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社会接纳及城市融入问题的思考

时间:2024-04-26 07:21:57 5A范文网 浏览: 论文范文 我要投稿

  随着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农民工随之出现。从农民到农民工的这一角色转变不仅对农民本身,同时也对城市市民造成不适,进而产生一些矛盾。这些矛盾的一种表现就是农民工被社会、城市的接纳度和融入度。处理好这个问题不仅能使农民工在城市里稳定地工作,而且能促进城市、社会和谐发展。
   一、苏州外来农民工的基本构成与分布
   近年来,苏州外来农民工人数不断攀升。据苏州市公安局统计,1985─1989、1990─1999和2000─2007这三个阶段的年均增长率分别为15.1%、17.6%和35.1%;2007年底,全市外来人口总量达到585.8万,外来人口和户籍人口之比为94∶100。①预计,截止2009年,苏州农民工人数就超过650万人,与户籍居民比例接近1∶1的状态。
   苏州外来农民工的来源很多,主要有江苏、安徽、河南、四川、山东、江西、湖北等省份,人数依次递减。本市农民工数量较少,70%的农民工来自外地。主要有苏北地区,如宿迁、盐城、连云港、徐州;苏中地区如扬州、淮安、南通等地。据苏州市户籍管理处的数据显示,苏北的农民工比例占27.4%。
   目前,在苏州的农民工所从事的行业包括:建筑业、纺织服装业、电子机械业、饮食行业、商业、服务业、交通运输业、环境卫生及其他。而这些行业中电子机械行业所占的比例最高,从事环境卫生的人数最少。苏州的新加坡工业园区电子机械工厂较多,是外来农民工聚集地。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数据显示,截至到2005年,苏州市农民工总数达到286.5万人,主要分布在制造业(157.5万人)、建筑业(21.7万人)、住宿和餐饮业(8.6万人)、批发和零售业(14.3万人)、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2.7万人)、其他行业如矿山和煤矿等(81.7万人)。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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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大学习网.免费论文网[EB/OL]. /d/file/p/2024/0424/fontbr二、外来农民工城市融入面临的问题
   农民工进入城市,是农民工的理性选择,也是城市化的路径选择。城市排斥农民工,农民工对城市缺乏认同感和归属感,客观条件和主观认识都妨碍了农民工的市民化进程。从上面的调查数据可见,目前在苏州的农民工不仅数目越来越多,而且从事的行业也越来越广泛,但苏州人对农民工的接纳程度并不是很高。当前苏州存在主要问题有以下几方面:
   首先,农民工的户籍难以解决。由于农民工没有该市的户口,很多权利就无法享受。在苏州打工的农民工很大一部分在工作两年后都有在苏定居的意图,而其本人的户口都在农村,想要进入苏州比较困难。目前拥有苏州户籍的外来农民工非常少。政策的限制是一方面原因。《苏州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办法(修订)》中规定:“凡在本市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基本条件的人员,要求将户口从外市迁入本市市区和县级市或从本市县级市迁往市区的,经有关部门受理,符合本办法的准予迁入。在迁入地无直系亲属的18周岁以下人员,不予准迁。凡迁入人员需符合国家计划生育相关政策,违反规定超生的必须经市人口计生部门核准。在本市市区或县级市范围内申请迁移的,实行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为基本条件的准入登记制度。”苏州高房价也是一个制约农民工进入城市的因素。
   其次,农民工行业选择限制,地域限制较大。由于农民工没有较高的文化素质,不懂城市的工作规则,只能从事较为低级的体力劳动或服务行业。行业选择限制表现为农民工与城市人无法取得同等的劳动资格,城市人所从事的很多工作,农民工仅仅因为户口而不被肯定。农民工与城镇职工职业距离非常明显,白领阶层的外来农民工的几率非常少。在苏州,有的行业、工种限制甚至禁止使用外来的农民工。问题是这种情况还有一个代系传递作用,上一辈农民到城市打工,由于没有良好教育,或者素质不高,这个因素会传到下一代农民工身上,使得新生农民工被认为素质低下,如果新生农民工没有好工作,还会再传下去。这些因素会导致农民工的就业难及企业的用工荒问题。从而使农民工的社会接纳度降低。
   第三,农民工权益保障的问题。权益问题是农民工问题中一直在提却一直没有很好地解决的一个问题。在城市农民工被视为弱势群体,农民工的权益有时候根本无法保障,更不用说享受权利与福利。农民工的政治权益也不乐观,农民工由于他们独特的身份特征和工作特点,决定了他们在城市政治参与方面的弱势地位。虽然国家政府及相关部门都下达很多关于农民工的权益保障的规定,但实际问题解决率还是很低。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劳动安全无法保障;部分企业社会保障体系缺失,导致近些年来农民工工资拖欠不发、因工伤而无法医治等事件屡屡发生。苏州目前外来人口参加社保,与本地职工一视同仁,平等参保,平等享受,但实际参保比例仍然偏低。
   第四,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外来农民工在子女教育问题上与以前相比也发生了变化,原先农民工子女能够有地方上学就很好。但现在,农民工也渐渐重视子女教育问题,不但要有学上,还要争取与城市子女一样的教育质量。因此农民工子女来苏之后也就面临着教育问题。城市教育设施比较紧张,城市规划也没有考虑外来人口的涌入,没有准备的时间。很多农民工子女一是没有钱去上学,二是有的学校不愿意接收,这很大程度上会影响到农民工子女的成长。苏州2007-2008年度,63.6%的外来人员子女在公办中小学读书,公办学校的容量已基本饱和,难以再承受更多的外来子女。③而民办学校由于经费和教师编制的不足,吸纳能力有限,进而影响到教育质量。
   第五,农民工与苏州市民之间的隔阂。根据一项对江苏省农民工对城市人的印象调查显示,大部分农民工认为当地人对外地人的态度友好,比例达到51%,但同时也有16%的农民工认为本地人对外地人的态度不是很友好,有3%的农民工甚至切实感受到当地人对他们的排斥。可见,输入地的部分城市居民对农民工还是有歧视,没有从根本上认同农民工。由于两者所处的环境不同,接受的思想、文化不同,使得农民工与市民之间存在一定的隔阂。农民工的精神生活缺乏,业余时间少,城市消费文化成本较高,农民工就被隔绝于城市之外。时间一长,自然与市民之间的隔阂也变得明显。近些年来,外来农民工的数量增加,加上政府的各种扶持政策的影响,市民对于农民工的印象已有所改善,但从市民的心理上接受还是比较困难的。在苏州,外来农民工与市民的互动很少。很多市民对于农民工的印象还停留在素质低下、野蛮粗俗的群体,有恐惧心理,不愿意与他们有所接触,并让自己的子女减少与农民工子女的接触,导致农民工与市民的隔阂加深。这是外来农民工在城市融入度上最直接的反映,隔阂使外来农民工从心理上无法真正融入城市生活。
   三、加快外来农民工城市融入的对策
   对于解决农民工上述的一些具体问题,可从三个角度去寻找解决策略。首先是政府的作用:政府的管理政策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帮助农民工解决一些较高层面的问题;其次是社会的作用,如工会、社区等组织;最后即从农民工个人角度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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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户籍对策。要营造城市接纳农民工的社会大环境,应逐步分阶段、分步骤、有条件的解决户籍问题。在农民工市民化过程中,最大的鸿沟就是政府的不接纳。所以,有必要建立一个良好的接纳农民工的社会大环境。首先,政府要创新管理理念,引导农民工逐步融合为新市民。把农民工的管理问题纳入政绩考核体系,切实把党和国家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政府要考虑的是如何提高工作效率,在具体工作实施过程中能树立服务意识,对于农民工户籍制度应该适当调整。由于目前公共资源的配置是按人配置到户籍所在地,当农民工离开户籍地,这些有限的资源也没有了,于是被制度排斥在公共服务体系之外。所以政府可以适当放宽农民工户籍准入制要求,如工作一定年限并有稳定的收入,或引进的科技人才等能够降低准入门槛等。政府应明确户籍改革的目的和方向,并将户籍制度的功能归位,让农民工在城市逐步稳定。




