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北京市检察机关在新一轮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增强宏观规划和统筹管理,探索建立符合检察工作特点和规律的信息化发展新模式。本报特刊登该院信息化工作经验总结,以便让读者更具体地了解检察信息化的规律。
近十年来,北京市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经历了从无到有,从以技术为主导、依托信息系统理论设计开发检察业务应用,到以应用部门为主导、深入探索符合检察机关自身发展规律的发展模式,全市检察机关以信息化为主导的检察工作运行管理机制正在逐步形成。笔者深切体会到,信息化建设是一个复杂的、艰难的、长期的进程,只有把握住其发展规律,并在工作中持续推进,才能将信息化与各项检察工作很好地融合,最终有力促进检察机关工作的创新发展。
一、构建科学合理的信息化发展框架
为了提高信息化建设的整体效益,我们采用顶层设计的思想,统一设计了北京市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的总体框架。2006年前分布式部署的框架下,全市各级检察院均需建设一套完整的信息网络系统,其建设成本、后期运行维护成本、升级成本都很高,一旦某个单位在建设、维护上不能达标,就影响到全市检察机关信息化应用的整体推进。经过科学论证,在新一轮的建设中,我们采用了集中与分布相结合的总体框架。其中,“集中”是对“核心应用和核心资源进行集中”,门户网站、检察业务应用、各项管理机制网络化运行等牵涉到全市各级检察机关的应用,都集中部署在中心服务器群上,核心应用所产生及关联到的数据也保存在统一的存储设备上,对于各个单位个性化的办公需求,在各院原有的服务器上分布处理。
核心资源和核心应用集中后,不仅核心技术资源和设备资源得到了更充分的利用,提高了投资效益,而且分院、区县院信息化建设的重点也转向了应用,建设任务主要由市检察院承担,应用和维护风险也高度集中在核心节点。在论证及后来建设过程中,我们始终要关注并回答三个核心技术问题: 免费论文检测软件http://www.jiancetianshi.com
第一,如何处理集中模式下高强度的并发服务,提高系统响应的及时性?第二,如何确保集中系统稳定运行?第三,如何确保系统安全?经过严谨的技术分析,同时请专家进行审核把关,最终形成了科学合理的解决方案。
采用先进的产品和技术来构造稳定高效的硬件基础平台。系统实现集中处理之后,业务数据和应用系统都集中在中心服务器进行处理,对中心服务器系统的可靠性、网络带宽和稳定性都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在网络方面,市检察院与各分检察院、区县检察院二级网线路分别为两条100MbP“和4MbP”互为备份,中心机房采用两台核心路由器分别承担汇接后的总带宽,并通过两路千兆链路上联两台核心交换机,提高网络高可用性。在主机系统方面,我们采用小型机服务器动态分区、应用服务器与数据库服务器集群负载均衡、应用系统高可用性切换、操作系统集群等手段,实现对硬件的故障恢复和硬件、操作系统进程失败检测,提高主机系统高可用性。
集中模式下的应用软件开发是关键环节。我们在应用系统的总体设计和开发方面,采用面向服务的架构,较好地解决了应用系统如何灵活适应不断变化的业务需求的问题。即把大型应用拆分为若干独立的功能模块,各个功能模块间的交互依靠开放的接口服务来实现,从而使每个功能模块可以重构、优化、升级,不会影响整个信息化平台的正常工作。同时,应用系统采用了多层体系结构模型,合理调度各类服务请求资源,优化业务处理的关键算法,加强并行处理能力,减少每笔业务的运算开销,降低对资源的消耗,较好地解决了高强度并发服务的响应性能问题。另外在数据存储上,按照数据的业务属性、时间属性等特性划分数据库并分区存储。这些方法都有效地提高了系统的响应性能,保障了系统响应的及时性和可靠性。
制定较为完善的安全策略,确保系统安全。在安全访问上,建设了统一的身份认证平台(CA认证系统),实现全网统一的应用安全系统认证,为应用提供统一的信息安全保障服务。在本地数据存储上,不仅有磁盘存储阵列承担存储和备份任务,还建立了磁带库定期备份机制,确保数据安全。同时,我们在一分院建设了异地容灾备份系统,搭建灾备中心服务器与应用系统环境,建立有效的技术支持与运行维护保障队伍,保证在灾难发生时,系统能够及时恢复,增强了信息基础设施和信息系统的抗毁能力和故障恢复能力。
刑法学近3年论文/d/file/p/2024/0424/fontbr />二、建立稳定的检察信息资源管理体系
信息资源是信息化建设的成果产出物,检察机关的信息资源作为“无形资源”,与检察机关的人力、财力、物力资源等“有形资源”一样,同为检察机关发展的重要战略资源。我们在信息化发展框架的指导下,通过对信息资源的梳理、采集和综合利用,建立了稳定的信息资源管理体系。
全面梳理信息资源。我们组建了由业务人员和信息技术人员相结合的工作小组,以市、分、区县三级检察院各部门职能、业务、信息为主线,以明确内部应用为目标来进行信息资源梳理,以应用部门为主导摸清了总体业务信息资源。信息资源梳理的过程,也是规范业务、优化流程的过程。在市检察院主管业务部门的领导下,协同全市各业务对应部门,全面审核和修订了现有业务流程和相关文书。全市各业务部门最终确定下来的各类法律文书和工作文书共计1068种,业务管理、统计需要的数据项共计8744个。同时,在信息资源梳理的过程中,各部门结合本部门业务需要和对其他部门和其他单位的协作需要,明确需要共享的信息资源的具体内容、共享规则、流程等要素,制定出信息资源共享目录,报请市院信息化领导小组批准后实行共享。最终,通过信息资源目录和共享目录,建立起了全市检察机关的信息资源“账本”。
