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荀子的“天人之分”说及其现实意义

时间:2024-04-26 06:14:19 5A范文网 浏览: 论文范文 我要投稿

  论文关键词:荀子  天人之分  天人合一  人与自然关系
  摘要:荀子独特的“天人之分”说主要包括“天行有常”、“明于天人之分”、“制天命而用之”。这一思想对于当今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借鉴意义在于,人应深入而全面地认识自然规律,进而掌握自然规律,继而遵循自然规律办事,既不要超过自然规律“与天争职”,也不能违反自然规律“倍道妄行”。
  苟子,又名苟况、苟卿、孙卿,战国时赵国人 ,是与孟子齐名的儒学大师。自少年开始 ,多次游学于齐,在稷下学官“三为祭酒 ”,有很高的声望。一度应聘到秦国,又曾在赵国“议兵”。后任楚国兰陵令。晚年定居兰陵,专心著述。荀子对儒家的《诗》、《书》、《礼》、《乐》、《易》、《春秋》都很有研究,善于吸收和批判先秦诸子百家的学说,从而 自成高格,是先秦集大成型的思想家,是一位百科全书式的学者。其著作《苟子》大部分是苟子的自撰,少部分出自f-1人的记录,是研究苟子的可靠材料。这一著作开创了儒家学派中个人著作体的先河。
  一、天人关系的演化 
  早就开始对“天”是什么的问题进行思考。最初认识的“天”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客观物质自然界,如季节、气候、日月星辰等,这种意义上的“天”是物质的“天”.在人们生产和生活的过程中制约人们的活动,表明人们在农耕时代建立起来的与外部世界的物质性关系:二是存在于人们意识中的、超越人力控制的意志性力量。这种意义上的“天”等同于现代西方宗教中的“上帝”,拥有无上的地位和权力.表明了人们在其蒙昧时代与外界建立的精神性关系。早期的人们对自然力量顶礼膜拜,“天”被笼罩上了浓厚的宗教色彩。“所以早期人类所谓的‘天 ’,根本上是一种超越性的控制力量,其意志决定着自然界与人事的基本面貌,也因而当时人们心目中的‘命’总是与‘天’相连。”[1]
  西周末年。各种历史事变促使人们对人与自然的关系重新进行了理性的思考,从而逐渐从宗教神学的束缚下摆脱出来,此时,天人关系成为先秦诸子要解决的核心问题。 虽然百家各有其思考 ,但在当时占据绝对统治地位的是“天人合一”思想。即认为天人之间具有相通性.甚至是同一性的关系。儒家孔子通过对生命的践履与体验,来体悟天命与人之自由的关系:“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 ,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论语·为政》)孟子日:“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 存其心,养其性,所以事天也。”(《孟子-尽心上》)认为人性根于心而禀受于天,故知性即可知天 ,养性即可事天,充分表达出他对天人合一关系的解答。道家庄子尤为彻底地表达了天人合一思想,他认为天地万物都是相齐相并的,“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庄子·齐物论》)天地万物与“我”都是合一的,懂得这种关系的人就是真人,要处理好这种关系就要“不以心损道,不以人助天”(《庄子·大宗师》);就要“无以人灭天,无以故灭命”(《庄子·秋水》)。墨家墨子肯定意志之天的存在,认为天是自然、社会和人民的主宰。能赏善罚恶,人只有与天合一才能免除灾难:“尚同乎天子,而未上同乎天,则天灾将犹未止也,故若天降寒热不节,雪霜雨露不时,五谷不孰,六畜不遂,疾茁戾疫,飘风苦雨荐臻而至者,此天之降罚也,将以罚天下人之不尚同乎天者也。”(《墨子·尚同中》) 这些天人合一说,无论是强调天的主宰、意志或人格神的内容,还是纯粹的天道自然的内容,都没有对人与自然的关系做出合理的说明,他们共同地在强调一种屈从于天的倾向时,忽视了人与自然界的差异,对于人的认识,始终没有跳出自然的怀抱,天还不是客观的自然界 ,即使在道家那里,自然之天也不过是人的主观愿望的投 影,这也为人们深入思考人与自然关系留下了余地。 
  二 、“天人之分”说的内涵 
  与诸子普遍关注天人合一关系不同。苟子更多地关注了天人不一致的一面 ,提出了“明于天人之分”的 思想。所谓“天人之分”,就是认为“天”是客观现实即自 然界,就是自然界中实实在在的万事万物。“天”是有其自身的变化发展规律的,既不受外在神秘力量的支配,也不受人的主观意志的影响 :而“人”既是 自然的一部分,又是摆脱了纯自然状态的能动的主体存在。而且天与人有其各 自不同的职能 ,“兼足天下之道在明分”(《苟子·富国》),天与人都不能超越各自的职能。但人可以通过对天的认识和适应,从而“制天命而用之”。总的说来.苟子的“天人之分”说由三个部分构成: 
