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投资咨询业务内控模式探讨

时间:2024-04-26 07:31:58 5A范文网 浏览: 论文范文 我要投稿

证券公司投资咨询内控的客体。我们可以将投资咨询业务归纳为两个过程:信息的固化过程和信息的扩散过程。这两个阶段进行的内部控制分别称为“质量控制”、“流转控制”。

证券公司投资咨询内控的主体。一般来说,证券公司内部设置投资咨询业务部门和合规管理部门,为实现内控的有效性同时避免内控责任的不当转移,如何恰当地界定投资咨询内控主体、实现内部控制职能的科学配置是设计证券公司投资咨询内控模式时面临的一大问题。此时,应遵从以下原则:科学分工、协调配合原则;成本效益原则。

合规管理部门通过两种途径承担内控职能:一是直接内控职能,是合规管理部门主导的、具体的、常规性的、不特定单独针对某个具体业务行为的内控职能,包括投资咨询信息流转控制(跨部门)、员工行为监控以及其他专项工作如反洗钱等。二是间接内控职能,是合规管理部门通过合规培训培育合规文化,合规咨询和合规检查等协助、督促业务部门合规开展本部门业务。

证券公司投资咨询内控模式的内容

内控文化建设。应注重“人”在内部控制体系中的作用,强调内部控制是企业、管理者和普通员工共同的责任,引导员工主动、自发遵从内控要求,为内控模式的实施提供原生性动力。

内控制度建设。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制定内控目标、内控组织及职能的规定,内容应当包括业务部门和合规管理部门所要承担的内控职能、被授予的权限以及具体的责任。制定岗位职责的规定,内容应当包括设置不相容职务的岗位,进行授权岗位和执行岗位的分离、执行岗位和审核岗位的分离等。制定内控机制的规定,内容应当包括证券投资咨询产品质量控制、流转控制以及其他专项管理等,完善对于发挥作用大、影响范围广的关键控制点的内控机制规定、制定内部控制的工作考核和激励机制的规定等。

内控组织建设。鉴于证券投资咨询的专业性和复杂性,我们认为在业务部门应设置专门承担内控职能的组织或岗位;在合规管理部门内部,应配备专门承担投资咨询内控职能的岗位。因信息流转可能涉及敏感信息,应设置承担专门承担信息流转内控职能的组织或部门。

内控具体内容。在对证券公司投资咨询具体业务活动进行内控时,我们认为应坚持“集中化”和“差异化”的管理理念。

集中是指将证券公司营业部以及公司总部的所有投资咨询活动统一管理;差异是指对那些在业务处理过程中发挥作用大、影响范围广的关键控制点进行严格控制,重点配置内控资源;对那些只在局部发挥作用、影响特定范围的一般控制点,其设立只要能起到监控作用即可,而不必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进行控制。

内控运作流程。证券公司投资咨询内控模式贯穿业务始终,从内控主体和业务发展的角度来看,其运作流程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业务经业务部门内控后直接提供给客户,在业务部门开展内控时,应遵循双岗审核原则,一人展业,一人复核,对于常规性事项设置专门人员进行内部控制;当发生实施常规性内控措施、对投资咨询业务相关咨询事项发表合规意见、投资咨询业务信息跨部门流转等情形时,合规管理部门介入业务内控流程,执行内控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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