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长期从事县级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近年来,随着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工资统发等多种管理方式的创新与运用,预算会计核算体系和制度的不适应性愈来愈突出。主要问题是:核算内容较窄,会计确认口径不够规范,会计科目功能不全,报表设置不完备。通过对新的《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方案》的模拟运行,笔者就县级财政预算编制与核算中存在的一些操作问题,谈几点浅显看法。
关于预算外收支并账问题
长期以来,我国各级财政编制的政府预算有两套,一套是预算内收支预算,另一套是预算外收支计划。由十预算内、外资金会计核算相互独立,会计报表自成体系,财政部门内部机构各管一摊,分别对外提供收支信息,这不仅不能提高管理效率,而且不能全面,准确、完整地核算、反映政府财政性资金分配、使用的全貌。推行部门预算改革后,虽然编了综合预算,但预算内外收支仍结合不够,会计上仍执行两套账目,“两张皮”问题依然存在。
新的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将预算外收支合并并纳入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较彻底地解决了“两张皮”的问题。这项改革,对财政总预算会计人员也提出了新的要求与挑战。如县级财力的测算与核定、部门预算的编制、非税收入计划的完成、人员定编定额的核定、专用经费标准的规范与测算、预算约束的硬化、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以及会计信息披露等一系列具体问题,都需要广大预算管理人员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不断地探索和研究。笔者希望自关部门在新的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实施后,及时修订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取消预算外专户核算制度,并在预算编制和会计核算上,加以细化、规范,以便基层财政干部操作。
关于社会保险基金纳入总预算会计核算问题
笔者工作的湖南省汉寿县,社保基金是纳入单独的社保基金财政专户(设在社保股),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主要来源有两部分:一是职工个人和所在单位所缴的社保基金;二是财政部门安排的社会保障基金补贴。由于社保基金大部分是由个人和所在单位依法缴存的款项,财政部门作为社会公共资金管理机构,只是作为受托责任进行管理。因此,财政总预算会计对社保基金应进行相对独立的核算,并将管理信息向被保障人进行充分披露,使被保障人了解社保基金的收入、运用、管理和给付情况。
新的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方案虽将社保基金收支纳入了财政总预算会计的统一核算,但它与税收收入、非税收入混为一体,混淆了政府预算收支的概念,不能准确反映各级政府收支的预算执行情况。同时,也没有体现出社保基金作为托管资金的代理性质。特别是社保基金收入中包括了财政预算中对社保基金的“缺口”补贴,无形中扩大了政府预算收支的规模,实际上是对政府预算收入中的社保基金收入进行了两次计算,导致人为虚增了政府的预算收支。
为此,笔者建议:在新的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方案和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体系中,建立相对独立的社保基金预算体制,形成与政府收支预算并列的社保基金预算,单独提供社会保障资金活动的全面、清晰的会计信息。社保基金核算应体现配比的原则。
关于工资统发、政府采购与国库集中支付等核算与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的衔接问题
近年来,随着公共财政体制的逐步建立,财政支出领域进行了政府采购、工资统发、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等一系列重大改革。新的支出分类和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应充分考虑这些因素,将财政直接支付的项目与内容,实行独立核算;同时,按新的支出分类做好预算的编制、执行、决算等报表的衔接工作。这样,既有利于简化核算程序,减少重复操作,又有利于加强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和增强宏观管理的需要。实行财政统发工资后,在会计核算方面一直没有统一的工资统发专户核算办法。因而,各级财政总预算会计在工资统发专户的核算上,存在着会计科目不统一、账户设置不规范、核算内容不一致、会计信息资料不全面不完整等问题。有的工资统发中心甚至没有设账进行分户核算,仅仅是代理单位发放工资,表册资料、支付凭证全部返给单位核算,所谓统发的目的完全是为了不拖欠工资,根本不能体现财政国库管理的要求。笔者认为:工资统发、政府集中采购是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改革的目的是为了控制预算执行过程,提高预算执行信息的透明度,并逐渐建立以一级政府为中心、反映整个政府的财务状况和收支结果。笔者建议:(1)工资统发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应作为一级会计核算的主体,以改变目前的代理性质。(2)设置统一的会计科目。(3)规定统一的账户体系和核算办法。(4)编制统一的会计报表,明确会计信息的提供方式和方法。实施新的政府收支科目分类后,要将工资统发、政府采购等国库集中支付的项目,直接融合到政府预算执行情况的报表信息中,避免单位重复做账,支付与核算、反映脱节的问题。(5)实现核算组织体系的科学分工与协作,强化内部控制与监督。如编制人事部门核定人员编制,确定人员身份,严把工资发放_人口关;人事部门核定人员工资标准;财政部门负责工资的发放与核算,并认真编制工资预算、控制预算执行、提供预算执行信息数据。会计学近3年论文/d/file/p/2024/0424/fontbr />总之,新的政府收支科目分类应充分考虑工资统发、政府采购等国库集中支付项目的核算与衔接问题,实现资源和数据共享,提高预算和国库管理效率,增强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和管理的真实性、及时性和准确性,为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加强预算监督,增强宏观调控,提供全面的信息数据与决策依据。
作者单位:湖南省汉寿县财政局 郭十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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