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群体性事件的处置

时间:2024-04-26 05:13:12 5A范文网 浏览: 论文范文 我要投稿

  论文摘要 群体性事件是当前我国党和政府及有关部门,学术界共同关注的一个重大理论问题,同时也是一个重要的实践问题。本文从群体性事件的概念入手,深入分析其产生的原因,表现形式以及发展趋势,在此基础上,提出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具体方案。

  论文关键词 群体性事件 社会予盾 处置

  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时期,各种社会问题突出,特别是群体性事件。如果任其发展蔓延,势必影响我国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影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甚至会危及国家的长治久安。因此,正确认识、积极预防、有效处置群体性事件已经成为保持我国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重大课题。

  一、群体性事件的概述

  (一)群体性事件的概念及表现形式

  群体性事件是指由某些社会矛盾引发、特定群体或不特定多数人聚合临时形成的偶合群体,以人民内部矛盾的形式,通过没有合法依据的规模性聚集来侵犯公民人身安全和公私财物安全,从而对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造成负面重大影响的各种事件。群体性事件复杂多变,社会管理方方面面一旦出现漏洞或不公,就会引发群体性事件。总体看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大规模人员违法集体上访;人数较多的非法集会、游行、示威;非法集体罢工、罢课、罢市;聚众围堵、冲击、打砸抢烧党政机关,司法机关及其他重要机关单位;聚众堵塞公共交通枢纽,交通干线,破坏公共交通秩序或非法占据公共场所;聚众阻扰、妨碍国家、省、市重点建设工程施工;其他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危害公共安全扰乱社会秩序的事件。

  (二)群体性事件产生原因及影响

  群体性事件是由三个方面的合力作用所导致的,其产生的直接原因是社会不满群体缺乏表达的渠道,加之政府管理能力,应对能力不足。间接原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从社会结构看,权利的不平等导致利益冲突。(2)从经济角度看,分配不公,贫富差距扩大导致利益冲突加剧。(3)改革不配套,一些改革措施、政策、规定出台时考虑不周,或者条件不成熟,时机选择不当。(4)社会控制机制弱化,社会整合机制滞后。(5)人们的思想意识和价值观念日趋多元化,复杂化等。(6)政策改变遗留问题,民族宗教遗留问题,自然资源归属问题,封建思想残余问题。

  一个事物的产生,其影响必然存在积极和消极两个方面,群体性事件也不例外,它一方面妨害了社会秩序,给社会稳定增添了许多不稳定因素。另一方面,它的出现也暴露了社会各阶层的现存问题,有利于领导的正确决策,有利于保护群众的合法利益,有利于促进执法部门公正执法,有利于干部队伍建设,密切干群关系。因此,在面对群体性事件时,我们不仅要看到问题所在,更重要的是充分利用其所产生的积极影响,从而推动社会的进步。

  刑法学近3年论文/d/file/p/2024/0424/fontbr />二、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对策

  (一)预防和处置的基本原则

  1.党的领导原则。坚持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就是要把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置于各级党委政府的直接领导下,自觉服从各级党委政府的指挥参与处置的涉事部门,主管部门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制。

  2.预防为主原则。这反映了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基本立场和主要着眼点是预防为主,就是立足于防范,努力减少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各种因素,缓解社会矛盾,使之不发生或少发生。

  3.不失时机原则。不失时机,一是指群体性事件中存在的有利于向良性转化的时机,须敏锐地捕捉和利用。二是指要根据事件现场的情态,创造某种有利事态向良性转化的时机。

  4.坚持“三个慎用”的原则。“三个慎用”包括慎用警力,慎用强制措施,慎用警械武器。

  5.因事施策原则。首先要分清事件性质,其次要分清卷入事件中的人员结构,最后要弄清引发事件的中心问题或焦点问题。

  (二)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制度保障

  1.完善民主权利保障制度,建立完善群众表达利益诉求的制度性渠道,以及化解社会冲突的机制;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审查制度和权衡机制。

  2.要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立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使党员干部不愿腐败;建立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使党员干部不能腐败;建立权力运行的监督机制使党员干部不敢腐败。

  3.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及收入分配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社会贫富差距拉大,导致社会不公,民愤很大,这是导致群体性事件的重要原因之一。改革和完善个人收入监测体系,改革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申报办法,加强和改进税收工作,体现高收入者多纳税、中收入者少纳税、低收入者不纳税的原则。在现实条件成熟时,逐步开征物业税、遗产税、个人收入累进税等。

  4.完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的法律保障。可以借鉴的处置群体性事件的法律措施包括:现场管制,交通管制,设置临时警戒线,限制活动范围,新闻管制,查验居民身份证,盘问检查,继续盘查,强行带离现场,强行驱散,当场拘留,强制传唤等。

  (三)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的机制

  现有的处置机制存在很多问题,具体表现在缺乏预警机制,导致信息不畅通。处置预案与实战存在差距,实战演练不够。现场处置经验不足,联合作战意识不强。为此,我根据现有的实践经验,提出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六大机制。

