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与360的掐架进一步升级,昨夜腾讯推出进一步的举措,规定“将在装有360软件的电脑上停止运行QQ软件”,并声称这是“一个非常艰难的决定”。两个存在竞争关系的软件服务提供商之间的争议,不管谁是谁非,最后受损失的却是消费者选择服务的权利。这涉嫌违反了《反垄断法》。
腾讯公司毫不讳言自己在即时通讯市场的垄断率,据早期的资料显示,QQ软件在细分市场的占有率高达79%,并保持了强劲的增长势头,而同期在线人数早已突破3000万大关。况且,即时通讯市场用户数量越多,聚集效益越明显,消费者对它的依赖性越大。也就是说,在即时通讯市场,QQ软件的市场占有率可能比相关数据还要高。
自2008年8月1日开始施行的《反垄断法》,立法宗旨旨在“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而腾讯的行为涉嫌违该法第十七条第四款“(四)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或者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和第五款“ (五)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商品,或者在交易时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
在《致广大QQ用户的一封信》中,腾讯公司声称做出此举的原因是“保障您的QQ帐户安全”、“ 对没有道德底线的行为说不”和“抵制违法行为”。而它实际的目的无非就是封杀360杀毒软件的市场,并推荐了卡巴斯基、金山毒霸等杀毒软件。假设真如腾讯所说,360侵犯了其相关权益,它完全可以通过相关的法律诉讼保护自己的利益。但腾讯一方面把自己作为受害者,另一方面站在道德制高点的角度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利,老大心态尽显无疑。
最后,消费者虽然是受害者,但在目前的情况下,他们很难提起诉讼保护自己的相关权益。而维护消费者的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假如不至于成为空喊的口号,相关的监管机构理应发出自己的声音。在此,笔者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开展对腾讯此举展开反垄断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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