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是促进企业和职业院校共同发展的重要途径。但企业是否愿意参与职业教育的关键在于如何激发企业需求和主体意识。文章从激励理论的研究视角,在问卷调查的基础上,梳理了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现状,从积极性、稳定性和规范性三个维度进行了深入分析,并提出了激励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对策。
[关键词]企业 职业教育 现状激励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将调动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作为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任务之一。目前,尽管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程度明显提高,但企业对参与职业教育的热情仍有待提高。因此,分析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现状,积极探索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动力与阻力,制定科学合理的利益激励对策,对于调动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具有重大意义和导向作用。
一、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基本情况及体会
本文采用问卷调查法,在辽宁省选取了覆盖工业与民用建筑、道路桥梁、建筑装饰设计、房地产和物业管理等领域的54家建筑类企业,对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现状进行了调查。本次调研发放问卷391份,回收有效问卷362份,有效率为92.58%。从调查对象的选取、问卷回收的数量及有效性上看,本次调查在反映建筑类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深度问题上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一)建筑类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基本情况
1 关于校企合作的规模。有3~10所合作学校的企业占30%,有1~2所的企业占22%,有10所以上的企业占14%,没有合作学校的企业占34%。
2 关于合作持续的时间。从校企合作持续时间来看,最长为五年左右的占32.81%,三年左右的占30.47%,一年左右的占22.66%,十年左右的占14.06%。
3 关于合作协议的签署情况。调查结果显示,58%的企业人员选择“合作签订了协议”,30%的人选择“没有签订协议”,还有12%的人选择了其他情况。
4 关于校企合作的发起方式。调查显示,学校主动联系企业的占多数,比例为43.25%,企业主动联系学校的占28.17%,第三方“搭桥”的占28.57%。
5 关于合作关系的稳定性。46%的企业人员认为暂时稳定(不太稳定),35%的认为非常稳定,19%的认为不稳定。这意味着校企合作缺乏有效的保障措施,合作关系较脆弱。
(二)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认识和体会
1 企业参与职业教育获得的收益。企业认为能够促进其参与校企合作的因素依次为:招收满意员工占比为24%,提升社会知名度占18%,获得学校技术支持占16%,获得政府政策支持和企业员工在职培训机会各占14%和12%。
2 影响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积极性的因素。除了职业院校为企业提供毕业生(占33.09%)外,其中最主要的因素是学校先进的设施设备和技术人员(占28.57%)以及人脉因素(占25.46%),而政府优惠政策仅占9.68%,其他占3.2%。
降低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积极性的因素分别为职业院校人才培养目标与企业需求不对口(占27%);政府缺乏鼓励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政策支持(占26%);职业院校对校企合作积极性不高,校企之间缺乏必要沟通(占23%);企业技术力量雄厚,不需要职业院校设施设备和技术支持(占18%);其他因素(占5%)。