  1.准备机制。在事件发生之前,做相关的充分准备,包括物资、器材、人才等的储备,只有这样,在真正面对突发群体性事件时,才能做到从容以对,将处置效率提高一个层次。

  2.预警机制。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只有未雨绸缪,才能防患于未然。社会稳定预警机制是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的基础,是社会稳定和发展的指示器,是科学决策的可靠手段。绝大多数群体性事件在爆发之前一般都有一个酝酿的过程,其征兆总会以各种形式表现出来。因此,要大力加强社会稳定预警机制建设,提高预防群体性事件的能力。运用已有的科学理论和方法,通过对引发事件的各种社会警情的变量监测、度量和评估,以及对事件发生、发展、变化的规律和特点的分析研究,把握其发展变化的方向,因计施策,各个击破。

  3.领导与指挥机制。在市局成立事件处置总指挥部,指挥中心,在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执行上级命令。通过领导的统一协调指挥下,有条理有步骤的处置群体性事件。

  4.现场控制及处置机制。这与领导指挥机制是同步联动的,在现场确立指挥长负责制,在指挥长的统一调配下,合理分配警力,有序瓦解驱散群众。

  5.信息机制。指战员要有强烈的情报信息意识,建立情报信息共享网络,建立健全快速上报情报信息制度,坚持公秘结合,多渠道,多手段地获取情报信息。同时要组建一个综合分析情报信息的班子,责任到人。

  6.调解机制。调解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矛盾纠纷解决方式,在我国有着深厚的文化基础,具有方便、灵活、及时、经济等优点,是解决矛盾纠纷的重要机制之一。因此,要着力构建党委领导下的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节三大调节有效衔接的“大调解”工作格局,从组织网络、工作制度上实现各种调解活动的有效衔接和规范运作。

  (1)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制度。一要丰富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节矛盾纠纷的内涵,拓展其工作领域。二要加强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建设,提高调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的能力。三要规范和鼓励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和专业人员参与人民调解中的非诉讼代理等活动。四要壮大调解员队伍,提高调解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强人民调解的经费保障。(2)充分发挥行政调解的作用。由于具有便捷、高效、成本低、保密性好等优势,行政机关调解民事纠纷逐渐成为解决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一种重要手段。一是行政机关调解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不仅不利于纠纷的解决和维护行政机关的权威,而且造成行政资源的浪费,制约了行政机关调解民事纠纷的积极性。为此,应当研究通过立法对行政机关调解协议书的法律效力加以认可,使其发挥实效。二是行政机关主持民事纠纷调解缺乏必要的程序规定。因此,行政机关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有关民事纠纷调解的具体工作程序,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四)相关部门的职责

  各级党委政府的职责就是全局把握,工作指导,督促检查。而公安机关等部门的职责就是一个强有力的决策执行者,需结合治安防控体系,搞好群体性事件的预测,预防,预报工作,同时维护好事件现场秩序,收集固定好现场违法犯罪的证据以便随后查处,最重要的就是妥善解决矛盾纠纷,依法平息事态,恢复正常秩序,查处违法犯罪。

  三、群体性事件的分阶段应对

  (一)事前的减缓措施

  1.各级党委政府要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做好工作,切实为考虑老百姓的着想,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为群众谋福祉,创福利。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摆在首要位置,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

  2.全面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选派精干的调解员下基层为人民做调解工作,逐个解决矛盾。

  3.加强情报信息收集工作,及时预警,快速反馈,将 免费论文检测软件http://www.jiancetiansh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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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时间送到领导手中,便于其作出正确有效的决策。每起事件一般都要经历酝酿、集结、行动、解散等四个阶段。只要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增强政治责任心和敏锐感,就不难搜集到酝酿闹事的信息,并加以合理应对。

  4.制定并完善处置工作预案,加强实战演练,力争天天练,月月练,开展年度实战大演习,提高队伍的整体水平。

  5.物资准备到位,资金准备充裕,大力加强特警队伍建设。

  (二)事中的处置工作

  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在控制现场的前提之下,开展疏散工作,同时进行网上监控,做好重点人员场所保卫工作。开展调查,排解各方矛盾冲突。做好警务公关,对社会舆论特别是新闻媒体进行正面引导,最终解散群众,平息制止群体性事件。

  (三)善后工作

  严格执行政策,法律,做好对群体性事件主体的处理工作,消除危害后果,恢复正常秩序。充分利用传媒,加强正面宣传,稳定公众情绪,保持处置的延伸态势,防止再集结再扩散。

  正确认识、积极预防、有效治理群体性事件是保持我国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重大课题。深入研究社会转型时期群体性事件的相关问题,进一步加深对群体性事件的规律性认识,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防治群体性事件,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必须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综合运用政治、经济、法律、行政、教育等手段综合施策。其中,最为关键的是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完善一系列针对性强、行之有效的体制机制,以减少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矛盾、控制社会矛盾、处置社会矛盾,从而达到预防和逐步减少群体性事件的目的。和谐社会绝不是没有矛盾和冲突的社会,和谐社会是一个有能力解决社会矛盾、化解社会冲突、实现社会动态均衡发展的社会。我们要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不断深入研究群体性事件的有关问题,为防治群体性事件的实践提供理论支撑,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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