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类型分析
依据上市公司财务报告最终结果的主要表现形式,我们将财务报告的舞弊类型划分为三大类:利润表舞弊、资产负债表舞弊、重大信息舞弊。统计结果
(一)利润表舞弊
据2002-2008年证监会公布的资料显示,虚增收入占整个利润表舞弊手段的32.94%,是主要的舞弊手段。其次是虚减费用和虚增投资收益,分别占总数的16.47%和15.29%。与前几年相比较,这两年(即2007年和2008年)出现的新的舞弊方式有:虚增资金占用收入、虚增其它业务利润、虚增非经常性损益和虚增应收账款,各占1.18%,虽然比重小,由此反应出近年来舞弊手段的多样化和创新的趋势。
(二)资产负债表舞弊
据资料显示,2002-2008年间,上市公司虚增资产所占比重为41.94%,是主要的资产负债表舞弊手段。另外,2007年与2008年期间,使用资产负债表舞弊的上市公司只有3家,与之前5年相比,下降幅度较大,可能是因为此类型的舞弊方式比较同意被审计部门发现或者是舞弊成本过高。
(三) 重大披露信息的舞弊
历年来,披露虚假的财务信息或隐瞒重大的财务信息始终是财务报告舞弊的主要手段。其中,隐瞒对外担保信息占重要信息舞弊手段的28.29%,是主要的信息舞弊手段,其次是隐瞒关联方资金往来和虚假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所占比重分别为13.82%和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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