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判决书与调解书有何区别

时间:2024-04-26 05:07:40 5A范文网 浏览: 论文范文 我要投稿

  离婚判决书和调解书都是人民法院给离婚当事人下达的法律文书,都具有法律效力。人民法院下达的调解书,当事人没有异议签收以后,或者下达判决书后15日内当事人没有上诉的,在6个月之内,任何一方都不得再次起诉离婚。

  离婚判决书和调解书的不同之处在于,离婚判决书是人民法院对双方当事人经调解达不成协议后,经过法庭作出的判决,带有强制性,当事人双方不一定完全同意;离婚调解书是在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下,经过当事人双方同意而达成的协议,具有自愿性。离婚判决书送达后必须签收,如不签收,人民法院也视之为已经送达。当事人如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在签收后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离婚调解书送达时当事人拒绝签收的,则视为调解不成,法院应重新判决;一审离婚判决书送达15日后生效,二审判决书从送达之日起生效。离婚调解书送达后一经当事人签字,立即生效。

  

相关文章:

浅析涉弱势群体民事案件的执行与救济04-26

浅析遗产继承与分家析产之异同04-26

人民陪审员“陪而不审”的原因及对策04-26

试析司法公信力之探究04-26

浅议诉讼时效的举证责任之分配04-26

试论监视居住强制措施04-26

试论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研究04-26

试论民事执行中追加被执行人配偶问题的初探04-26

试析修改后刑事诉讼法中的“电子数据”04-26

试析技术侦查中当事人的权利救济04-26

热搜文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