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一直是影响物业业主置家兴业的重要因素之一。从这个意义上说是业主的安全需求催生、促进了物业保安这一新生事物的出现和发展。当前,我国物业安全整体形势趋于平稳,但状况依然严峻。在一些城市的物业里,入室盗窃、抢劫等多发性案件居高不下,火灾、坍塌事故时有发生,疾病疫情经常肆虐。这些案情、事故和疾病一旦突然发生,将直接威胁业主生命、财产安全。安全管理是物业管理的核心业务之一。如何预防上述突发险情,是物业日常管理的主要内容。但面对突如其来的险情,紧急处置是必不可少的。此时请求警方支援处置固然重要,而依靠物业自身的安全力量进行先期处置则显得更为实际和有效。
一、物业突发事件的概述
物业突发事件是指在物业范围内发生的没有先兆或先兆不明显的,扰乱或破坏物业治安秩序并导致事态扩大的各种灾害、事故及犯罪活动的总称。
物业突发事件既有社会上突发事件的共性,也有自身固有的特点。按其性质大致可分为三大类。一是突发案情。主要有入室盗窃、抢劫和诈骗,车库失窃,跳楼自杀以及家庭纠纷引发的血案等等。二是突发事故。主要有物业火灾、爆炸,家庭触电,煤气泄露,高楼坠落及电梯故障等事故。三是群体性突发事件。主要是以因物业能源供应,绿化,采光或车位纠纷引发的群发性事件为主。
二、物业保安先期处置突发事件的作用及原则
物业突发事件就其处置权限而言,是政府相关部门的一项重要职权。但物管部门对突发事件进行紧急地、先期地处置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首先,先期处置可以有效地控制局面,扼杀事故苗头和防止事态扩大;其次,先期处置为抢救生命、减少损失赢得时间和提供人力保障;最后,先期处置为事后调查,了解真相提供证据保障和创造有利条件。
那么在先期处置中,应遵循哪些基本原理和准则呢?主要有:
及时性。现场处置贵在及时。比如现场急救,若速度缓慢可能导致贻误抢救最佳时机,发生人员伤亡的后果。又如现场保护,若不及时保护,现场痕迹物证就会因各种自然或人为的因素而消失,从而影响后期的调查工作。
合法性。做为担负物业一线安全的物业保安,法律没有赋予执法权。因而在紧急处置中应特别强调依法办事,严格履行处置程序上的法律规定,不要以处置行为的正当性来掩盖、忽视处置手段的非法性。如不得以防止交通肇事的司机逃逸为由而私扣驾驶证;不得以执法者的身份对抓获的小偷进行私自审讯等。
安全性。消除危险,恢复安全是处置的终极目的,所以在处理险情时务必以安全至上,尽最大可能保证在场所有人、事、物的安全,力求把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同时安全性也体现出对处置人员自身安全的要求。这似乎与勇敢、牺牲等处置精神相冲突,但科学、效率的处置理念同样重要。这就要求处置人员应有防护、自卫意识,如选择最佳处置时机,佩带必要防护用具等等。
保全性。若将调查一起安全事故作为一个整体来看,现场控制、抢险等先期处置活动只是调查的一部分,只是为后期的查明真相,理清责任提供证据保障。这就要求在实施处置措施时,务必时刻具有证据意识,尽量减少对痕迹、物证的破坏,使现场保持事发时的原貌。
三、物业保安先期处置突发事件的步骤及要求
对于紧急事件的先期处置,应根据事件的不同类型选择不同的处置方法。但由于它们事发的突然性,处置的紧急性,影响的扩散性,使得在处置上有很多共性,尤其在处置程序上。笔者现以危害最严重,影响最大的突发刑事案件为例来探讨一下突发事件处置的一般步骤和要求。
物业中突发刑案的处置往往出现在案发之后。如业主在下班后发现自己家中被盗,或被上门推销的骗子诈骗得逞后才想到去物管报案。因而此时的处置工作主要是保护现场,初步调查,紧急协调等先期事务。
核实情况,迅速报警
接到业主报案后,物业保安应立即对报案人进行初步了解并予以记录。询问的内容大致有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案发简要经过,现场大概情况、被害人基本情况、财产损失情况以及有关犯罪嫌疑人情况。同时要立即赶到现场核实情况。核实时,应在现场的外围进行观察,切不可随便进入现场中心。盲目进入现场的中心,会导致现场在一定程度上的破坏,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经核实属实应迅速向警方报案和向物管领导报告。但对于严重暴力犯罪如杀人、抢劫等,不能按部就班地进行核实后再上报,而应在问明基本情况后立即向警方报警,以便抓住有利战机进行及时处置。
紧急实施现场保护
到达案发现场后应立即实施保护措施。步骤主要有:
1、划定范围。要根据犯罪的不同情况和现场的具体环境来划定保护范围,原则上要把犯罪分子作案的地点和实施犯罪行为而可能遗留有犯罪痕迹物证的一切场所都包括进去。一般情况下,现场保护范围要包括现场的中心和外围的一些重要部位,如犯罪分子来去现场的路线、出入口、遗留有痕迹物证的场所等。
2、布置警戒。布置警戒、封锁现场是保护现场最主要的措施之一。在划定保护范围后,保安应在保护区周围设岗警戒,把犯罪现场封锁起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或滞留在现场。对于急欲清点财物的事主,悲痛的受害人或亲属以及其他人员,要说服他们离开现场,以便保持现场的原始状态。
3、保护物证。在划定保护范围和布置警戒后,警方人员到来前,不允许任何人进入现场,现场保安也不能无故进入,不得触摸乱动现场上的任何物品,更不能擅自进行勘查。但如果遇到特殊原因,如恶劣天气,险情蔓延,直接影响现场痕迹物证的毁损和灭失时,应积极采取措施保护痕迹物证。如用苇席遮掩烈日下的尸体。在进入现场时,应选择不破坏现场的适当路线进出,不能因要采取具体保护措施而破坏现场的原始状态。
同时开展几项紧急措施
1、抢救伤员,援助受困。当现场上遇有受伤者或生命垂危的人时,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急救或送往附近医院抢救。组织抢救时,要尽可能使现场少受破坏,并要标明受伤人和有关物品的原始位置和姿态。对于现场中受到犯罪分子侵害而处于困境的人,不仅要在态度予以同情、关怀和安慰,而且要帮助解决因受侵害而遇到的各种实际困难。
2、排除险情,抢救财物。在爆炸、放火、破坏以及涉及电、气、放射性物质等现场,遇有爆炸物品、危险建筑、火焰燃烧、有毒气体以及其他各种险情时,应立即组织人员排除险情,援救被困群众,抢救财产,以防造成更大的危害。在排险和抢救时要尽量使现场的变动范围小一些、破坏少一些,并要观察和设法记录排险和抢救时的各种变动和变化情况。同时在排爆除险时,要提高警惕,注意自身安全,必要时应请专业人员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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