  (一)“天行有常”。“苟子天论的创新发展表现在阐发‘天’的自然义和规律义上。”他说“列星随旋,日月 递熠,四时代御,阴阳大化。风雨博施,万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养以成。不将其事而见其功,夫是之谓神。皆知其所以成,莫知其无形,夫是之谓天。”(《苟子·天论》)星月运转 ,四时更替,阴阳变化,风雨有时,这些都是自然现象,是自然而然地运行变化的,不受任何力量的主宰和控制。人们看不见它的行动却看见了结果,称之谓“神”,人们都知道它的成就却看不见过程,称之谓“天”。苟子去除了“天”的神秘意义,而冠之于自然界的总名。苟子还认为,宇宙万物是其自身矛盾运动的结果,“天地合而万物生 ,阴阳接而变化起”(《苟子 -天论》),其间并没有神的存在。充分体现了他的理性主义的思维方法。
  苟子进一步提出,由于天是客观存在的自然界,所以天的运动变化规律有其独立的不依人的意志而转移的客观规律,“天不为人之恶寒也辍冬,地不为人之恶辽远也辍广,君子不为小人匈匈也辍行。天有常道矣,地有常数矣,君子有常体矣。”“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应之以治则吉,应之以乱则凶。”(《苟子·天论》)自然界有其固有的法则,并不与人事相涉,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不会因为人世间有好的统治者而存,也不会因为人世间有坏的统治者而亡,人们只有遵循自然规律才能得到好的结果,反之,违背自然规律就一定会遭殃。苟子说 ,星宿坠落,树木呜叫,人们都感到恐惧 ,其实这不过是天地的运动,阴阳的变化,没有什么可怕的。君主英明或是愚昧与这些现象的出现无关,都是些偶然现象,人们应该用正确的态度来对待,而不是恐惧。在早期人们迷天信地的云雾中,苟子能用理性主义的思维方法来客观地解释自然现象 ,现在看来是非常可贵的,起到了破除迷信的启蒙作用。生活在两千多年前的荀子在天道观上达到的科学高度,足以令今天思想观念仍停留在痴迷神道的人为之惭愧。 
  (二)“明于天人之分”。苟子提出“明于天人之分”的思想,就是说天和人各有其职分,各有其作用范围。“不为而成,不求而得,夫是之谓天职。如是者,虽深,其人不加虑焉;虽大,不加能焉;虽精,不加察焉;夫是之谓能参。舍其所以参,而愿其所参,则惑矣。”(《苟子·天论》)不作为就能成功,不请求就能得到,这就是天的职分。天有四时,地能生财,人的责任是治理社会,人如果超出自己的职分去参天,“则惑矣”。但人也有认识与改造自然的能动性,这种能动性是自然所不具备的:“天能生物,不能辨物也;地能载人,不能治人也。”(《苟子·礼论》)天地有其 自己的奥秘,人的伟大、人的有为,就在于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探寻天地的奥秘,为人所用。人若想获取天道的职分就是错误的。荀子主张不要迷信天,但仍要尊重天道.在这个前提下,人是会有所作为的。 
  “知也无涯”。自然是无限的,对自然本体,亦即中国古代思想家所说的“天道”的认识也就是不能穷尽的。为此苟子提出“万物为道一偏,一物为万物一偏。愚者为一物一偏,而自以为知道,无知也。”(《苟子·天论》)各种各样的具体事物都只是天地万物中的独特的一个。某一个事物也就只能是万事万物中的一个,认识了一个就说认识了全部,那是愚蠢的人的做法,是无知的表现。人应该不“自以为知道”,应该将“知道”立为不断追求的目标 ,才能不断取得进步。 
  [8]电大学习网.免费论文网[EB/OL]. /d/file/p/2024/0424/fontbr />  (三)“制天命而用之”。“大天而思之,孰与物畜而制之;从天而颂之,孰与制天命而用之;望时而待之,孰与应时而使之;因物而多之,孰与骋能而化之;思物而物之 ,孰与理物而勿失之;愿于物之所以生,孰与有物之所以成。故错人而思天,则失万物之情。”(《苟子·天论》)在这里,苟子明确提出了物生在天、成之在人的观点:与其迷信天的权威,思慕它,歌颂它,等待它的恩赐 ,乞求它,不如充分发挥人的能动作用,利用自然规律,“物畜而制之”,“制天命而用之”,“应时而使之 ”,“骋能而化之”,“理物而勿失之”,“有物而勿失之”,使其得到充分的利用。如果不重视人的作用,而盲目尊崇天道,那就失去自然万物的本质了。[5] 
  老庄道家与苟子一样主张天道自然,但对人的作用的态度却截然相反。道家从“天人合一”的思想出发.认为天道自然无为,那么人道也要自然无为,人只能顺应上天的安排。道家这种消极态度几乎完全抹杀了人的作用。而苟子却看到了人的能动的一面,即人可以在不违背天道的前提下有所作为。这是一种非常积极的思想。而对于人目前还无法改变的事,苟子说,人“不可以怨天,其道然也。”(《苟子·天论》)“怨天者无志”(《苟子·荣辱》),苟子告诉我们,天有其自身发展的“道”,而人怨天只能表现出自身的无知与懦弱。在困境与挫折中,与其去羡慕、乞求、怨叹无知无觉的天,还不如发愤自励,这就是苟子学说的主旨所在。 
