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网消息 昨日,家住汉口王府花园D栋707号的徐女士致电本报反映,去年12月26日,物业发现6楼电梯间漏水,要求她检查家中是否有漏水源。她请装修队撬起全部地板以及地砖、墙砖后发现,客卫主下水管道的一处接头没上胶造成漏水,由于房间地上都是水,水干了才
能重铺地板。徐女士一家只好搬出去借宿。
2009年1月4日,徐女士向物业提出索赔5.5万元,包括,实木地板3万元、墙砖和地砖1万元,前期查找漏水源施工费5000元、环境污染和精神赔偿5000元、误工费3000元、搬迁借宿费2000元。物业称,主水管漏水是由于业主二次装修时包了主水管导致的,对她提出的赔偿不予负责。
昨日,物业管理李主任在电话中对记者称,目前没时间解释,明天会告知处理结果。
湖北广众律师事务所白律师表示,主水管漏水导致的直接损失应由物业负责,而前期查找漏水源的检修费不应由物业全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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