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网络时代的法律意识

时间:2024-04-26 05:20:23 5A范文网 浏览: 论文范文 我要投稿

  信息时代,网络媒体成了人们交往的平合。但由于很消息的泛滋,给国家造成的恶劣的影呐。本文笔者认为,法律是遏制网络假消息的法宝,希望每个网民、网站都要自律。要自觉增强法律意识,不要挑战道位底线,更不要挑战法律底线。 否则,必然会得到法律的制裁,就会看到和听到各种光怪陆离的假消息间歇性发作。如北大女生国外裸奔,史上最毒后妈虐待女童气月七大女生遭官员强奸。 以及纸馅包子气为公益慈善事业而裸介等等,单看题目无不令人目瞪口呆,进而激债难平,其内容绘声绘色,图文并茂,更加令人深信不贬。

  特别是医药假广告,令人心碎。

  科技时代的发展使地球成为一个部落。网络则使世人咫尺天涯,比如,可以在一个公共平台上即时发言和文流。显然,我们己经昂然进入网络时代,互联网的长足发展,网络媒体的突飞猛进,既推动了社会进步,也为假消息的泛滥提供了天然的土壤。于是我们看到,上述假消息一经措身网络,犹如长了翅膀,迅疾之间传追全世界。 正因为如此。 假消息的泛滥才更可怕,更值得苦惕,给受害者造成的伤害更致命给国家造成的恶劣影响也更严重。

  我认为产妙,泛槛是群众对新闻媒体最不满意的问题之一。

  诚哉斯言宜。 妙介就是炒作产造,就是造假,搞,就是恶搞。笔者认为,造假不仅是纸媒的专利,也是网媒的专利,就网络上飞来飞去的假消息而言,甚至是一些别有用心者利用网络的开放性而兴风作浪的嗜好。因此,对于制造假消息者需严惩不贷。遗憾的是。 就目前而言,打击网络造假者有四个难题。

  其一,网络消息具有难以预侧性。如今,网络成了网民发言的公共平台,无论是博客,还是BBS 包括一些网站的新闻也开启了留言功能。这些平台是网民畅所欲言的场所,但也成了一些居心不良者散布谣言、制造假消息的天堂。当今新闻没有造假者多,有甚者为产生轰动效益,竟然编造新闻故事。如纸合充当包子肉等。 许多人认为,在网络上, 没有人知道你是一条狗 ,于是造起假新闻来无所顾忌。尤其值得替惕的是,我们很难预侧到这些居心不良者何时发布假消息,发布什么瑕消息。这种难预测性,不确定性给查处带来了挑战。

  其二,网络消息具有难以求证性一些好事之徒在论坛发布假消息时,往往采用耸动人心的标鹰,再辅之夸张而展撼的叙述,甚至声情并茂。许多不明真相的人缺乏辨别能力,或者根本无法辨别消息的真假,就跟着起哄,间或有几个理智之人也被淹没在网络摇力的谈涡当中。更让人遗憾的是一些网站出于商业目的。 片面追求点击t ,刻意将这些假消息理于显著地位,这就加快了假消息的传播速度,也给当事人造成更大伤害。

  其三,网络消息具有难以控制性。可以说,网络传播速度有多快网络假消息的传播速度就有多快。网络假消息不仅传播速度快,而且传播范围广,这些都顺应了中国人的风俗,在做界范围内简直无所不及。有时即便假消息被证实为虚假,但因为网络的传播,天下己经皆知,这就给当事人造成了难以弥补的创伤。 如,北大女生因被诬在国外裸奔,心理通受严重创伤,被迫中断留学回国维权。

  其四,网络经济利益驱动性。网络普理部门的点击效益,广播电视部门的广告效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能使哪个部门为了利益而放弃。我们有些厂告政府明令限制,有的被判了死刑但事过不久,便又大张旗鼓的运作起来,很难让人们理解和接受。

  尽管打击网络假消息面临种种困境,但公民的权益不能漠视,造假者必须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我国《宪法》第五十一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产,无论制造网络假渭息者的理由多么充分,都不能以授犯他人的权利为前提。

  法律是遏制网络假消息的法宝。 法律之外还有道德,还有良知,还有正义:他律之外,还有自律,还有悄独,还有自省。因此,奉劝那些恶意制造和散发虚假消息者,切莫以身试法。 对于网站来说,切勿只顺商业利益,而周顾社会效益,不能只陷入点击率崇拜当中,要肩负起社会的资任,把好关,不仅不给假消息提供温床,更不能参与制假、造假、销假。对于那些受到假消息折磨的当事人来说,要在 免费论文检测软件http://www.jiancetianshi.com
第一时间内勇敢的站出来,积极为自己维权。对于网民来说,要冷静,保持理性,不能瞎起哄更不能参与到传播假消息的行列当中。当然。面对网络假消息的泛滋,相关政府部门也要积极行动起来,履行应有的职责,发挥应有的作用。希望每个网民、每个网站都要自律,自觉增强法律意识,不要挑战道德底线,更不耍挑战法律底线,否则,必佑会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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