3 提高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积极性的可行举措。25%的企业人员认为职业院校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是提高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积极性的有效措施,其次是政府出台优惠措施(占19%),立法机构制定鼓励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法律和法规(占17%),提升职业院校社会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占16%)。由此可见,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制约因素一是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质量不高,不能满足企业需要;二是政府未能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激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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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现状分析
(一)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分析
1 职业院校的优势资源和人脉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企业参与积极性。调查显示,职业院校在技术人员和硬件方面的优势资源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提高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不过这种吸引力可能与建筑类职业院校的行业背景和调查对象多为中小型建筑类企业有关,不同类型不同资质的企业所看中的吸引力是不同的。此外,人脉因素也是促进企业参与职业院校人才培养的客观因素,职业院校广泛的人际关系网络对校企合作关系的维持具有一定的作用。而政策因素的期待值与现状之间的差异反映出目前我国在制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政策、法规方面亟待加强。
2 企业自身责任不明确在主观上制约了企业参与的积极性。参与人才培养是企业的责任和义务,密切的校企合作关系在我国计划经济时期体现得尤为突出,但这种责任和义务在我国的经济转型期并未得到足够地强化。尤其对于劳动密集型的建筑类企业来说,尽管人才需求量大,但在当前“买方市场”的环境下,很多时候企业不需要支付任何教育成本即可获得劳动力,这就使得企业更注重自身的短期利益,对于具有一定公益性的任务不感兴趣,认为完全没有必要为培养学生而增加企业成本。同时,由于缺乏法规和政策的引导,企业没有支持学校的“硬性”任务,职业教育的育人功能尚未融入企业自身价值链中,因此企业不愿增加不必要的成本,这必然使得企业参与人才培养的责任意识淡薄,参与校企合作的热情和动力不高。加之受制于建筑企业安全隐患和实习生归属问题的影响,企业既不愿在安全和管理方面承担责任,同时也担心实习生会降低产品质量或服务质量,对企业造成不良影响,因而导致企业并没有意识到参与人才培养是其职责,反而将这种合作关系看成是一种“累赘”,这在主观上也制约了企业参与职业院校人才培养的积极性。
3 企业利益不能得到完全满足阻碍了企业参与积极性。人力资源是职业院校与企业利益的结合点,只有培养出符合企业生产和发展需要的人才,才能真正促进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目前,教育的滞后性与企业需求发展性的矛盾使得职业院校所培养的人才与企业发展需求还有一定差距。据访谈了解,企业需要的人才不仅要掌握一定的专业知识,了解基本工作流程,而且要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但目前部分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组织纪律性差;自我定位不准,眼高手低;与人沟通能力较弱,心理承受能力差,使企业对聘用职业院校的学生存在疑虑。由此可见,职业院校所培养人才的技能水平和综合素养还不能完全符合企业的用人标准,企业的最根本利益尚未得到很好的满足,这就必然阻碍企业参与积极性和长久性。加之目前校企合作属于浅层合作,企业给学校捐赠设备和资金,而企业却没有得到即时、显性的实际利益,这种“单向性”的利益流动与企业“投入-回报”的双向性利益诉求相悖。所以,在实际合作中,企业处于被动应付状态,不可能把校企合作列入工作计划、经费预算和工作实施之中。这恰恰在一定程度上也表明职业院校和企业之间的沟通不充分,目前还没有一个供双方沟通的服务平台,缺乏第三方协调,政府在激励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方面仍然缺乏实质性的激励措施,作用不明显。
(二)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稳定性分析
1 校企短期浅层合作影响了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稳定性。根据调查数据显示,校企双方仅着眼于1~2轮的人才培养,缺乏从长远发展角度考虑合作。校企双方不能深入、持续地开展互动合作,也就很难共同对一些可扩大或深入合作的领域及关键问题进行探讨和研究。因此,尽管校企合作形式多样化,但多集中在为学生提供实习、就业岗位与师资培训方面,且这些合作的效果还有待进一步考察。而在人才培养方案设计和实施、项目合作、科技研发以及实训基地建设、文化交流方面校企双方也有合作,但并没有进行深层合作。有些校企之间的合作也仅仅是每个学期举办座谈会、讲座等,难免会存在缺乏深度参与的情况。由此可见,校企短期浅层合作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拉近了企业与学校的距离,但却没有形成双方的依赖性,双方不能想对方之所想、急对方之所急,这从长远来看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稳定性。
