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现代经济法产生的法哲学基础

时间:2024-04-26 08:57:27 5A范文网 浏览: 论文范文 我要投稿

  摘要:经济法是协调平衡本国经济运行的主要法,法哲学是法律对评判价值的思考;所以从法哲学的路径,用实然和应然的方法对现代经济法的产生基础进行阐述,以论证现代经济法产生的法哲学基础是社会学法学,这样更能很好的实现现代经济法的宗旨。

  关键词:经济法评判 价值社会学 法学实然和应然

  现代经济法基础理论是经济法最基本、最一般的原理,是关于各种经济法现象内在和普遍性的规律的理论概括。现代经济法的法哲学基础是现代经济法基础理论中最重要的一种。它不以某个和某些部门经济法或单项经济法为研究对象,而是把经济法的各部门和各单项法律结合起来,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研究。虽然整体乃由部分组成,经济法基础理论需要研究各部门经济法和个单项经济法,但却是把它们放在经济法整体体系中进行研究,揭示它们之间的普遍联系和它们在在整个经济法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经济法基础理论研究是一项系统工程。所以我们要对现代经济产生的哲学基础进行研究,首当其冲了解什么是法哲学?所谓法哲学是法律对评判价值的思考。从其发端到19 世纪初叶,所有的法哲学理论都是自然法学说。当然,自然法标志本身就包含了本质不同的现象。现代经济法产生的法哲学基础的价值思考如同人们所说的那样能够使大家明白什么是现代经济法、什么是经济法的法哲学基础。下面我想从实然和应然的角度来谈一下:

  一、法哲学能够确定为了实现应然目的所需要的方法, 法哲学在实现应然目的的过程中充分的体现本身的价值,它为实现法产生的基础而提供哲学方法众所周知哲学是一门大百科全书,它从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路径,用辩证的、发展的思维为各门具体的法律提供强有力的产生基础,它从一般到特殊、特殊到一般,所以我们在探讨经济法产生的哲学基础时不能片面的说经济法的产生的哲学基础是什么或不是什么,我们应该从社会法学发展的路径,依应然和实然的方法去论证其产生基础。很显然,我们不会把为了选择一个对现代经济法目的来说是正确的方法所做的说明称之为法哲学。这种针对由现代经济法目的所限定的方法进行的思考,当然应当不是依照法律政治的方式,根据目的来找方法,而且也要回过头来从方法上看目的;也就是说,要有意识地充分注意到目的的意义是通过实现目的的不可缺乏的手段和与手段相关的无法避免的作用来加以阐明的。这种对能够由解释实现的现代经济法目的的方法所进行的思考就是法哲学。法哲学的任务在于理解存在的东西中所蕴含的理性,在存在的十字架中去寻找蔷薇的理性,其目的是为了“跟现实调和”或者说“与现实保持更为温暖的和平”。

  刑法学近3年论文/d/file/p/2024/0425/fontbr />二、对现代经济法的法哲学价值判断进行的思考,它向下一直要涉及法律的判断实现的最后手段,而且也对其进行另一个方向的思考,即向上探究其世界观方面的最根本的前提条件在对经济法产生的哲学基础的价值进行判断时,它会涉及经济法的立法宗旨,经济法的产生哲学基础为实现经济法的立法宗旨提供了实现方法,实现方法又进一步体现经济法的产生哲学基础的重要性。法哲学提出了康德式的问题:单一的法律价值判断何以可能,也就是说,为了能够做出一个合乎逻辑的价值判断,必然认清哪些前提条件?法哲学也要从单一的法律价值判断中发展出一个完整的价值体系,这个价值体系是由这个价值评判所决定的。价值评判者应当有意识地注意到当他们赞同一些法律应然目标时,他不仅可能接受了与因果必然性相关的方法,还可能接受了与逻辑必然性相关的一般价值的评判;价值评判者应当从这两方面的对法律目的的影响进行完整的理解。现代经济法作为政府调控市场的杠杆,它在经营自由与国家干预中产生的磨合与冲突起到一定的协调和平衡作用。现代经济法之所以具有这种功能是因为它具有重要的产生基础—法哲学。社会经济在不断发展变化,不同时期有不同的问题,因而就有不同的调整方法。

  三、通过对现代经济法产生的法哲学基础价值判断进行思考,我认为社会学法学的兴起是经济法学产生的法哲学基础社会学法学的初期理论形态固然可以追溯到法国孔德的社会理论和实证主义哲学以及英国斯宾塞的有机体的生物学法学理论,但它的正式开端应该说自耶林和祁克。再者,斯宾塞被人们认为一个“粗鲁而朴实的个人主义”哲学家,在美国的法律达尔文主义就与他有很大的关系。他们大都运用实然和应然的路径,运用评判价值和逻辑的价值方法,有意识地充分注意到目的意义,是通过实现目的不可缺乏的手段和与手段相关的无法避免的作用加以阐明的。他们的观点中而且法律并非像数学般地逻辑产生,法律系因应然生活要求所产生,且系其于追求利益所产生。 耶林批评当时的法学生活在“概念的天国”,强调法律乃是人类意志的产物,有一定之目的,故应受“目的律”的支配,与自然法则系以“因果律”为基础,而有必然的因果关系,截然有异,“我们一切文化及历史,均系为了总体目的而以利用个人生存为基础,任何的人类生活,不单是为了自己存在,同时亦为世界存在。一切人类,不论其立场是如何狭小,站在每个人的立场上,均应为人类文化之目的共同努力。我们今天通常说经济法是社会法正源自与祁克对社会法概念的创新。不难看出,德国经济法学中早期的“方法论说”即使这种法哲学领域中社会法学运动兴起的反映。

  正如克莱门斯·察赫尔在《德国经济法产生》中指出,施塔姆勒使经济法学科的法哲学将法律界定为形式和“社会经济”的内容,经济在其看来不是自外于法律的。其使法哲学成为法律和经济相结合的思想的载体,发展出一套关于经济和法律的独特的逻辑上和认识论上的关系,从国民经济学中的总体经济思维方式和国民经济的法律化概念之间架起一座桥梁。现代经济法作为协调平衡本国经济运行的主要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现代经济法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以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的,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以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这一指导思想,体现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符合客观规律的要求。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法的宗旨的主要内容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防止和消除经济运行中的总量失衡和结构失调,优化资源配置,保障国家经济安全,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以实现经济法主体利益的协调发展。

  四、结语刑法学近3年论文/d/file/p/2024/0425/fontbr />综上所述,本文是从现代经济法产生的法哲学基础的实然和应然两个方向多个路径,用价值分析的研究方法,对现代经济法产生的法哲学基础进行论证。旨在说明经济法是一部与时俱进的法律,它对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具有宏观调控性、稳定性和协调平衡性,它在保障和促进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张世明.经济法学理论演变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2009 年版.

  [2]漆多俊.经济法基础理论.法律出版社.2008 年版.

  [3][德]拉德布鲁赫着.王扑译.法哲学.法律出版社.2005 年版.

  [4] [美]E ·博登海默着.邓正来译.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 年版.

  [5]高鸿钧.法治:理念与制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 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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