确保信息资源采集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在信息资源采集的实现方式上,我们一方面以人为本,系统将结构化的数据从干警制作好的文书中自动提取,减少录入工作量,保证效率和质量。另一方面,加强制度建设,经市院检委会会议研究通过并下发了“业务系统管理规定”,规范了三级检察机关不同业务岗位信息资源采集的职责,规定了备案审查、个案指导、案件报上级院审批、线索流传与评估、案件协查等工作的网络化运行细则,并由市检察院各相关业务部门定期对统计数据、文书等信息进行检查,确保业务信息采集的准确性、及时性。
加大信息资源开发利用。通过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为检察工作的全方位发展提供智力支持,是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目标。我们在已经实现的各专项业务统计分析的基础上,正在积极探索,充分利用业务应用系统积累的大量案件数据,重点抓好数据的深度挖掘利用,研究如何更好地为领导工作和决策、承办人办理案件服务,研究如何更好地强化检务公开,为社会公众服务。
三、设定清晰的信息化应用目标
信息化建设要取得实效,关键在于应用。北京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从门户网站和检察业务信息化两方面基础应用抓起,提高办公、办案效率,提高办案规范化程度,同时依托信息化,加强过程控制和质量管理,强化对执法办案易发问题及岗位、环节的控制和监督,开发了案件质量考核、检察人员执法档案、基层院建设考评等管理系统。
全面整合资源,建立北京市检察机关门户网站系统。我们建设了首都检察网和北京检察网作为内、外两个门户网站。首都检察网在检察专线网上,面向全市检察人员,作为一个统一的入口提供所有的信息化应用服务。首都检察网在功能定位上,通过分别授权、信息集中发布,实现了全市检察机关内部信息的扁平化传递;通过侦监、公诉等各专项二级主页提供办案、办公等功能,实现了各条线系统的资源整合;通过统一建设、全面授权,实现了法规库、期刊库、电子图书、电子课件等数据库的全市共享,节约了资源。北京检察网是在全面整合全市检察机关互联网站的基础上,作为北京市检察机关的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众发布检察资讯、实行检务公开、提供公众服务。
坚持统一开发,建设三级检察院共同使用的业务应用系统。在检察业务信息化过程中,我们坚持以市检察院各个业务部门为主导,统一调研确定业务应用系统功能,统一规范业务管理模式、办案流程、法律文书、工作文书和管理所需结构化数据。在统一开发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从检察干警的实际工作需求出发,从检察干警专业素质发展的需要出发,不断改进和完善应用系统,实现业务系统的全面信息化。尤其对原有的检察机关办案软件特点进行了深入分析,认识到在实际办案流程中,办案人员需要制作一系列法律文书和工作文书,以往应用软件为实现统计、管理等目标,需要办案人员将文书中的部分字段抽取出来录入办案系统,致使实际办案过程与网络输入出现“两张皮”的现象。经过技术攻关,我们新版办案软件采取以文书为主线、系统自动从文书中提取所需字段的方式,使办案系统真正成为办案人员的助手,提高了办案效率和办案规范化程度。目前,办案系统已经实现控申、自侦、侦监、公诉等九个业务部门三级检察机关全部办案流程的信息化,并在检察机关内部实现了案件信息资源的全面共享,方便了内部执法部门之间的协同工作,提高了执法效率和质量。
重视管理与技术融合,推进管理机制网络化运行。各项管理机制在检察机关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管理要有效发挥作用,关键是要进行过程控制、动态管理。为了达到这一目标,我们一直坚持信息化工作提前介入到各项管理制度的制定过程中,力争将管理所需的各项数据指标从现有业务管理系统中自动提取,通过计算机自动实现各种计算公式,既大大减轻了被考评人员和部门的输入工作量,减轻了考评部门的核对、计算的工作量,又保证了信息更新的及时性,达到动态管理的目的。例如,案件质量考核系统主要依据案件全面网络化办理所产生的各项结论,实现案件质量考评的动态网络化运行,达到“案案考、人人考”的目标;案件质量考评结果再自动导入对应的案件承办人员的执法档案,经过若干年的积累,记录下一个检察人员在执法岗位的成长足迹,以便客观评价检察人员的执法业绩、执法作风、执法纪律。同样,基层院建设考评中的数据来源也来自案件质量考核结果、办案系统总体办结案情况等应用系统。
随着北京市检察机关信息化进程的扎实推进,未来北京市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的目标可以概括为“三个巩固、三个加强”,即巩固基础设施建设、门户网站和检察业务应用、管理机制网络化运行三方面建设成果,进一步加强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面向社会公众的网络化服务提供跨单位的信息资源共享,切实提高信息应用效益。
总之,设定检察信息化应用目标,构建信息化发展框架,建立信息资源管理体系,仅仅为检察信息化发展奠定了技术基础。信息化建设牵涉到检察机关的方方面面,不仅人、财、物的基本保障资源要落实,而且需要根据信息化的推进适时进行决策、协调、管理,没有一个强有力的推进机制,信息化建设是不可能成功的。北京市检察机关在信息化机制推进方面,形成了一套以领导高度重视、各应用部门为推进主体、应用系统与管理制度同步出台的管理机制,为近几年信息化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了根本保证。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孙玲玲)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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