2 行业风险性影响了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稳定性。本调查显示,66%的企业与职业学校建立了合作关系,而在已经建立合作关系的企业中有65%的企业对合作的稳定性缺乏信心。究其原因主要是由行业本身特质决定的,建筑行业是劳动密集型产业,劳动力准入制度并不完善,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企业无须与职业院校合作就能获得劳动力。加之,相对于其他行业,建筑行业风险性较大,根据有关规定,学生在企业实习时如果发生安全事故,企业不仅要为此承担巨额费用,而且要承担社会责任和道义责任,甚至法律责任。所以,企业最担心的是安全问题。同时实习生不属于企业的正式员工,接收实习学生的管理和安全问题无形中增加了企业的经营风险,而与职业院校合作短期内无明显收益,在客观上必然影响校企合作的稳定性。
(三)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规范性分析
1 校企合作协议在实践中得到了较好的推行,但是还没有达到普遍的程度。通过对校企合作协议签署现状的调查表明,很多企业对协议的效用还存在疑虑或认识不清的情况,对于校企合作中的权利和义务认识还不够充分,没有对协议的重要性予以充分的重视,一旦发生学生安全事故或企业经济效益的损失,就无法对相关责任进行追究,进而会影响校企合作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同时,由于大部分合作协议对学生和学校的要求多,对企业的要求和规范少,这容易导致合作的短期行为,使合作的长期性与稳定性缺乏有效的控制与保障。
[8]电大学习网.免费论文网[EB/OL]. /d/file/p/2024/0424/fontbr /> 2 人际关系仍然是维系校企合作关系的重要纽带,校企合作关系缺乏强制性的保障。校企合作规范性的另一含义是从合作的外部环境来讲,指校企合作是否有强有力的外部制约,包括是否有完善的法律、法规制度进行规范,是否能保证校企合作双方权利义务的实现和履行,是否能激励企业参与职业教育。调查显示,要提高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积极性,最迫切需要解决的外部问题就是政府出台优惠措施与立法机构制定鼓励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法律和法规。目前,虽然行政部门与立法部门都认识到了加强校企合作的重要性,但现行的举措还没有对激励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发挥实际作用。一方面,没有法律法规对校企合作中的权利和义务进行规定,校企合作行为没有根本的保障;另一方面,虽然有些地方通过法律法规对企业参与的行为给予一些优惠,但真正推行起来困难重重,职业学校和企业之间的合作仍然主要依靠权力和人情关系来推动。协议作为一种市场经济下常用的契约,已经得到了相当一部分企业和学校的重视,但这只是一种合作双方自发形成的行为约束框架,真正能对违规行为进行有效约束的应该是国家出台的法律法规。至少现在看来,我国在校企合作法律制定方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三、激励理论概述
激励理论是行为科学用来解决人的需要、动机、目标和行为之间关系的核心理论,按照形成时间及研究重点不同,可分为行为主义激励理论、认知派激励理论和综合型激励理论三大类。行为主义激励理论强调外在激励的重要性,而认知派激励理论强调内在激励的重要性。综合性激励理论则是这两类理论的综合、概括和发展,它强调必须既要注意运用外在的激励手段予以诱导,又要更注重满足客体的内部需要。
将激励理论引入校企合作中,可有效地对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行为产生激发、推动和加强的作用,从而实现企业由消极旁观者转变积极的参与者,真正实现校企合作的组织目标。
四、激励理论视角下促进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对策建议
(一)完善外部激励
1 创造有利于激励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政策环境。稳定的校企关系必须有明确的政策作为指引。因此,应在宏观方面加强政策制定,激励企业参与职业教育。首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校企合作的政策制定不能仅停留在认识层面,需要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激励政策,制定适用于校企双方的法规政策,明确企业、学校在人才培养中的主体地位,确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法定职责,明确企业在校企合作中的利益与义务,并制定专门的资金扶植政策,使政企校共同分担职业教育经费。对履行校企合作利益的企业给予一定的奖励,以资金为杠杆、建立企业参与职教的投资与补贴机制,对企业的参与行为进行鼓励、支持和引导,而对于逃避责任的企业也给予明确的经济惩罚。