   第二,行业、地域限制对策。首先政府应当出台相关规定禁止企业招工时的工种限制及地域限制,制止这种风气的形成。其次,作为工会组织应当对农民工就业情况进行调查和询问,设立投诉点,方便发现问题,对于农民工提出的问题给予法律上一定的援助。政府、工会和企业可以共同为农民工提供学习、培训的条件,提高农民工工作能力,提高他们的就业选择面,形成职业化农民工。再次,农民工应当努力提高自身修养,不能因为在外地而拉帮结派以至于做出一些不正当的行为,给用工单位造成不良影响。
   第三,权益保障对策。政府应该首先取消对农民工进城就业的各种限制,实行一视同仁、平等竞争的就业政策。有关部门不得干涉企业自主合理使用农民工,完善以市场为导向的就业机制,进一步规范农民工劳动市场秩序。政府应将农民工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之内,提高参保率。将农民工纳入公积金政策体系,城镇的单位聘用外来务工人员应采取自愿的原则,缴存住房公积金,政府提供一定的补贴。政府要改变城市经济适用房不面向非本市户口人口的政策安排,逐步将在城市长期生活工作的农民工纳入经适房的政策范围。
   工会应当强化维护农民工权益的职能,树立工会强大的法律作用。农民工也要加强法律意识,维权意识,遇到问题应当主动去报告,借助社会力量解决。工会和社区可以组织外来农民工的培训,提高素质。经费由政府、工会和企业共同承担。工会可以选举一些农民工为代表,定期反馈消息。
   第四,子女教育对策。政府必须先从现行的体制入手,先解决农民工子女有学上的问题,再解决教育质量问题。这需要发动社会力量与政府一起投资建设学校,城市学校在招生时不应对外来农民工子女增加额外的收费。目前苏州有数所农民工子弟学校,但农民工子弟学校也是一种歧视,不仅不利于孩子的成长,更使农民工与市民之间的距离拉大。政府应鼓励民办学校建设,接纳农民工子女。并增加民办学校的师资力量,提高学校教师的工资待遇。减少各种杂乱费用,适当对贫困学生进行补助。
   社区可以根据各个区域的发展程度设立为农民工子女学习的场所,如图书室、网上学习等。要保证开放的程度,不能只是摆设。工会应尽最大努力为农民工子女教育提供信息,对于家庭条件困难的品学兼优的学生,适当地给予资助,这部分资助的来源可由政府、工会和社会筹集。社会团体要充分发挥在捐资助学中的作用,开展经常性助学活动,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同时,社会舆论应该公平、客观地反映当前苏州外来农民工及其子女的面貌,城里孩子的家长、老师乃至整个社会应该给予农民工及其子女多一点的宽容和理解,多一点的爱心和帮助。
   第五,与市民的隔阂对策。长期以来农村的二元结构形成了市民的优越感和对外来打工者的排斥心理。市民应充分认识农民工作为国家公民在城市的权益,肯定他们为城市建设和发展做出的贡献。对于农民工进城与市民工作上形成竞争,市民应努力提升自身素质,增强竞争意识,不能仅仅抱怨农民工。而农民工应解除束缚,以发展的姿态主动地融入社会。农民工应从文化技术素质和自我发展能力两方面来提升自我,对城市做出积极的回应,在城市生活中自觉纠正和破除农村的陈规陋习,逐步培养和建立体现城市文明的规则意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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