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在11日开班的全国法院大法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专题研讨班上指出,要进一步统一法律适用的标准,通过司法解释和案例指导制度统一裁判尺度,及时公开案件审理和裁判的信息,最大限度地缩小人民法院判决与社会公众评判之间的差距。
王胜俊表示,依法裁判是检验案件法律效果的重要标准。为了实现这一要求,人民法院要进一步完善符合中国国情和诉讼规律的证据制度,建立当事人举证、质证和人民法院查证、认证互为补充、相互制约的证据制度体系,最大限度地弥合法律真实与客观真实之间的差距。
“案结事了是衡量案件社会效果的重要标准。如果忽视办案的社会效果,即使案件的程序正当、裁判有据,但由于裁判结果脱离实际,当事人长期上访,也难以得到社会公众的认同。”王胜俊说。
王胜俊最后强调,必须提高法官掌握社情民意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弥补单纯运用学理断案的不足,努力实现最好的社会效果。
来源: 法制网—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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