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犯罪现象分析

时间:2024-04-26 08:15:03 5A范文网 浏览: 论文范文 我要投稿

关键词:农民工;犯罪现象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民工涌入城市,伴之而来的是各种各样农民工问题的增多,农民工犯罪问题在近几年尤显得突出。因此,若不及早防范,只是一味地从农民工这一城市发展的建设者身上索取,而不予以回报;只顾城市的繁荣而将这些贡献者遗留在被遗忘的角落,必将助长农民工这一社会转型过程中形成的庞大而又特殊的弱势群体阻碍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负面影响。再加上各种显型、隐型的“体制性遗忘”、“制度性歧视”,这一整体素质不高,基本无权益保护意识的散乱、无序群体与城市发展、城市生活之间矛盾的日益突出是其必然趋势。农民工犯罪问题的关注和解决已经不容忽视,他的日渐突出不仅影响着社会的安定团结,经济的健康发展,更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下一代的健康生活,因此我们有必要对这个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尽早找出解决的方案。笔者就这个问题,进行了以下的一些思考和分析。

一、农民工犯罪特点分析

据统计,农民工的犯罪与本地犯罪分子、职业犯罪分子的犯罪有很大的不同,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犯罪类型以侵财罪为主。在众多的农民工犯罪案件中,最常见的就是盗窃罪,其原因通常是迫于生计;还有的就是抢劫、抢夺和斗殴伤害,通常因农民工生活困难或具有报复性冲动所致。

2、犯罪地点偏向于城市的边缘地区。城市的繁华给他们带来很大的自卑感,使得大部分农民工都选择生活在郊区,生活圈子变小。从法院办理的案件情况看大部分农民工犯罪分子都选择在比较偏辟的胡同、郊区的公路或是其他一些人烟稀少的地方进行犯罪。

3、犯罪对象集中在自己的人际圈中。除了那些报复性的犯罪或是由于心理不平衡而进行的犯罪活动之外,大部分的犯罪对象都是自己间接或直接认识的朋友、老乡、街坊或是自己生活区域的过往行人,因为在这些人面前,他们心理上不会有压迫感或自卑感,容易下得了手也容易得手。

4、犯罪时间上比较有规律性。农民工的犯罪时间具有明显的季节性。一般临近春节期间,是农民工犯罪的高峰期。这个时期大部分外出务工人员都要返乡过春节,而这些人正是犯罪分子犯罪的对象,因为他们的自我防范意识比城里人要薄弱得多,而且又是生活在同一个层面的人,容易接近和下手。

刑法学近3年论文/d/file/p/2024/0425/fontbr />二、农民工犯罪原因分析

分析农民工的犯罪特点,可以看到农民工犯罪行为的产生、发展有其自身的原因,也有其必然性,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

1、从农民工的自身特点来看

农民工进入城市后,生活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由以前的熟人社会进入了一个完全陌生的社会。生活在新的环境下,没有了亲人的规劝管束、熟人的监督,没有了乡规民俗的约束、地方权力的管理,更没有了舆论压力和精神包袱,在这种情况下,农民工行为的自我约束将变得松弛,外界评价方面的顾忌和禁忌将大为减少,犯罪的精神成本也大大降低。人在匿名的社会中,往往容易放纵自己。这样的生存状况,使得农民工游离于群体之外,行为也逐渐变得不检点,由涉黄涉赌、小偷小摸,逐步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2、从农民工的精神生活来看

农民工的文化水平普遍偏低,其中绝大多数初中尚未毕业,法制观念淡薄,精神空虚,抵抗能力差。虽然他们能顶得住环境的恶劣和工作的艰辛,但没有合适的释放途径、基本上没有业余文化生活、很少通过报纸或电视接受法制教育,如此长年累月“干活-吃饭-睡觉”的单调生活加上精神的空虚和人格的残损会使他们精神上躁动不安。因此他们不得不找出一些消极的方式排遣心中的烦闷,比如赌博、看黄色录相或书刊、砸毁物品等。由此没落的文化思想也乘虚而入,他们禁不住诱惑,学习影视剧中的盗窃、抢劫、伤害等犯罪,闯入法律的禁区,不知不觉就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3、理想与现实之间的差距

城市中的农民工大多数在衣食住行各方面与他们所在谋生城市的居民有着很大的不同。衣着方面,因为与他们所从事的各种粗、重、脏活计有关,农民工的衣着一般都极为简朴甚至粗陋。居住方面,农民工一般都合伙租住于城乡结合部的农居点,在建筑工地的打工者则大多就地住在工棚内,也有不少住在自己用各种建筑废料搭建的棚屋内。进城务工后,每一个农民工都会深切地感受到强烈的城乡差别和巨大的社会不平等。首先是物质上不平等,农民工劳动时间长、工作强度大,但收入却极其微薄;相反,城里人工作轻松、生活条件优越、付出极少,收入却远远超过自己,反差非常强烈;其次是精神上的不平等,农民工从进城的 免费论文检测软件http://www.jiancetianshi.com
第一天起,几乎都生活在歧视和欺侮之中,城里人瞧不起农民工,耻于与其为伍。许多行业、区域甚至一些管理机构也出台关于农民工的歧视性政策。每个农民都会强烈地体会到城市对自己人格上的羞辱。由于种种不平等,农民工内心的宁静就会被打破,变得躁动不安起来,不同程度地产生了对城市的仇视和反抗。农民是善良的,但隐藏在内心深处的叛逆情绪也是非常强烈的。他们耻于这种不平等后,在潜意识中,就必然会试图打破这种不平等,他们知道通过务工劳动等正常途径改变的可能性非常小,不知不觉地就衍化出一些破坏性行为或极端方式来弥补心理上的不平衡。

