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摘要】当公司存在自由现金流量时,出于自利动机经理层就可能挥霍资金,表现为:或过度投资,或超额花费,或闲置资金。这些处置自由现金流量的行为最终会导致公司业绩变差,这就是自由现金流量的代理问题。本文通过分析代理成本、治理成本与自由现金流量的关系得出结论:自由现金流量的控制应保持一个适度水平。
【关键词】自由现金流量 代理成本 公司治理
一、引言
美国财务学家詹森(Michael C. Jensen)在论文《自由现金流量的代理成本、公司财务与收购》中提出了自由现金流量(free cash flow,FCF)的代理成本理论。FCF是指企业在满足了所有净现值为正的项目所需资金后的剩余现金流量。后续研究表明,许多公司拥有FCF。比如,Richardson(2006)在美国的一项大样本研究中发现,约有45%的公司存在正的FCF;我国胡建平、干胜道(2009)在研究中发现有50%以上的样本公司存在正的FCF。
由于管理者和所有者是委托代理双方,他们存在利益冲突,管理者很可能随意花费公司的FCF。为保护所有者利益,应敦促公司管理者“吐出”剩余现金,减少FCF水平。加强公司治理,是解决代理问题的有效途径。而加强公司治理会增加治理成本,故FCF的控制应保持一个适度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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