  三、苟子“天人之分”说的现实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人一改几千年来限制消费、遏制人欲的基本思想倾向,转而刺激消费 ,扩大内需,更注重 自身需要的满足,逐渐进入到消费型社会。但消费不是浪费。人们在满足自身的同时也在有意无意地破坏着人与 自然的和谐。今天我们提倡节约型社会,走可持续发展道路,还有必要重读苟子的天人关系说、重新认识天与人的职分吗?笔者认为。荀子的“天人之分”思想虽然产生于前现代社会.不可避免的带有局限性和落后性,但由于他从自然主义出发,客观分析了天、地人的关系,并致力于人与自然和谐的价值追求,对现代社会仍有其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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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 既然 自然界是一个有着客观规律的有机整体,人类在谋求 自身发展的过程中,必须以遵循自然规律为前提。如果失去了这个前提。那人类生存发展的前提也必将动摇。目前,我国的生态环境正面临着全球所共有的严峻形势:水土流失严重 、臭氧层空洞、温室效应加剧、酸雨现象严重 、森林面积减少、生物锐减等.严重影响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国家的生态环境安全。人类生存的朋友已经日益成为人类的敌人。这正是由于人类在改造 自然的过程中,没有充分认识到自然的规律从而破坏了自然的生态平衡 ,以致遭到自然的惩罚。而苟子提倡的天人观反对那种把天看作是主宰一切的权威,也反对人类不遵循“天行有常”的自然规律,而盲 目地发挥能动性去改造自然,所以它具有科学性。
  第二,在强调“明于天人之分”的思想中,我们传统的解读中往往过分地强调苟子思想中反神秘之天的自然观的内容面,而忽视了“明于天人之分”所含蕴的天人职分互补的方面。
  事实上,人与自然各有其职分,但他们并不是两个相互独立的东西,而是两者相互依赖、相互关联的部分,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体。这种互补性要求我们必须充分珍惜自然资源,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在苟子看来,人类的生存状态与环境质量息息相关.与自然界能提供给人类的资源紧密联系。同样,苟子的“制天命而用之”的认识自然规律,利用 自然规律 ,也要求我们必须看到,以往人们强调苟子思想与西方主客二分的一致性方面,把“制天命”误读为与天斗其乐无穷,这实际上是对荀子思想的滥用。其实,荀子的“制天命而用之”并不是要我们把自然当作一个可以不断索取的对象,相反,这里的天命就是自然规律,就是要认识到自然资源并不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人类要想与大自然和谐相处,共存共荣,就必须善待自然;同时要尽可能地调动人类的伦理智慧,最大限度地提高资源利用率,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促进人类与自然的统一。 
  参考文献: 
  [1][2]韩德民.荀子与儒家的社会理想[M].济南:齐鲁书社, 2001.29. 
  [3]吴炜华.荀子名言译评[Z].北京:华文出版社,2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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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复旦大学哲学系中国哲学教研室编.中国古代哲学史(上)[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116.
  [6]安继民.荀子[M].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2006.
  [7]严华英主编.孟子[Z].北京:中国戏剧出版社,2003.
  [8]严华英主编.庄子[Z].北京:中国戏剧出版社,2003.
  [9]严华英 主编.墨子[Z].北 京:中国戏剧 出版 社,2003. 
  [10]曾林.生态理念的闪光——荀子天人关系思想的现代辨析[J]娄底师专学报 ,2001
  [8]电大学习网.免费论文网[EB/OL]. /d/file/p/2024/0424/font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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