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法制日报》“声音”版组织了探讨政府如何应对负面信息的文章,很有意义,因为与笔者专业相关,所以也想表达自己的一些看法。“形象”是利益的延伸,形象的塑造和维护背后是对利益的追求。如果说对于企业,对于个人来说,形象背后的利益比较单一,然而在政府形象背后该如何明确利益关系呢?政府的权力源于人民,政府本身不应谋求超越公众利益的利益,因此政府形象应该首先是公众利益的延伸,维护公众利益是维护政府形象的原动力。
从现行法律看,作为公民从所了解的信息出发,评论与自己有关的行政行为显然与诽谤不沾边,这样一个并不复杂的道理,为什么会被一再漠视?我们不妨从“王帅事件”中,当地宣传部门反复提及的“政府形象”入手来解释这个问题。有批评者发布信息损害政府形象,引起了官员们的愤怒,马上动用手中的公权力,迅速追究批评者,最好是能拘捕到案,再找些法律依据进行处理、平息愤怒,政府的形象也就不会被继续损害。“王帅事件”中,这是跨省拘捕发帖者的逻辑链条,也是所谓对政府形象维护的行为链条,只可惜一开始就走错了路。
珍视政府形象本身无可厚非,在一个传媒作用凸显、信息渠道广泛的时代,无论在学术界还是在实务界,对政府形象、尤其是对政府通过传媒所展示的公众形象日渐重视,有不少学者从事这方面的研究,政府部门也在投入更多的人力、财力去维护自身的良好形象,这不啻是一种进步。扩大当地的知名度,对外建立起顺畅的信息传播渠道,让公众更加了解政府的运作,为制定和执行公共政策征求意见、了解诉求,这些努力都是政府形象管理的有益尝试。但所有这些努力有一个前提,那就是真正明确政府形象的本质和要素,真正知道应该通过什么方式来维护。
政府对于自身形象的管理和维护,首先就应该服务于平衡各类利益关系的努力。如在“王帅事件”中,将政府形象与公众利益诉求的表达人为对立,也就背离了政府形象的本质。塑造和维护政府良好形象的努力从来不是孤立行为,它始终是在建设服务政府、法治政府和责任政府的轨道上前行的,很难想象一个疏于公共服务,不能依法行政,缺少问责机制的政府会赢得公众的信任和社会的好感。同理,“王帅事件”的发生根本上说是背离这一轨道的结果。而对于政府形象本质一旦认识模糊,政府形象就有可能沦为某些部门利益的附庸。
一个现代政府的形象要素理应符合时代的要求,亲民、负责、高效、清廉、透明这些都是必不可少的亮色,面对不同利益关系和各种矛盾问题,这些积极形象要素的取得从来都不是静止的,也不是仅仅依靠单向的正面信息传播所能达到的。事实证明,那些形象好的政府不是没有遇到矛盾和问题,而是处理问题、解决矛盾的行政行为方式本身,传递出了有利于构建政府形象的信息。而近几年类似“王帅事件”的事件中,共同的特点就是滥用公权力去解决利益表达和公众舆论领域中的所谓负面信息,而最终的归宿也都无一例外地走向政府形象危机,这种既古老又有些幼稚的做法已经被时代和公众所抛弃,解决这一领域问题更多地需要的是沟通而不是管制。(刘晓鹏)
来源: 法制网—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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