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薪资制起源于西方资本主义早期,资本家为了降低企业人力资源成本而采取与员工逐一谈判薪资的办法确定每一位员工的薪资标准,并且为了防止因薪资攀比造成部分员工心理不平衡产生不稳定情绪,施行谈判公司制的企业往往都会选择不公开员工的薪资情况。这种称之为薪资保密制的制度一直流传到今天。很多企业中,往往只有本人、上级经理、财务和人事等少有的几个人知晓员工的具体薪资。诚然,保密薪资对于激励员工特别是高素质和高技能员工有重要作用,而且也分散了员工薪资差异平衡的心理,每个人只以自己的具体业绩来促进绩效提升和工资增长,有利于既有目标和整体效率的实现。
但问题是,这种薪资保密制度也有一定的弊端,也即容易导致不公平现象。有人还会进一步质疑,此种薪资保密制度是否具有法律上的正当性也即是否合法?
首先谈到不公平,其实大部分外企都实行薪资保密制度,但一般很少对此提出质问和疑义,因为其薪资制度特别是岗位薪资职等和区间已经事先制订并公开,员工可以依据自己的岗位及具体表现而合理预期自己的晋升空间和薪资增长,此种情况下是否知晓其他员工的具体薪资水平并不重要。其他员工的岗位薪资制度也在公司整体薪资整体框架内,即便不知晓其具体工资,也能了解其薪资区间,此已足矣。
其次,谈到合法性问题,由于工资立法对薪资保密没有具体规定,所以研判薪资保密支付是否合法则主要是证实其合理性。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制订或修改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因事先征求员工或工会的意见,并在此后就最终形成的制度告知劳动者或者公示,无违法或明显不合理事项的,法律认可其效力。所以,如果企业在薪资制度上能够做到合理、公平和透明,则即便是对某一员工的具体工资对其他员工不进行公开,则也并不违背法律规定。可以这样去理解薪资保密制度:其一,薪资并不对员工本人保密,而只是对其他员工保密;其二,薪资制度本身并不保密,保密的是具体的员工薪资。
【作者简介】王桦宇,高级咨询师、资深培训师,法学硕士。上海画雨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市法学会财税法研究会干事。
相关文章: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改之:后悔权04-26
试析劳动法调整重点的转移04-26
简论中美证券发行审核制度的比较及思考04-26
环境污染行为的性质分析04-26
试析医疗红包的治理对策04-26
论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的构建04-26
消费者权益维护问题解决途径探析04-26
试析宏观调控权的监督机制04-26
简论证券内幕交易的认定及其规制04-26
各国劳动争议诉讼的司法模式选择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