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合力作战

时间:2024-04-26 05:05:37 5A范文网 浏览: 论文范文 我要投稿

  2003年3月,任中共河源市委书记、河源市人大常委会主任;2007年4月,任广东省公安厅厅长;2007年5月,任中共广东省委常委、省公安厅厅长;2007年8月被授予副总警监警衔。现任广东省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第九届、十届广东省委委员。

  目前基层维护稳定力量比较分散,未能形成整体合力,很多情况下只是部门各自为战,而许多矛盾纠纷往往涉及到多个部门,单靠一个部门单打独斗难以奏效。

  加强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不是另起炉灶、推倒重来,而是在原有镇街综治中心的基础上,遵循因地制宜、资源整合的原则,把综治、信访、维稳、司法等部门的资源集中起来,以综治办为牵头,以综治中心为平台,以司法所为基础,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为手段,各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形成大综治工作新格局。

  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借鉴许多西方国家采取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ADR),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大调解资源,形成大调解工作格局,从而有效化解基层的信访问题及矛盾纠纷。

  敢为人先的广东人今年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上又有大动作,继今年3月17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的若干意见》,从进一步加强基础工作、基层组织建设、发展壮大群防群治队伍和组织领导等方面,明确提出了建设的具体任务和要求之后,广东从今年开始率先进行了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并以此为突破口,推进全省维稳综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力克单打独斗的局面

  广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梁伟发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特别指出,广东的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不是另起炉灶、推倒重来,而是在原有镇街综治中心的基础上,遵循因地制宜、资源整合的原则,把综治、信访、维稳、司法等部门的资源集中起来,以综治办为牵头,以综治中心为平台,以司法所为基础,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为手段,各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形成大综治工作新格局。

  梁伟发告诉记者,近年来,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全省各地各有关职能部门扎实工作,积极探索,创造了许多好经验好做法,有力维护了广东社会政治和治安大局稳定。

  在加强综治基层基础建设方面,广东省从2006年下半年开始启动镇街综治中心建设,至今全省有90%左右的镇街挂牌成立综治中心,其中有效运作的约占60%,在组织推进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治安问题排查整治和完善群防群治体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三年多的探索实践过程中,各地涌现了很多亮点,如深圳市龙岗区在13个街道组建“大综管”工作中心,将16类64项基层社会管理职能有机整合,荣获“中国社会管理改革十大创新案例奖”;肇庆市德庆县在13个镇街建立“平安建设群众工作站”,同时挂综治中心的牌子,得到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广州市越秀区全部22个街道均建立综治中心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成为2008年全国综治工作会议现场参观点等等。

  但是,目前仍有三分之一的镇街综治中心未进入实体性运作,即使已挂牌的也不同程度存在资源整合不够、管理运作不规范不健全、组织协调能力不强、基础工作不扎实等问题。目前基层维护稳定力量比较分散,未能形成整体合力,很多情况下只是部门各自为战,而许多矛盾纠纷往往涉及到多个部门,单靠一个部门单打独斗难以奏效。由于基层排查调处不及时、不到位,很多信访和矛盾纠纷就容易由小变大、由村到镇、由镇到县到市甚至上省进京。所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重心必须落实到基层,特别是在当前社会矛盾纠纷多发高发的态势下,加强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整合基层维护稳定的资源和力量,构建好基层党委政府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平台,更好地把“强综治、创平安、促发展”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维稳工作部署的迫切要求,是我省政法综治部门落实科学发展、服务改革发展大局的重大举措,是打造更加平安、稳定、和谐、文明的社会环境,迎接2010年广州“亚运会”、2011年深圳“大运会”的重要任务。

  借三大资源构建新格局

  梁伟发对记者说,加强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是要进一步完善和提高现有镇街综治中心的水平,而不是另起炉灶、推倒重来。要切实在重点上下功夫:

  首先,要构建大综治工作格局。整合综治、信访、纪检、公安、司法、等部门力量,统筹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大调解资源,以综治办为牵头,以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为平台,以司法所为基础,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为手段,各职能部门依法履职,既各负其责,又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形成镇街统一受理调处信访及矛盾纠纷的工作平台,形成大综治工作格局。

