰“壹基金”资金运作经验,

  制定公益法律服务协会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一)协会经费来源及管理原则

  协会章程必须明确规定:经费来源:1.司法局拨款;2.社会捐赠;3.在核定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4.会费;5.其他合法收入。

  其中会费必须按照司法局有关规定收取,协会所有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有利于事业发展的范围内,不得在会员中分配。协会执行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协会的资产管理必须遵守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司法局的监督。协会安排专门的财务人员。财务人员变动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资产来源属于专项资金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广州市司法局的监督和审核,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会员公布。

  (二)借鉴李连杰“壹基金”成功经验,设立公益法律服务基金

  李连杰“壹基金”运作的成功给了笔者启示。笔者认为公益法律服务同样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善事,完全可以借用类似方法建立区域性、甚至全国性的公益法律服务基金,筹集相应资金,扩大公益法律服务的影响。

  “李连杰壹基金计划”是由李连杰发起和倡导的一项为公益事业的筹款计划,他倡导每人每月最低捐出1元钱,帮助那些确实需要帮助的人们。基金的捐款全部进入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账户,自2007年开始,该基金就多次拨款帮助建立多个慈善项目。当年11月拨款58万元人民币,启动了“心灵阳光关爱中心”项目;之后拨款42万元人民币,启动“心理危机干预培训”项目。截至2008年9月30日,壹基金共筹得善款现金总额为人民币15,256,957,67元:其中自5月12日以来,筹得汶川地震捐款931,797,44元。此外,壹基金还通过腾讯、淘宝等平台获得网络捐款人民币45,248,771.77元。

  设立公益法律服务基金,在借鉴参考的基础上,具体有如下几点值得关注:

  1.基金筹集可以采用明星效应

  李连杰坦然地表示,自从开始做壹基金,就发动了自己在影视圈的各种关系,周杰伦、刘德华、曾志伟、刘青云、陈可辛、吴宇森、徐静蕾、周迅等等,都是李连杰的铁杆支持者;不可缺少的当然还有商业领袖们,从腾讯的马化腾到招行的马蔚华,用李连杰的话说,都是“哥们儿”。“首先我在我所认识的圈子里宣传我的基金、宣传慈善,让社会上一些知名的企业家和社会人士认同这种理念”,李连杰也毫不掩饰他在壹基金中所起到的明星效应。其实公益法律服务也可以借明星之力来宣传该项事业【3】。

  2.可以与银行合作,发行爱心信用卡

  公益法律服务协会可与银行联手发行爱心信用卡。它将每一个持卡人、招商银行、陆续拓展的每一家特约商户等无数的“1”联系起来——银行可在征得用户同意后,在每张卡片申请成功后将捐赠1元,持卡人可承诺每月捐赠1元、11元、111元不等的爱心款,商户和招行同时在持卡人刷卡消费时也做捐款,银行还将季度性地召集持卡人参加“一日公益法律服务体验”等公益活动。这种新颖的做法,可通过信用卡消费的形式,能让支持公益法律服务成为公众的一种生活习惯【4】。

  3.可与网络合作,使用网上支付方式捐款

  协会还可与腾讯合作,借助腾讯“财付通”技术为协会提供在线捐赠、通过拍拍网为其建立长期的在线义卖(拍)中心;借助腾讯公益网将为协会提供参与、交互的在线基金运作平台。

  4.积累品牌效应

  协会负责人应将自己的社交圈扩展到知名企业家群体。通过发展公益法律协会,开始和社会各界进行交流和交往,通过对社会各个阶层不同圈子的渗透,来宣传公益法律服务的理念。使公益法律服务能影响每一个行业,这样公益法律服务就有了品牌价值的累积。据报道,仅仅一年多的时间,经过专业的评级,李连杰的壹基金的品牌价值已经超过10亿美金。

  5.便捷、高效的捐款方式

  可与电信、移动合作,开通手机捐款,只要发送固定短信就可进行捐款。当然,也可以通过邮寄或转账等传统方式支持公益法律服务事业,协会需广泛公布捐款地址、账号。

  6.严格的监督

  为了确保公益法律服务基金的透明度及公信力,可聘请知名会计师事务所对款项的使用进行审计。同时每一季度公布季报,每一年度公布年报,向公众详细介绍款项募集和使用情况,使之可被公众监督。

  六、打造公益服务品牌项目

  笔者认为,传统的公益法律服务注重机构建设和日常工作,但忽略了专项活动的品牌效应,我们应该学习优秀的义工协会,在稳固机构的基础上,大力开展具有特色的单项活动,打造自己的“品牌项目”。比如“曙光计划”,就是由华南农业大学义工协会创立于2006年的一个公益品牌。该计划一年一届,主要由曙光助学和调研组成,开展寒暑假下乡义教、实物捐赠、阳光长期书信交流、资助贫困资优生等各项公益活动。2009年,该计划已经开展到了第四期。能坚持开展,吸引越来越多的人参与,本身就证明了该项活动的生命力。事实证明“曙光计划”每次活动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不但成为该协会,甚至成了华南农业大学的知名活动。

  借鉴该计划,笔者专门设计了针对外来农民工的“兄弟计划”,以此为例来说明公益法律服务协会如何打造“品牌项目”:

  (一)项目概述

  1.综述:“兄弟计划”是广州公益法律服务协会2010年推出的公益品牌。“兄弟计划”主要由法律服务和调研组成。

  “兄弟计划”之法律服务活动,旨在改善我市部分外来农民工合法权益较难得到保障的状况,通过组织律师到农民工集中区域义务服务,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工作难题,引导和帮助他们依法维权;同时,带给弱势群体全新的法制理念,使他们能感受社会的进步和时代的气息。该项计划以公益法律服务协会为发起者,开展义务法律咨询、实物捐赠、定期走访交流、资助贫困外来工子弟等各项公益活动。其成员主要由律师、法学教师和社会热心人士组成。

  “兄弟计划”之调研活动,主要针对公益法律服务与外来工法律素质问题,发挥律师专业优势,组织律师义工深入基层,深入外来工群体,开展社会调查,进行相关项目的调研。通过实际行动,使弱势群体更好地了解法律知识,感受到社会的进步和法制发展;同时,我们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一切从实际出发,充分利用资源,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让更多的外来工兄弟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并争取建立协会的长期活动基地。

  2.附属项目:在广州市天河区正佳广场,举办 免费论文检测软件http://www.jiancetianshi.com
第一届“兄弟计划”及公益法律服务大型图片展。为贫困农民工赠送一批御寒衣物,同时进行慰问、回访工作。举行报告会,邀请广州各大公益服务协会组织参与,总结阶段性成果。

  (二)争取社会关注

  运行“兄弟计划”项目,应该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关注与支持。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1.利用报刊、新闻网站对公益法律服务协会“兄弟计划”进行了报道;

  2.发表“兄弟计划”成员文章,争取政府刊物对该项目进行相关报道;

  3.制作发布“兄弟计划”纪录片;

  4.争取政府宣传部门对该项目进行报道;

  5.积极参评各种荣誉称号;

  6.建立宣传该项目的博客。

  (三)具体活动安排

  笔者设计的“兄弟计划”主要由以下部分构成:活动会员招募、面试;准会员培训;物资筹备;出发仪式;下乡实践;后期活动等。

  活动工作内容:全队一起完成法律服务、调研工作,工作范围有义务法律服务、物资捐赠、农民工调查等公益活动,还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进行相关的调研项目。

  活动会员要求:1.公益法律服务协会会员;2.志愿参加该项项目,有义务工作精神;3.关心农民工生活,有社会责任感;4.身体条件较好,能适应艰苦的生活环境和较多的体力消耗;5.保证参加此次活动得到单位的同意和支持;6.保证有足够的个人资金(500-800元)参加项目活动;7.报名会员必须保证有充足的时间全程参与培训;8.保证能够在制定时间全程参加项目活动;9.参加人员必须通过面试及全程培训的考核。

  根据活动开展实际需要,以下条件优先录取:1.有摄影、视频采集和制作的会员优先;2.有医疗急救护理相关经验、知识的会员优先;3.有写作特长的会员优先;有一定理论水平,写过相关农村方面调研报告、或者论文的会员优先;4.有一定的专业特长优先,包括农业、教育、工业、经济等会员优先。

  活动会员相关保障与激励:1.统一接受全方位活动培训;2.统一制作队服、工作证和工作手册;3.统一购买保险;4.评选优秀会员,授予荣誉称号。

  招募方式:1.填写报名表:符合招募条件的会员可以通过登陆项目博客自行下载表格填写;2.经过面试,面试结果于面试结束后三天内同时在协会网站及各司法行政部门网站上公布,并以电话、短信形式通知本人;3.公布录取准义工名单;4.培训及考核;5.公布活动会员名单。

  召开成行会:成行会具体内容为强调活动纪律和注意事项,发放团队物资(包括队员手册、队服、工作帽)等,为活动做好充分准备。举行启动仪式:以简单而庄严的仪式宣布广州公益法律服务协会 免费论文检测软件http://www.jiancetianshi.com
第一届“兄弟计划”助学志愿服务项目启动,队伍出发。

  活动开展:时间以一个月为适宜。最后还要进行总结报告大会,以及资料整理工作。

  公益性法律服务事业是服务民生,构建和谐的重要举措。笔者从实践出发,采访了多名参与天河区公益法律服务工作的律师、华南农业大学义工协会会员,经过认真思考总结,认为完全可以借鉴义工组织和慈善机构的做法,以协会为依托,灵活筹集资金,构建公益法律服务体系。并将“品牌项目”和常规项目相结合,联合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利用多种媒体,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公益法律服务活动。这样既能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坚持“政府主导、行业支持、社会参与、个人奉献”的指导思想,又有益于建立长效运作机制,对进一步丰富公益法律服务的方式和手段,打牢公益法律服务网络体系的基础有着非常重要的实践意义。愿笔者粗浅但诚挚之言,能为司法行政公益事业发展献上一份薄力。

  注释:

  【1】何有贵:“10多张小板凳拼成一张'床'”,载《广州日报》2007年8月13日。

  【2】详见华南农业大学义工协会“曙光计划”博客,http://blog.sina.com.cn/s/blog_5d824aa30100d3yf.html.

  【3】张欢:“壹基金从一开始”,载《南方人物周刊》2008年第18期。

  【4】详见未署名文章:“爱心构建慈善新模式招商银行加入壹基金大家庭——招商银行壹基金爱心信用卡在上海正式发布”,载《华人世界》2009年第11期。

  广州市天河区沙东街司法所·游俊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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