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型城镇建设中,乡镇(街道)权力大了,责任重了,要求高了。权力下放后,乡镇干部从原来的以操作为主转变到制定政策、把关、操作三位一体,在这个过程中,出现了乡镇干部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现象,容易诱发职务犯罪。为确保强镇扩权后权力运作的规范、透明,浙江省绍兴县检察院根据新型城镇建设的实际需要,提出延伸检察职能,加大服务力度的思路,从2007年5月开始,在新型乡镇(街道)设立了检察联络室,派驻了检察联络员。
一、通过法律咨询提高基层干部认识能力
法制教育是预防工作的重要手段,为此,该院组建了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于2007年8月至10月在全县19个乡镇(街道)进行巡回宣讲,为基层干部提供面对面法律咨询。派驻检察联络员后,法律咨询成了检察联络员的日常工作之一。如强镇扩权后,新型乡镇(街道)加大了对闲置土地资源回收利用的力度。如何回收,需要满足什么条件,经过什么程序,联络员充当了法律顾问的角色。如某镇政府回收辖区内某企业的闲置土地1万余平米搞商业开发,对投资不能到位而长期闲置的土地回收再利用等等,当地政府都向联络员进行法律方面的咨询,联络员把情况向院里作了汇报,由相关职能部门牵头,对这些问题作出法律上的解答。
刑法学近3年论文/d/file/p/2024/0424/fontbr />二、规范乡镇扩权后权力的运作
强镇扩权后,乡镇(街道)的权力大了,但是基层干部的能力没有及时跟进和提高,在权力运作过程中还是一些老思路、老做法,给职务犯罪的发生埋下了隐患。针对这一现状,该院着重对一些容易出问题的、比较敏感的权力运作过程进行了监督。
———加强工程招投标活动的监督。一是整理该院查办的发生在招投标环节的职务犯罪案件,分析容易出问题的部位和环节,对基层干部进行警示教育。二是对近年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有关文件和资料进行整理,帮助完善招投标程序和有关制度。三是检察联络员直接参与招投标现场监督,确保程序到位。
———加强对合法利用土地的监督。发展家庭工业是县里提升经济实力,发展农村经济的重要举措,也是基层政府花大力气抓的一项工作。但在发展家庭工业过程中,出现了很多群众信访问题。检察联络员发现,有的村为发展家庭工业,违规用地建造厂房,引发群众上访。经实地查看、查阅审批手续和资料,联络员发现有些厂房用地超出规划范围,农保田被非法占用。联络员将情况向院里作了汇报,该院及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引起镇政府高度重视。
———加强环保、安监、劳动保障等方面监督。新型城镇建设,把环保、安监、劳动保障等部门权力下放给基层,使新型乡镇(街道)直接拥有这些方面的监督和行政处罚权,这也是一项全新的权力。在权力下放后,多数乡镇干部在操作与管理方面存在经验不足、专业知识缺乏的问题,如何用好权力成为当务之急。对于安全监督工作,检察联络员一方面加强对安全宣传,提高工作人员安全意识。另一方面,建议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每月三次引导基层干部,通过现场踏看、听取责任单位汇报、检查安全设施状况等措施,时刻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
三、帮助乡镇建章立制
规范制度是确保基层干部“不能犯”的有效举措。该院要求检察联络员把帮助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日常工作,推进依法行政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主动帮助查找漏洞,完善制度。
今年以来,该院在某镇查处了三名村干部受贿窝案,最大受贿数额达到70余万元,引起不小的震动。为此,该院在案发地开展了案例剖析,对发案特点、原因进行了分析,并发出了相应的检察建议,检察联络员要重点帮助乡镇规范民主决策制度,保障村民对重大事项的决策权;健全村务、财务公开制度,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完善民主管理制度,保障村民的自主参与权;强化民主监督制度,确保重大决策、行动处于全体村民的监督之下。
此外,该院在工作中发现,财务管理混乱、暗箱操作对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动机的形成起到极大的诱导作用。为此,检察联络员就这个问题进行了调研,根据村民的要求,对财务公开提出三方面建议:一是在时间上,要坚持定期公开和重大事件及时公开相结合;二是在内容上,要做到全面、真实、详细;三是在范围上,不局限于本村组内部,而是向工作所涉及的全体群众公开,切实解决“公开”的形式主义问题。
四、对重点工程实行专项预防
总投资约3.2亿元的大香林休闲旅游区二期工程,是2008年县重点工程项目。为了减少和遏制职务犯罪的发生,把大香林二期工程建设成“阳光工程、廉洁工程、民心工程”,该院与大香林旅游区建设管理委员会积极合作,在该工程项目中开展职务犯罪专项预防工作,出台了文件,建立了工作机制,设立了领导小组,建立了联络员制度、联席会议制度等。该院检察联络员还全程参与该重点工程的预防工作,并专门设立了办公室,通过加强对工程招投标过程的监督,防止招投标、材料采购、工程量变更、工程款支付及工程验收等重点环节的权钱交易的发生;通过加强对业主单位负责人、施工单位负责人、项目经理、监理单位负责人等重点岗位与重点人员的监督,建立重要岗位人员登记制度、专项情况检查制度、廉政合同执行情况检查制度,通过现场设立教育警示牌、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等方式,提高工程建设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廉洁自律能力。 (浙江省绍兴县人民检察院·王荣彪)
检察日报
相关文章:
服务供应链与服务外包关系研究04-26
收入分配过程中需要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04-26
中国寺院名茶经济与文化04-26
城市交通拥堵的治理模式及其贡献与不足04-26
优化县级统计工作环境的思考04-26
职业流动中社会资本效用时代差异的实证分析04-26
广西农业生物质能资源产业的发展目标、重点、布局和科04-26
敌意收购中公司反收购策略选择与启示04-26
有关价值理论若干问题的思考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