其次,政府应规范企业的职业培训标准、内容和考核办法,指导职业院校按照统一规范,开展职业培训和教学工作。并在国家《职业教育法》《劳动法》的指导下,出台校企合作教育实施条例,依据“谁参与,谁受益”的原则,明确有关政府部门、职业院校、行业和企业参与发展职业教育的权利、社会责任与法律义务,平分教育利益,于法律范畴内形成校企合作的驱动环境。
此外,通过调查发现企业对提升社会知名度的重视仅次于政府财政的支持。因此,政府应加强舆论监督政策的制定。一方面,通过媒体宣传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重要意义,并从人力资源开发和储备、时代要求、社会责任、企业战略发展的高度,提高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另一方面,宣传参与职业教育企业的成功经验、做法和受益情况,提高企业的知名度,引导更多的企业积极参与到职业教育中来。
2 创新有利于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激励机制和保障机构。校企合作涉及政府、学校、企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但目前的校企合作仍然以自发性的自我发展为主导。因此,要使校企合作教育可持续发展,就要建立宏观政策和微观实施细则相配套的运行机制。首先,成立由行政部门、行业企业、学校、学生家长为代表的综合性的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校企合作管理委员会。并以此作为推进校企合作的中介和桥梁,及时发布信息资讯,指导合作决策,进行沟通协调,全面监督评估,规避校企合作中的短视、盲区和不作为,使校企合作由“点对点”方式发展为“面对面”方式。其次,积极探索校企合作一体化管理模式,糅合“企业”与“学校”两大主体,建立长效对话机制,明确企业在办学宗旨与定位、学科专业建设与课程、校内实训基地建设与校外实践等地位与职能,建立健全校企互动工作制度和措施,完善以企业为主的人才质量评价体系,实现校企“互动双赢”。此外,需要建立完善的服务机构协调和满足校企双方的利益。因此,政府应当扶植校企合作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地方政府应承担批准、监管服务机构的责任,通过资格认定来规范服务机构的准入。
(二)强化内部激励
1 激发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主体意识,提升企业基础能力建设。我国区域技术水平普遍不高、廉价劳动力资源供给充足的社会大背景使企业更多依靠廉价密集通用性劳动力而非技术升级的理念谋求发展。这种急功近利的经营理念不利于企业长远发展,企业应通过技术升级和人力资源开发等措施增强企业优势。因此,企业应将关注用人转变为关注培养人,积极寻求与专业对口或专业相近的职业院校实现长期稳定的合作,并通过实质性参与人才培养和共建人才培养实训基地,以保障企业长期稳定的用工需求。
另外,许多行业都将企业是否拥有职业培训或研发机构作为能否升级的硬性标准,企业如果没有开展与高职院校的合作,就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因此,企业高层人员应积极参与职业教育并借助院校资源来提升发展能力与科技创新能力。但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并非仅是接受学生就业,还应积极参与职业院校的教育与培训活动。而这必然对企业参与教育的能力提出一定的要求。因此,除了提高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外,企业应不断提升自身能力,建立完善“培训师”培养制度与资格制度,优化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能力。
2 激发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内在需求,提升职业院校吸引力。激励企业积极主动地参与职业教育,除了外在的刺激因素之外,最为根本的动力因素来自它内在的利益需求。企业是追求最大经济利益的市场实体,其参与职业教育的根本利益是获得人力资源和技术资源。通过调查发现,企业更倾向于与示范性职业院校合作,因为名校能够使企业的自身利益得到更好的满足。因此,职业院校应全面提升学校基础能力建设,从多维度人手提升自身综合实力,以平等、双赢的理念树立起为企业补偿和服务的意识,满足企业利益需求。首先,职业学校应在分析企业发展战略、寻求企业利益切入点的基础上,加强改革,建立满足企业需求的职业教育教学体系。其次,学生是校企合作的纽带,学校要根据企业的需求情况,以企业与学校双赢为目标,让优质的毕业生成为学校的品牌,吸引更多的优质生源,提升企业与学校合作的信心。此外,除了通过提高教育质量吸引企业外,学校更要了解校企合作的阻力,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消除企业的后顾之忧。例如,职业院校应尽快成为企业的员工再培训基地,并充分利用学校的实验设备和专业教师资源,为企业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制和开发提供信息与技术等服务,真正在协调平衡利益的基础上,消除校企合作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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