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物业管理走过了近20个年头,从1981年第一家物业公司成立,到今天形成一个新型的行业,经过20年的风风雨雨,艰难探索,经历了一个从无至有,从不规则到规范,从单一的管理到全方位服务,从没有规矩到政策法规体系逐步完善的过程,发展到今天管理较规范、服务意识较强的“朝阳行业”,使我们看到了物业管理发展灿烂的明天。
一、深圳物业管理的现状
经过20年的艰难探索,物业管理已经形成气候,覆盖率逐年提高,物业管理渗透到各个领域,管理人员整体素质提高,基本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政策法规体系,培育了一批品牌物业公司,这些公司具备了抗风险的能力,在市场上具有一定的竞争能力。
其现状概括起来就是:
物业管理覆盖面广。特区内覆盖率为95%,特区外为55%。各种类型的物业几乎都有专业化的物业管理公司管理。
物业管理类型多。涉及各个领域,约11大类,其中有多层住宅、高层住宅、写字楼、工业区、政府政法机关办公楼、医院、学校、车站、码头、宾馆、商场商业街和农民房。
物业管理效果好。从1992年国家建设部评定全国文明住宅区、全国文明模范住宅区到后来的全国城市物业管理优秀、示范小区,深圳共获得国家级小区称号153个;有近100家物业公司获得了ISO9000、ISO9002国内、国际质量认证;有30多家物业公司分别在全国大中城市接管了物业,面积约2000多万平方米,良好的服务,规范的管理,为业主创造了优美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二、深圳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所起的作用
作为政府主管部门,对行业的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尤其是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关键时刻显得尤为重要。深圳物业行业的主管部门是如何抓的呢?概括起来就是三抓:
抓法规:建立健全较为完善的政策法规体系。作为新型行业,原来一片空白,迫切需要建章立制,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深圳1994年就制订了全国地方性第一部法规《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1999年6月又重新修订。今年我们又在起草《深叶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争取尽快出台,该条例把所有物业都包括进去,共130多条款,除了条例之外,还出台了2个政府令:《条例实施细则》和《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行业管理办法》,从1994年以来,共出台各类政策法规20多件。这些配套文件的颁布实施,构筑了深圳市物业管理生存和发展的法制基础,使物业管理能够按照较为完善的市场规则去运行。这说明了不立法没发展,少立法慢发展,快立法大发展。
抓市场,把竞争机制引入物业管理。一个成熟的市场,一定是一个竞争激烈的市场,竞争激烈的市场,必将反过来促进市场的规范成熟。深圳市1993年1月就以莲花北作为试点,实行内部招标。1996年鹿丹村老住宅区实行公开抬投标,此举大大促进了行业的发展。为了规范招投标行为,体现公平竞争,防止“黑箱”操作,去年市政府发出“加强物业管理招投标”的通知,并成立招投标办公室,出台“招投标程序规定”,这些措施对于规范和培养市场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抓考评,促进物业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从1996年开始,坚持年年搞考评,采取的方式有:
一是
组织高素质的考评组人员,在考评物业达标、创优过程中,对存在的问题如何整改,列出条目,具体明了,使物业企业有改进的方向和目标;
二是派出指导组,具体指导和帮助企业开展创优达标活动;
三是采取突击考评的形式,考评前半小时抽出考评的小区名单,防止搞形式主义。
三、深圳物业管理模式
深圳物业管理的基本模式是:企业化、专业化、一体化和社会化的招投标,简称为三化一招标。
1、实施“企业化”管理,建立新型的管理体制
深圳1988年开始房改,房改前,对城市房屋管理有着重要引导和调节作用的公房,依旧实行福利型行政管理,即由政府房管部门设立事业性质的房管机制,每年在城市维护费中拨出经费对住宅区进行维护。1988年底,深圳市对公房管理体制进行了改革,将原来政府直管的各房管所全部改制为屋村管理处,改房管模式为物业管理模式,改传统行政统管为企业化管理,改政府拿钱维护各类物业为住户自已掏钱买服务,开始向住户收取每平方米5分钱作为屋村管理人员的工资开支及小区的维护,后改为按套房收费,标准为二室一厅收6元;三室一厅收7元;四室一厅收8元;四室二厅超过100平方米的收9元。97年市政府主管部门又制订了《物业管理收费指导标准》,采取两条轨道的办法,即政府建的福利房、微利房由政府定价,多层0.35元/平米,高层的2.3元/平米,当然在福利房、微利房管理上,政府给予了优惠政策,如税收、公共配套设施等,商品房则实行指导价。
2、实施“专业化”管理,培养专业管理人才
从1989年初开始,深圳物业管理就着手进行专业化管理,培养专业人才,以适应蓬勃发展的形势需要。当时房管局成立了培训中心,从抓屋村管理处主任、管理人员培训起步到后来各专业操作人员的培训。管理人员素质逐年提高,现在物业管理公司中层以上干部,均达到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或中级职称。
3、实施“一体化”管理,确立深圳物业管理新机制
以前住宅区物业管理存在着多头管理的现象,如居委会管卫生,派出所派出保安管车场。政出多门的多头管理,出了问题没人负责,管理效率低下,物业管理单位经常为此“背黑锅”,业主、住户意见大,不满意。针对这种情况,1990年开始在莲花二村实施一体化管理,包括小区内治安秩序、绿化、卫生、水电、机电维修、物业维护、社区文化等由物业单位一家管理,业主、住户有事只找一个单位,出了问题由一个部门负责,职责分明。责、权、利一致,避免了扯皮推委现象,提高了管理效率。
4、实施“社会化”招投标,培育物业管理市场
把竞争机制引入物业管理,实施社会化的招投标,它的意义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对开发商触动大。使其认识到,如果开发的物业配套设施不齐,质量不好,管理不善,业主怨声载道,其物业被招标,将直接影响企业的形象和声誉;
二是对物业企业震动大。使物业企业有了危机感、紧迫感,并切实体会到,管理服务不是铁饭碗,管理水平低,服务意识差,就有可能被炒鱿鱼,端掉饭碗;
三是增强了业主的主人翁意识,使业主、住户进一步明确了自已的权利和义务,懂得了如何自我保护、维护自已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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