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未成年人参与抢劫犯罪问题研究

时间:2024-04-26 05:14:16 5A范文网 浏览: 论文范文 我要投稿

  论文摘要 当前,未成年人抢劫犯罪有日益严重的趋势,呈现出低龄化、团伙作案等特点,未成年人犯罪有自身、家庭、学校、社会等多方面的原因,应当从教育、预防、社会管理等多方面采取有力举措减少未成年犯罪。

  论文关键词 未成年人犯罪 低龄化 团伙作案

  近年来,花都区已满14岁未满18岁未成年人参与抢劫犯罪呈上升趋势,2010年,花都区检察院共起诉未成年人抢劫犯罪70人,同比上升30.2%,2011年,共起诉未成年人抢劫犯罪91人,同比上升8.5%;今年上半年,共起诉未成年人抢劫犯罪52人,同比上升20.2%.本文就未成年人抢劫犯罪的特点、原因及预防未成年人抢劫犯罪提出对策建议。

  一、未成年人参与抢劫犯罪的主要特点

  1.犯罪主体呈“双低”特点。一是低龄化,我院2010年至今起诉的213名涉嫌抢劫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中,16岁以下115人,占54.3%.二是文化素质普遍较低,初中以下学历197人,占92.6%.

  2.结伙作案成为犯罪重要组织形式。在以上抢劫案件中,2人以上共同犯罪的有144人,占67.5%,其成员关系经常是兄弟、同乡或同学。以往未成年人在结伙抢劫犯罪中大都充当非主犯的角色,都是由成年人提议抢劫,其他未成年人出于江湖义气或怕失去玩友而附和性参与,但近年来不少的未成年人自发聚集起来结伙作案,甚至出现了单独由未成年组成的团伙犯罪。

  3.犯罪手段成人化、暴力化。有些罪犯年龄不大,犯罪经验却熟练老到,主要表现在犯罪事前有预谋,作案工具有选择,作案过程有分工,且犯罪作案的手段与以往相比更为残忍危险。如王某等6人多次合谋持械抢劫,以租乘摩托车为由先后将2名被害人骗至埋伏地点后故意伤害至残,抢得摩托车2辆、现金1600余元、价值850元的手机两部、手表一只,影响恶劣。

  4.犯罪实施对象倾向于相对弱势的群体。为使犯罪容易得逞,罪犯常选择年纪较小的学生、单身妇女作为犯罪对象,给被害人造成一定程度的身心伤害。如张某等四人入室抢劫案,罪犯习惯在凌晨一点左右跟随回家的单身女孩,到家门口用水果刀威逼被害人开门,然后入室抢劫、强奸。

  5.未成年人罪犯容易重新犯罪。统计结果显示,有前科的被告人大都是在未成年阶段作案。未成年人抢劫犯罪有法定减轻情节,被判刑一两年服刑期满后,很快又流放于社会,由于年纪仍小,很难找到工作,有判刑经历也让他们更放纵自我,容易再次犯案。

  刑法学近3年论文/d/file/p/2024/0424/fontbr />二、未成年人抢劫犯罪发生的原因

  未成年人抢劫犯罪有着自身、家庭、学校和社会多方面的因素,从我院已经起诉的未成年抢劫犯罪情况来看,其发生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

  1.主观方面的原因。一是未成年人文化程度偏低,辨别是非能力差。未成年人犯罪中,绝大多数未成年人都是小学以下或初中辍学文化程度,他们不知法,不懂法,法制观念淡薄,做事缺乏理性,不能明辨是非和自我控制,一时冲动往往不计后果。二是性机能发育成熟和道德观念缺乏的矛盾冲突比较激烈。一些未成年人不能正确对待两性关系,在色情、淫秽物品的刺激下,不惜实施强奸、轮奸等性犯罪;或者为了嫖娼而不惜实施抢劫、盗窃、诈骗等财产性犯罪。三是缺乏正确的自我认识和评价。未成年人易产生孤独感和强烈的交往需要、好奇心强和辨别是非能力低、独立性和依赖性互相冲突等诸多矛盾,容易对自我不正确评价。过低的自我评价表现为自卑、盲目、缺乏自信、意志薄弱、孤僻、抑郁等现象,当面对新的环境、挫折和重大生活事件时,常常会产生过激行为。过高的自我评价表现为盲目乐观,以我为中心、自以为是,容易引起别人的反感和不满,因而极易遭受失败和内心冲突,产生严重的挫折感,有时会引发过激行为。