  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的首要任务是化解基层矛盾纠纷。适应我国长期靠调解方式解决矛盾纠纷的传统,借鉴许多西方国家采取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ADR),必须更好地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大调解资源,形成大调解工作格局,从而有效化解基层的信访问题及矛盾纠纷。国家赋予司法所履行人民调解的法定职能。在三大调解中,人民调解处于前端性、主导性、关键性的地位,其他两个调解都离不开人民调解的衔接配合。我国的人民调解有悠久的历史传统,有一套组织体系、法律制度体系;司法所又有专门办公场地、人员编制,司法所工作人员是经过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和专门培训的,有相关法律知识、调解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所以,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要以司法所为基础,同时整合三大调解资源,以提高运作效率。

  “组合拳”扼矛盾于萌芽

  “三大调解”既要各司其职,充分发挥各自的特点和优势,又要善打“组合拳”,实现功能相济、有机衔接与整合。要规范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联动对接,在所有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设立人民调解室,诉前告知人民调解,把人民调解作为一般民事诉讼前置程序;诉中委托人民调解;吸收人民调解员参与诉讼调解。积极探索刑事自诉案件和其他轻微刑事案件调解解决的新模式,加大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力度,探索行政诉讼和解制度,推行民事执行和解,建立健全司法调解渗透各个环节的工作机制。要规范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的联动对接,公安机关应引导当事人选择人民调解;部分轻伤害治安案件可引入人民调解机制;在矛盾纠纷较多、社情比较复杂的乡镇、街道公安派出所建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对于复杂、疑难矛盾纠纷实行公安派出所和人民调解组织联合调解。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要及时审查、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案件,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人民调解协议要予以支持,依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

  其次,要切实提高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的运作管理水平。要建立“四个一”的运作方式,即一个窗口服务群众、一个平台受理反馈、一个流程调解到底、一个机制考核监督,形成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扇形”调处工作流程。

  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设受理前台,由综治办专职副主任和专人值班(其中有一名信访部门和司法所干部),统一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其他工作事项,并逐一登记在册(有条件的录入电脑),建立工作台账,做好分流、处理、督办、结案、归档等工作。前台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等事项后,能当场调解结案的当场调解结案,不能当场调解结案的,由综治办主任或副主任视个案性质按以下路径审签,分流给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并督办反馈结果:路径之一:属人民调解范畴的交司法所调解;如果调解未成,由综治办主任组织调解;如果再调解未成,由综治委主任组织调解;仍调解未成,由当事人提起仲裁请求或法律诉讼,仲裁机构、法庭组织裁中、诉中调解。路径之二:属行政调解范畴的由主管行政单位组织调解;如果调解未成,由综治办主任组织有关部门调解;如果再调解未成,由综治委主任组织有关部门调解;仍调解未成,由当事人提起仲裁请求或法律诉讼,仲裁机构、法庭组织裁中、诉中调解。

  最终,要真正把矛盾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通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这个平台,形成化解矛盾和维护稳定工作合力,及时做好源头治理、落实前端防范,努力实现“六提高六减少”:提高化解各种矛盾纠纷水平,减少群体性事件;提高打击防范犯罪水平,减少违法犯罪案件;提高禁毒禁赌禁黄水平,减少毒、赌、黄危害;提高信访工作水平,减少非正常越级上访;提高网吧管理水平,减少网吧负面影响;提高打击防范邪教的工作水平,减少邪教活动和邪教人员。

  梁伟发说,由于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一,综治基层基础建设状况各异,社会治安复杂程度不同,因此,中心建设要因应不同地区的实际,加强分类指导。省里应在经济特区、珠三角、粤东、粤西和山区等不同类型地区选择先行点,先行先试,探索路子。各市、县(区、市)也要区别不同地区情况,以点带面,分类指导,扎实有效地抓好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

  梁伟发特别指出,各级综治委、办要加强对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逐步完善中心软硬件建设措施,统一规范中心基本台账簿册;加强情况掌握和调查研究,及时总结推广各地的经验和做法;建立激励机制,明年底组织全省检查验收,总结表彰先进。各有关职能部门要紧密衔接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全面推动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工作的开展。

  梁伟发,广东罗定人,1975年12月入党,1972年12月参加工作,华南工学院管理工程系工业企业管理专业毕业,大专学历,工学硕士,高级经济师。

  来源: 法制网—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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