4、管理者对农民工的疏松

长期以来,城市的管理者对于农民工都是“只管手脚,不管头脑”,他们把工作的重心放在了如何防范农民工的犯罪行为上,放在“严查、严管”上,而对于农民工的切身利益、情感需求等精神世界的问题则很少过问。这样的“防范式管理”导致了许多弊端。首先农民工的利益、情感需求一旦被忽视,无法诉求,就有可能成为一些过激行为和违法犯罪的诱因;其次,防范式的管理有着诸多副作用,尤其是当少数素质低下的管理人员借管理之名为自己或为自己所在的小团体谋取私利时,这种管理方式就蜕变为一种侵犯外来民工合法权益的工具。从而间接或直接促成了农民工在思想上的叛逆,有些甚至被逼走上犯罪道路。

三、防范措施分析

总而言之,诸多自身或者外界的原因导致了越来越多的农民工犯罪现象,尽管农民工的种种遭遇值得同情,但作为一个法律人,当然不愿意看到这样的现象,那么有什么措施可以减少农民工的犯罪呢?本文发表如下意见:

1、围绕和谐加强管理

加强社会治安管理,深入贯彻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律法规,完善综合治理机制,确保社会生活秩序的和谐。正确处理劳资等涉及农民工利益的纠纷,维护生产过程中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和谐,减少农民工犯罪赖以生存的土壤。

2、增强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

对于进城务工人员,招工单位或者当地政府应该设立一些专门的机构首先对其进行道德、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其道德素养,增强其劳动法律意识,教育其用合法、理智手段解决争议。比如设立法律援助服务站,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其进行法律宣传活动。其次,若产生纠纷的农民工选择诉讼途径解决,作为审判机关的法院,应从立案到执行的各个环节在依法的前提下开通绿色通道,扩大司法救助范围,优先立案,加强诉讼指导,妥善行使释明权,增强农民工当事人维权能力;同时,优先执行,加大执行力度,保护其合法权益,彰显人文关怀,从而在源头上减少犯罪现象的发生。

3、加强执法监督

由于对农民工的了解不够深入,使得目前有关方面的法律法规不够健全。已经出台的保护民工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由于不够重视或直接钻法律空子等原因,在现实中并没有得到很好的实施。因此笔者认为有关部门应该及时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设立一些专门的监督机构,加强执法监督,确保农民工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

4、重视教育权利的保障

从前面的统计资料可以看到,农民工的犯罪率正在呈上升趋势。从长远的角度来看,做好农民工第二代的教育工作是防止这个趋势继续增强的最有效措施。上海大学社会学教授顾骏认为,跟 免费论文检测软件http://www.jiancetianshi.com
第一代城市打工移民相比,其子女的诉求更高,“他们的父辈是以家乡为参照物的,是一种纵向比较,他们能够在比农村生活条件好的城市生存下来,就满足了。但他们的子女,也就是第二代城市移民并不这么想,他们是以有城市户口的同龄人为参照物的,是一种横向比较。跟父辈相比,他们的不满意度无疑要高得多。他们长年在城市生活,甚至在城市出生,对农村老家根本没有印象,但由于没有城市户口,他们还是被看作农村人。”第二代移民在城市没有根,农村也没有根,并且这批人越来越多,融入不了城市,也回不到老家。不少人物质生活条件较差,社会适应能力弱,心理健康情况也不佳,容易走上犯罪道路。因此,我们要充分重视城市农民工子女的生存和发展权利。与 免费论文检测软件http://www.jiancetianshi.com
第一代相比,他们中一些人可能会更加趋于激进,诉求的简单化、暴力化和突发性将会更加突出,并形成基于贫困的恶性循环。对于农民工子女需要支付“人文成本”,重点关注他们受教育的权利,完善体制外管理的教育模式;同时关注他们在城市化改革中的心理承受和宣泄方式,提供相应的心理诉求渠道;完善对他们合法权益的保障机制,让他们与城里的孩子一样享受公平教育。同时,政府各部门应该真正地立足民生,给农民工更多的关心与爱护,让他们认清并接受自己的位置,形成良好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四、后话

我们都是社会的一分子,我们应该呼吁整个社会,给农民工更多平等的机会,享受应有的权利,树立以人为本、改善民生的管理理念,尊重农民工,消除对农民工的偏见,同时让社会公众更多地了解农民工工作的辛苦、报酬的低廉和生存的不易,让大家都来帮助他们改善生活和工作条件,关注他们的精神和政治需求,让他们逐渐从固有的不平等思想中走出来,更好地融入到城市中来,使他们担负繁荣城市建设重任的同时,扮演好和谐城市、和谐社会构建者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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