  2.社会方面的原因。一是由于文化市场失控,各种充斥着暴力、色情淫秽内容的音像制品对未成年人产生了严重的腐蚀作用,使其纯洁的心灵受到毒害。二是因没有经济能力却沉溺于上网也是诱发未成年人抢劫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上网是很多处于心理闭锁期的未成年人缓解内心紧张、释放内心积郁的理想选择在网络世界,未成年人的心理随意性被无限放大,这种状况如果得不到及时、正确的纠正和引导,就有可能导致未成年人为了满足自我需要而不择手段地侵犯他人的利益。所以,有些未成年人由于没有经济来源,为了支付高昂的上网费用,而实施抢劫、盗窃等财产性犯罪。三是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维护不足。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未成年子女、外来打工青少年因失学和无法就业而成为社会闲散人员时,往往得不到很好的教育和管理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3.家庭不良影响和学校教育不当是导致。家庭结构有缺陷、家庭教养方式不当、娇宠、溺爱、简单粗暴、放任自流、期望过高、缺乏情感沟通、父母行为不良、家庭气氛不和睦、家庭过于贫困等原因都有可能导致未成年人心态失衡,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而良好的学校教育,可以对家庭教育的不良影响起到一定的弥补和矫正作用,但是,一些学校的教育还存在某些不尽如人意的缺陷,如片面强调智育的重要性而忽视思想品德教育、即使偶尔开展一下法制教育,因流于形式或太少效果也不佳,学生所受的法制教育不深刻,没有养成守法的行为习惯。另外,一些学校的青春期性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也比较滞后,导致未成年学生由于生理和心理方面的成熟不同步,自我控制能力不强,往往会出现违法行为。

  三、预防未成年人抢劫犯罪的对策建议

  预防未成年人抢劫犯罪,要从教育抓起,学校和社会层面都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管理,同时,要通过优化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帮教等多种方式构建起预防文成年人犯罪的长效机制。

  (一)加强对未成年人的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对未成年人的教育问题,教育部门责无旁贷。教育部门要定期召开德育工作研讨会、交流会、现场会,及时研究学校德育工作中出现的一些情况和问题。关键是各类学校应加强对“问题学生”的帮扶工作,尤其是要对单亲家庭、家庭经济困难、文化成绩较差和行为表现较差以及心理方面有问题的学生因材施教,制定相应的教育、管理措施。学校、社区、村镇可以经常邀请司法机关工作人员通过开法制讲座、模拟法庭等方式,对未成年人进行深入浅出的警示教育,增强其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健康的人格是健康人生的保障,学校和家庭都要注意培养未成年人吃苦和勤俭的品格,当学校发现学生遇到挫折、诱惑、干扰时,要及时疏导,注意与家长取得联系,携起手来进行帮教,使处于困惑中的未成年人走出迷惘。

  (二)强化对无业、辍学未成年人和流动人口子女的管理

  一是有关部门应定期清查无业未成年人的人口,通过建档立卡、跟踪帮教、专人联系等措施,共同做好教育与管理,对失去监护的外来未成年人,为防止出现流窜、结伙的违法犯罪现象,可以考虑及时将其送回原籍地。二是建立相应的服务平台。如民政、司法等部门要认真落实流动未成年人管理和服务、刑释解教未成年人的安置帮教、流浪乞讨儿童帮扶救助措施。有关部门可以为无业未成年人免费提供读书、技能培训的相关信息,并建立起十六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就业信息平台,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和条件。并可考虑建立及完善针对未成年人成长的社区义工制度,使那些对管教自己子女感到无能为力或苦于生计而没有足够时间照顾子女的父母有寻求帮助的途径。三是重视流动人口家庭子女的义务教育,提升民办学校教育水平,建立和完善保障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机制。

  (三)建设健康向上的社会环境

  一要建立未成年人犯罪监测预警机制,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对治安状况相对较差地区的学校等周边环境进行暗访,合力消除隐患。二要加强文化市场监管力度大力整顿文化市场,加大对社区环境、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整治力度,特别要加强对新闻出版物、音像制品市场和网吧、游艺厅、录像厅等营业性娱乐场所的监管,减少引发犯罪的社会诱因,为未成年人创造文明健康向上的社会环境。三要积极兴办适合未成年人活动的校外场所,组织他们积极参与公益活动。

  (四)积极探索对失足未成年人的管理和教育,防止其重新犯罪

  一是政法机关根据实际情况适用轻缓刑事政策。检察机关可专门成立未成年人办案组,综合考虑犯罪因素,试行不起诉考察制度或向法院提出从轻处罚的量刑建议。对于起诉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尽量由少年法庭不公开审理,并与成年犯人分押、分教、分管。二是由政法机关建立跟踪回访制度。为被不起诉未成年人、服刑未成年犯和刑满未成年犯建立个人档案,定期或不定期对其本人及家长、学校进行回访,做好跟进帮教工作。三是联防联治,做好预防和挽救未成年人犯罪的综合治理。家庭、学校、社会各界要协助政法部门做好帮教工作,如建立健全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机制等,使他们回归社会后不受歧视,预防重新犯罪。

  (五)进一步探索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长效机制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要广泛调动家庭、学校、社区和政府各职能部门参与的积极性,建立健全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社会网络。如政法部门和政府有关职能部门通过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的形式,综合协调,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齐抓共管。要制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考核机制,将各部门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体系,通过考核督促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该项工作,扎实组织开展工作。相关部门要定期掌握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新情况、新动向,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趋势做出分析预测,以采取更为有效的举措,确保该项工作长期、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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